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昨日发布通知,严禁个人将大额外汇拆分后进行结售汇以逃避监管。如果银行判定个人业务申请属于分拆结售汇,则银行有权不予办理。此举旨在遏制异常外汇资金利用个人渠道流出入。 自2007年以来,我国对个人外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只要年度内结售汇总额低于等值5万美元,个人只需凭本人身份证件即可到银行办理,不需提供外汇来源和用途证明文件。该措施为个人留学、旅游和劳务等提供了便利,但也有部分个人将大额外汇资金“化整为零”,拆分为较小金额,动用多个身份证进行结售汇。 外管局昨日列出分拆结售汇的多项具体特征,如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将外汇汇给境内5个以上(含)不同个人,然后收款人分别结汇;5个以上的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结售汇后,将资金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个人在7天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含)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外币现钞,或者5个以上个人同一天内,在同一银行网点,每人办理接近等值5000美元现钞的结汇。 对于持外币现钞办理结汇的个人,外管局规定:如果当日累计结汇金额超过等值5000美元,即使在年度结汇总额内,个人也必须提交经海关签章的《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 沈良宏观 | 七禾调研 | 价值投资君 |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 七禾网APP苹果 | 七禾网投顾平台 | 傅海棠自媒体 | 沈良自媒体 |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