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敲交易是两个账户之间在相同的期货合约上,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进行的互为对手的交易。对敲交易是期货市场典型的违规交易行为,通常发生在流动性较差的远期期货合约,通过对敲交易能够影响市场价格、转移资金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期货市场上对敲交易不时发生。其中,部分对敲交易是由投资者在不了解期货交易规则的情况下因错误操作或好奇尝试引起的;也有部分对敲交易带有违法犯罪意图,即通过这种方式获取和转移交易关联方账户资金。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以及法院处理的对敲案件,往往一方或双方有预谋,目的是转移资金。 基于投资者身份、动机和目的不同,对敲交易引起的法律后果也不完全相同。有的投资者自己在不同期货公司的账户之间以对敲转移资金,涉嫌洗钱;有的投资者在获取他人的交易密码后,将他人账户的资金对敲至自己账户或关联第三方账户,涉嫌盗窃;有的是法人投资者的指定下单人及资金调拨人,利用职务之便将法人资金对敲至关联第三方账户,涉嫌侵占。总之,对敲行为具体的违法犯罪的定性需要综合主客观等不同方面认定。另外,对敲操作者为了达到目的,一般采取在双方账户之间通过高买低卖来达到对敲目的,背离了期货交易低买高卖的一般规律,严重扰乱合理价格,破坏了期货市场正常运行。 不论如何定性,对敲都是法律法规和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严格禁止的,都应受到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强行平仓、暂停开仓交易的处罚;情节较重的可能被市场禁入、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张文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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