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 当前,《期货法》相关立法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实践中,对期货市场进行调整和规范的法律主要有:一是民商事法律,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二是行政法律,包括《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三是刑事法律,主要是相关各《刑法》修正案等。其中,与投资者关系最为密切的是民商事法律,特别是《合同法》、《民法通则》。 另外,2013年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金融消费者列为保护的对象。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投资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可以依据该法维护自身权益。 (二)司法解释 由于期货交易的特殊性,期货民事纠纷处理难度较大。200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期货案件管辖、承担责任的主体、无效合同责任、交易行为责任、透支交易责任、强行平仓责任、实物交割责任、保证合约履行责任、侵权行为责任、举证责任、执行和保全等内容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规定。该司法解释成为处理投资者和期货公司纠纷的最重要依据之一。 201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对此前一司法解释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对期货交易所履行职责案件的指定管辖、新的分级结算制度和有价证券冲抵保证金制度下保证金诉讼保全和执行、新型结算财产结算担保金的特殊司法保护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 鉴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特别是第一个司法解释对投资者权利保护的重要作用,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投资者应当在参与期货交易前、交易中对其进行充分了解。 责任编辑:张文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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