SMM报道:澳大利亚海关近日称,已对铝挤压材双反案的反倾销部分作出肯定性初裁,并拟自11月6日起对相关中国产品征收税率为16%的临时反倾销税。反补贴部分仍在调查中,尚未作出初裁。 今年5月15日,澳大利亚国内最大铝型材生产、加工企业Capral和G-James向澳海关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铝挤压材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6月24日,澳大利亚海关宣布对原产于或出口自我国的铝挤压材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对澳大利亚铝型材出口金额达25071.08亿美元,同比增长20.93%。 SMM认为:根据中国海关公布的数据,2008年中国7604(铝型材所在税则号)项下的产品共出口73.36万吨,而其中往澳大利亚出口的5.79万吨,约占总量的7.9%,因此从直接影响的出口量上看,对中国铝型材企业整体的影响比较有限。但是正如我们一直对于反倾销的态度来看,从南非、加拿大到现在的澳大利亚,对于中国铝型材产品陆续发起双反调查,虽然直接影响不大,但是势必将引起其他的连锁反应,一旦申诉成功,肯定会引发更多国家对于中国铝型材反倾销反补贴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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