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股份的专利保卫战可谓是历时良久。2014年,在起诉深圳一体医疗、此后又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之后,福瑞股份又将无锡海斯凯尔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郑州市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福瑞股份胜诉之后,无锡海斯凯尔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此外,无锡海斯凯尔以“商业诋毁纠纷”为由起诉上海回波医疗器械技术有限公司和福瑞股份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其中上海回波医疗器械技术有限公司是福瑞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对于双方的官司,法院给出了不同的判决。此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经于今年1月20日对无锡海斯凯尔与上海回波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令无锡海斯凯尔立即停止涉案的不正当行为,赔偿上海回波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50万元。 5月30日,福瑞股份发布了《诉讼进展公告》,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认定上海回波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系以不正当方式破坏了无锡海斯凯尔的竞争优势;福瑞股份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对投资者问题的部分回复系对海斯凯尔的否定性评价。判决书要求上海回波和福瑞股份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发布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海斯凯尔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40万元。不过,对于海斯凯尔提出的其它多项诉讼主张,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未予支持。 无锡海斯凯尔称胜诉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就无锡海斯凯尔医学技术有限公司起诉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回波医疗器械技术有限公司的商业诋毁、虚假宣传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这是福瑞股份及上海回波起诉无锡海斯凯尔后,海斯凯尔发起的反诉案件。 海斯凯尔在官网上介绍,法院判定,福瑞股份及其关联公司,以竞争为目的,通过律师函、告知函,针对海斯凯尔FibroTouch产品捏造虚伪事实,并向海斯凯尔的经销商和目标客户散布虚伪事实,以不正当方式破坏了海斯凯尔的竞争优势,损害了海斯凯尔的商誉,构成商业诋毁;同时福瑞股份高管在网络平台公开捏造、散布虚伪事实,对海斯凯尔进行否定性评价,构成商业诋毁。 为了消除商业诋毁导致的对海斯凯尔商誉及产品的影响,法院判处福瑞股份关联公司上海回波在《中国医药报》发布声明消除影响;而福瑞股份则被法院要求在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发布声明以消除影响。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无锡海斯凯尔5月23日在其官方网站首页刊登了《消除影响声明》。据了解,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经于今年1月20日对无锡海斯凯尔与上海回波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令无锡海斯凯尔立即停止涉案的不正当行为,赔偿上海回波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50万元。 此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还认为无锡海斯凯尔对“Fibrotouch无创肝纤维化检测仪采用‘第三代瞬时成像技术’、改变目前慢性肝病患者病情确诊只能依赖于肝穿刺的现状、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医疗器械注册证(CFDA证书)”等宣传行为属于虚假宣传。 无锡海斯凯尔表示,公司已经停止上述相关陈述。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以更加严谨和谨慎的态度对待公司产品宣传活动。 不过,海斯凯尔在其官网上表示,公司拥有全球首台影像引导的无创肝纤维化检测系统FibroTouch的自主研发权,目前公司与上海回波公司之间的系列商业诉讼纠纷和裁决不影响公司合法生产、销售和推广FibroTouch产品,也不影响经销商及医院用户使用FibroTouch产品。 福瑞股份称将上诉 据记者了解,上海一中院在判决书中也肯定了福瑞股份FibroScan产品占据市场优势地位,海斯凯尔指责福瑞股份的多项主张被驳回。 福瑞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基于众所周知的事实,公司仍将就上述民事判决提出上诉。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福瑞股份如此积极应诉,和自身的业务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双方业务存在竞争,福瑞股份必然采取措施保护自身产品市场”。 据了解,福瑞股份主要诊断仪器为FibroScan肝纤维化诊断仪器,分别为FibroScan502、FibroScan402(便携式)及 FibroScan touch(触屏式)、FibroScan CAP 等系列产品。公司称,该产品是全球首个应用瞬时弹性成像技术量化肝脏硬度,并经临床验证的无创即时检测设备。据福瑞股份2015年年报,公司的诊断设备收入超2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超三成。产品毛利率高达82.68%。 责任编辑:陈智超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 沈良宏观 | 七禾调研 | 价值投资君 |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 七禾网APP苹果 | 七禾网投顾平台 | 傅海棠自媒体 | 沈良自媒体 |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