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0月18日 星期五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程序化交易 >> 程序化交易知识库

程序化交易模型中常用的几大止损策略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6-06-24 14:12:24 来源:程序化自动量化交易

时间止损


时间止盈止损逻辑:开仓后的时间(通常使用开仓K线到当前K线的区间内的K线数量)触发设定的条件时进行止损/止盈平仓,通常与价差条件结合使用。


例1:


BARSBK=1,SP;//开仓后下一根K线开始时平仓

BARSSK=1,BP;//开仓后下一根K线开始时平仓


价差止损


最新价与基准价之间的价差触发设定的条件时进行止损平仓。以资金盈亏额为条件的止损策略也被我们归为这一类。比较常用的策略有追踪止损、阶梯止损、限价止损等。


常用的基准价有开仓价格、开仓后的最高价/最低价,和重要的支撑/压力位。


主要有两个因素影响价差的选择:


1.交易者盈利预期和愿意并且能够承受的亏损。

2.交易品种的随机波动性,可以通过对历史数据分析或经验总结等方法研究。衡量随机波动性标准的通常是ATR指标。


我们除了基准价和价差外,有时还会设置一个启动止损止盈的条件,例如:通常我们会限制当最大盈利达到某一标准后再启动跟踪止损。时间也经常被作为止损的触发条件。


跟踪止损


跟踪止损的逻辑:以开仓后的最高或者最低价为基准价,回撤超过价差后进行止损。


这里的价差可以使用最大盈利的百分比,也可以是固定价差。通常还会限制当最大盈利超过某一范围后再启动止盈止损策略。


例2:


A:=MINPRICE;//取模组交易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

BKHIGH-BKPRICE>50*A && C<BKHIGH-0.3*(BKHIGH-BKPRICE),SP;

//触发条件:买开仓后的最高价减去买开仓价格大于50个最小变动价位

//止损条件:最新价小于基准价减价差。(基准价是买开仓后的最高价,价差是最大盈利的30%)

SKPRICE-SKLOW>50*A && C>SKLOW+0.3*(SKPRICE-SKLOW),BP;

//触发条件:卖开仓价格与卖开仓后的最低价的差值大于50个最小变动价位

//止损条件:最新价大于基准价加价差。(基准价是卖开仓后的最低价,价差是最大盈利的30%)


限价止损/止盈


限价止盈/止损的逻辑:以开仓价格为基准价,当前亏损或盈利超过固定的价差时进行止损/止盈。


例3:


A:=MINPRICE;//取模组交易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

C<=BKPRICE-10*A,SP;//最新价低于买开仓价10个最小变动价位,多头止损;

C>=BKPRICE+20*A,SP;//最新价高于买开仓价20个最小变动价位,多头止赢;

C>=SKPRICE+10*A,BP;//高于卖开仓价10个最小变动价位,空头止损;

C<=SKPRICE-20*A,BP;//低于卖开仓价20个最小变动价位,空头止赢;


阶梯止损


阶梯止损的逻辑:以开仓价格为基准价,开仓时以M点固定价差设置止损,行情每向有利的方向波动N个点,将止损价格提高(多头)或者降低(空头)P个点。


例4:


C<BKPEICE-30+INTPART((BKHIGH-BKPRICE)/10)*5,SP;

//买开仓后,初始止损价差30个点,行情每上涨10点,止损价格提高5点

C>SKPEICE+30-INTPART((SKPRICE-SKLOW)/10)*5,BP;

//卖开仓后,初始止损价差30个点,行情每下跌10点,止损价格降低5点


时间+价差阶梯止损


时间+价差阶梯止损止盈逻辑:以买(卖)开仓价格为基准价,最新价小于(大于)开仓价减(加)价差时进行止损/止盈平仓。价差的浮动规则:开仓时固定价差M,随着时间的推移,每出现N根K线,将价差增加P个点。


例5:


C<BKPEICE-30+INTPART(BARSBK/5)*10,SP;

//买开仓后,初始止损价差30个点,开仓之后每出现5根K线,止损价格提高10点

C>SKPEICE+30-INTPART(BARSSK/5)*10,BP;

//卖开仓后,初始止损价差30个点,开仓之后每出现5根K线,止损价格提高10点


保本


保本的逻辑:开仓之后,最大盈利超过固定价差后,当盈利再次回到固定价差的水平时进行止损平仓。


例6:


BKHIGH-BKPRICE>10 && C-BKPRICE<=10,SP;

//买开仓后的最大盈利大于10,并且当前的盈利小于等于10,卖平仓

SKPRICE-SKLOW>10 && SKPRICE-C<=10,BP;

//卖开仓后的最大盈利大于10,并且当前的盈利小于等于10,买平仓


支撑/压力位


以支撑/压力位标准进行止损止盈也可在本质上认为是一种价差止盈止损,只不过这里研究的重点是基准价(支撑/压力)。


例7:


N1:=BARSLAST(DATE<>REF(DATE,1))+1;//开盘第一根K线到当前的K线根数

N2:=REF(N1,N1);//每个交易日K线的总数

HH:HV(H,N1-1);//当日最高价,不包含当前K线

LL:LV(L,N1-1);//当日最低价,不包含当前K线

OO:REF(O,N1-1);//当日开盘价

OZ:REF(O,N2+N1-1);//昨日开盘价

CZ:REF(C,N1);//昨日收盘价

HZ:REF(HHV(H,N1),N1);//昨日最高价

LZ:REF(LLV(L,N1),N1);//昨日最低价

HDN:IFELSE(N1>=5,VALUEWHEN(N1=5,HHV(H,5)),NULL);

//当N1>=5时,开盘前5根K线的最高价

LDN:IFELSE(N1>=5,VALUEWHEN(N1=5,LLV(L,5)),NULL);

//当N1>=5时,开盘前5根K线的最低价


例8:


LB:REF(L,BARSBK);//买开仓那根K线最低价

HS:REF(H,BARSSK);//卖开仓那根K线最高价

LBN:REF(L,BARSBK+1);//买开仓前一根K线最低价

HSN:REF(H,BARSSK+1);//卖开仓前一根K线最高价


ATR指标在止损中的应用


ATR指标源码:

TR:MAX(MAX((HIGH-LOW),ABS(REF(CLOSE,1)-HIGH)),ABS(REF(CLOSE,1)-LOW));

//当前K线最高价减最低价,前一根K线的收盘价与当前K线最高价之差的绝对值,前一根K线的收盘价与当前K线的最低价之差的绝对值,TR返回这三个值中的最大值

ATR:MA(TR,26);


//TR的N周期简单移动平均

平均真实波幅均值(Average True Range)最早由J. Welles Wilder Jr提出,旨在判断价格波动率。在设计交易系统时,ATR指标有着广泛的应用,例如《海龟交易法则》中仓位管理就是以ATR指标为核心的。《通向金融王国的自由之路》的作者范·K·撒普使用的就是3倍ATR的吊灯止损策略。最常用的基于ATR的止损策略有三种:吊灯止损、YOYO止损、ATR棘轮止损。


吊灯止损


吊灯止损的逻辑:基准价为买开仓后的最高价和卖开仓后的最低价,价差由ATR确定,当最新价与基准价的关系满足价差条件时进行止损。吊灯止损策略一般应用于趋势跟踪系统。


例1:以开仓后的极值为基准价,价差3倍ATR止损策略


TR:=MAX(MAX((HIGH-LOW),ABS(REF(CLOSE,1)-HIGH)),ABS(REF(CLOSE,1)-LOW));

ATR:=MA(TR,N);

BKHIGH-BKPRICE>2*ATR && BKHIGH-C>3*ATR,SP;

SKPRICE-SKLOW>2*ATR && C-SKLOW>3*ATR,BP;


YOYO止损


YOYO止损的逻辑:基准价为前一根K线的收盘价,价差由ATR确定,当最新价与基准价的关系满足价差条件时进行止损。


YOYO止损与吊灯止损的区别在于:

1.基准价。前者的基准价是前一根K线的收盘价,后者的基准价是开仓后的极值。


2.适用。YOYO止损法是典型的波动性止损法,即用于辨别一个交易日内异常的不利的价格波动。这种异常波动往往是由于某一新闻事件,或是一种重要的技术性反转(是趋势结束的标志)。这种逻辑使得YO YO止损法非常有效,我们很少因为这种止损触发的退出交易而后悔。


综合两种止损方法:更有效。吊灯止损点往往设在距离最高点(或最高收盘价)3ATR或更多的地方,在市场向不利于我们的方向移动时,该止损点是不变的,因此他将保护我们免受趋势逐渐逆转的伤害。YOYO止损点往往设在离上一个收盘价仅1.5或2ATR处,它可以保护我们免受异常的日内价格的剧烈波动。当两者同时使用时,每天的止损价会是两者中最先被触发的那个。


例2:综合使用YOYO止损法和吊灯止损法

TR:=MAX(MAX((HIGH-LOW),ABS(REF(CLOSE,1)-HIGH)),ABS(REF(CLOSE,1)-LOW));

ATR:=MA(TR,N);

BKHIGH-BKPRICE>2*ATR && BKHIGH-C>3*ATR,SP;

SKPRICE-SKLOW>2*ATR && C-SKLOW>3*ATR,BP;

REF(C,1)-C>1.5*ATR,SP;

C-REF(C,1)>1.5*ATR,BP;

责任编辑:张文慧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