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投资视角 >> 期货投教

【期货ABC】CBOT解决了农产品交易大问题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6-06-06 15:52:28 来源:期货投教网

19世纪30年代末,芝加哥还只是一个拥有几千人的小城市,但是由于地处美国的粮仓——五大湖地区,成为全美最大的谷物集散地。农产品生产具有周期性和季节性特点,在农产品的收获季节,供大于求的局面往往导致价格大幅度下跌,农场主被迫降低价格销售,甚至大幅降价后仍然卖不掉;而在青黄不接时期,由于供给短缺,农产品价格又会大幅上涨。再加上当时交通不便,不能在空间上缓解地区供求矛盾;仓库稀缺,不能在时间上缓解不同时期的供求矛盾;信息传播条件有限(当时没有收音机,没有电视机,连电话还没发明),交易商的信息搜索成本非常大。种种不利条件更加剧了价格波动的幅度。剧烈的价格波动风险使所有农场主、农产品贸易商、加工商都感到头痛。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1848年,82位商人(农场主、农产品贸易商和加工商)自动发起设立芝加哥谷物交易所,即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hicago Board of Trade,CBOT)的前身。芝加哥谷物交易所成立之初,主要是改进运输和储存条件,同时为会员提供价格信息等服务。1851年交易所开始引进现货远期合约交易。


所谓现货远期合约交易,就是买卖双方约定在将来进行钱货交割的交易行为。如果钱货交割发生在现在,那就是现货交易;如果交割时间在将来,那就是远期交易。


现货交易是人类有史以来最普遍的交易方式,其特点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生产力低下、交易规模不大的时代,现货交易完全能够满足交易需求。但当交易规模越来越大时,这种交易方式的不方便之处就越来越突出。


现货远期交易方式的特点是买卖双方先就远期交易进行一对一的谈判,订立一份在未来进行钱货交割的合同。远期合同交易具有的优点是:买卖双方可以灵活地根据自身的需要签订合同,同时利用预签的合同安排生产。由于价格提前敲定,等于锁定了买卖价格,即使今后市场价格出现不利于自己的波动也不用担心。芝加哥交易所的交易规模也因此得到了迅速的提高。


但在实际运作中,芝加哥交易所也出现了种种令人烦恼的事情。


最大的烦恼是经常会出现交易商违约事件。比如,当初合同规定半年后的交割价格,半年后价格上升很多,卖方觉得亏了,有意违约的情况经常会发生;反之,如果价格下跌很多,买方也会产生有意违约的愿望。


交割时产生的纠纷也令人头疼,原因可以说不一而足,比如货物的质量、交付时间、数量损益等等,或者是买方拖欠货款或故意找茬。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一些具体问题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一旦在后来涉及,也会引起纠纷。


还有一个问题也十分突出,那就是合同转让非常不容易。买卖双方中一方因为情况发生变化,不想执行原合同,如果合同可以转让,不失为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法。但由于远期合同的具体条款是一对一谈判而定的,对其他人不一定适合,合同转让的难度无疑就增加了。


面对这些烦恼,交易所经过多年探索,终于在1865年推出标准化合约,以取代原有的现货远期合约。同年,又推出履约保证金制度。所谓标准化合约是指合同的内容标准化,比如每张合约代表多少货物、货物的质量标准、交割时间、交割地点等都有交易所事先明确规定。显然,这对于减少纠纷、方便合约转让具有重大作用。而保证金制度使交易所掌握了制裁违约者的武器,有力地抑制了交易者的违约行为。


标准化合约的诞生,标志着现代意义上的期货交易及其基本交易原则已在芝加哥交易所内萌芽。


1882年,交易所开始允许交易者以对冲方式免除履约责任,方便投机者进行交易,使交易的流动性大大提高。1883年,交易所又成立了结算协会。结算体系的出现,标志着现代意义上的期货交易终于成形。1925年,芝加哥交易所结算公司成立,规定所有在交易所内达成的交易都必须在结算公司进行结算,进一步规范期货交易行为,推动期货交易的完善与发展。


CBOT成功地解决了长期困扰农产品交易商们的难题,交易日趋繁荣。在CBOT成功的启示下,美国各地掀起了举办农产品期货交易所的热潮。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纽约市咖啡交易所、堪萨斯期货交易所、中美洲商品交易所、明尼阿波利斯谷物交易所、纽约棉花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等先后在19世纪下半叶成立。而且,这种方式又进一步扩散到了世界各地。期货交易的普及,也使期货交易的作用和功能逐渐被人们所认知。  


责任编辑:韩奕舒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