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市公司高溢价并购现象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不仅沪深交易所频频向一些高溢价并购的上市公司发出问询涵,而且证监会方面也是加强了监管。虽然证监会方面近日否认了叫停涉及互联网金融、游戏、影视、VR四个行业跨界定增的消息,但从专业人士反馈出来的消息看,热门行业的跨界并购仍是监管层关注的焦点,具体审核时也是一事一议。 毫无疑问,加强对上市公司高溢价并购的监管是很有必要的。上市公司高溢价并购不仅极大地加剧了相关股票的投资风险,而且不排除存在向有关当事人进行利益输送等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有的上市公司高价收购有关当事人的劣质资产,这不仅严重损害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严重损害了公司自身的利益,甚至有可能危及到公司自身的发展。 以下五步轻轻松松就上天 但更重要的是,要找到上市公司高溢价并购的源头,进而切断这个源头,杜绝上市公司高溢价并购现象的发生。那么,上市公司高溢价并购的源头在哪里?其源头就在于上市公司圈钱太容易。而这种圈钱太容易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上市公司融资没有门槛限制。不论是业绩优秀的上市公司还是业绩亏损的上市公司,都可以通过定向增发来进行再融资。并且,不论是给予投资者提供投资回报的上市公司,还是连续多年都对投资者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公司,都可以通过定向增发来进行再融资。可以说,只要没有违法违规行为,任何一家上市公司都可以通过定向增发来向投资者进行再融资。 二是上市公司融资金融多少没有限制。一家只有1亿元净资产的公司可以融资10亿元甚至更高金额,上市公司不怕融不到,就怕想不到。上市公司想融资多少资金,就可以向市场开口融多少资金。人有多大胆,融资多高产。所以,上市公司融资往往都是狮子大开口,“蛇吞象”的故事因此在上市公司并购中一再上演。 三是上市公司有项目要融资,没有项目编造项目也要进行再融资;并且上市公司在融资方面,没钱要融资,就是不缺钱也要融资。众所周知,上市公司进行再融资主要是在缺钱的情况下,由于项目建设与投产的需要,因而向投资者筹措资金。但实际情况却是,很多上市公司把钱融资到手后,却不知道投向何方,最后只好把钱存进银行里,或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甚至拿来炒股票。 四是上市公司融资业绩不够、承诺来凑,并且所作出的承诺最终可以不兑现,甚至可以更改、废弃。本来,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来进行再融资是不受业绩限制的。但上市公司收购的标的资产,为了获得更高的溢价,往往在业绩不够的情况下,通过承诺高收益来抬高要价,上年还亏损几千万元的公司,今年就可以承诺业绩过亿元。并且承诺业绩不达标时,被收购方将会以现金予以补足差额。而这样的承诺又往往最后不兑现,甚至对承诺进行修改。实际上,就算被收购方兑现承诺,补足利润的差额部分,收购资产的质量问题也将是长期存在的,不会因为补足了利润差额部分而得到改善。因此,补足利润差额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本身也是对问题的一种掩盖。 五是上市公司融资出现问题无须追究责任人责任。上市公司高溢价收购,甚至明目张胆进行利益输送,或者收购的资产质量不达标,甚至在收购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基本上都没有人来对此负责, 以至上市公司并购成了一笔烂账、糊涂账,只有投资者最终变成了冤大头。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上市公司再融资实在是太容易了,而且上市公司还不需要对并购中出现的问题承担责任。面对如此“不圈白不圈”的好事,上市公司自然也就是“白圈谁不圈”,然后大把大把地花钱,高溢价并购又算得了什么呢?因此,要抑制或杜绝上市公司高溢价并购行为,还需要管理层来对症下药。 责任编辑:陈智超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 沈良宏观 | 七禾调研 | 价值投资君 |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 七禾网APP苹果 | 七禾网投顾平台 | 傅海棠自媒体 | 沈良自媒体 |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