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2月23日 星期一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股票投资 >> 股票专家

杨德龙: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6-05-20 16:11:39 来源:中财网 作者:杨德龙

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巡视员兼副主任赵立新最近有一个表态,他表示未来证监会将进一步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办法,对所谓的忽悠式重组、披露不真实、不履行承诺和财务欺诈可能要加大处罚。证监会要求加强信息披露,是为了保护重要投资者的利益。因为现在A股市场确实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往往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前,股价就已经提前反映了,有时候大涨,有时候大跌。等到信息真正披露的时候,反而就是利好出净或者是利空出净,这说明在信息披露之前已经有人知道消息了。这对普通投资者是非常不公平的。信息披露应该是及时、完整、全面的,要体现“三公”原则。但是国内的很多上市公司确实是存在着信息披露不健全的。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就是为了保护重要投资者的利益,让大家充分了解信息的变化。


从证监会最近的一系列政策来看,都是在引导资金从炒题材股、炒垃圾股转向炒价值股。这说明证监会是希望大家更关注上市公司业绩。绩差公司可能在将来没有什么增长,但是因为会讲故事,吸引了很多投资者,而最终还是投资者来买单。所以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应该说是现在管理层一直在致力做的一件事。


成长和价值是不矛盾的,真正有价值的股票肯定要有成长性。现在证监会主要是针对一些题材股、讲故事的、完全没有业绩的股票,他们其实并不是成长股,而是伪成长股。这些公司基本面很差,只是讲故事,而将来成长故事也兑现不了。这样的绩差股是不鼓励的。其实真正的成长股在市场中往往是脱颖而出的,比方说它将来的利润可以兑现,讲的故事将来能实现,这些就是真正的成长股。


据证券时报统计,5月份有131家公司进行增持,增持达到6亿多股,金额达到80多亿元,而且超亿元的有将近20家。这个情况从另一个角度佐证了我一直看大级别反弹的观点。产业资本从过去来看往往比二级市场投资者更聪明。他们进场的时机往往是市场的底部,他们对自己的上市公司更了解,在信息方面是比较有优势的。所以一般来说,他们增持的时点都是比较好的机会。被增持的上市公司从事后来看表现确实也会强于那些被减持的公司。所以大家可以重点关注有产业资本特别是大股东增持的个股,他们的表现往往来说会强于大盘。


目前我还是坚持从2600点看千点反弹的观点。市场的第一波反弹是超跌反弹,到3000点确实有一定的压制。第一波反弹到接近3100点的时候又出现了一些扰动因素,特别是一些媒体报道经济L型增长,确实让大家产生了一些疑惑。但我们认为这并不是基本面的变化,而仅仅是一些扰动因素,只是拉长了大盘在底部的震荡时间。现在市场应该说是走出了一个双底的走势,就是说相当于再一次探到底部,但是并没有跌破前期的低点。所以市场在目前这个位置,通过一定的震荡来消化一些利好因素,等待一些利好因素的释放,比如养老金入市,A股加入MSCI,这个事情一旦兑现,后期市场就会产生第二波反弹。在目前2800点这个位置是进行整固的阶段,市场充分震荡以消化这些利好因素。


关注的焦点还是价值股,如我之前反复强调的白酒,从去年12月份到现在创下的收益非常明显。白酒行业不仅是受益于深港通,关键是有基本面。很多白酒股不仅没有下跌,还创了今年以来的新高。下一步还是继续关注这种白马股,如白酒、医药、军工、一带一路等。

责任编辑:陈智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