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与发展,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对主题。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是现代资本市场中最显著的特征。中国证券业的发展之路已经证明:只有在规范的基础上,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才会循着健康的方向。国内期货业也将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期货行业规范发展之路。只有规范的行业才是具有生命力的行业;只有规范的公司,才是最有发展前途的公司。 规范与发展的关系,实质就是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一方面,二者既相互兼顾,又相互融合。在规范中发展,是期货业和期货公司生存壮大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中国证券期货市场二十年发展历程就是不断规范的过程。规范是发展的前提,不规范的市场难以发展;但只强调规范,市场不发展,规范就失去了意义,规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发展。从二者的关系看,规范是手段和前提,发展是目的和意义,发展是硬道理,规范为发展服务,规范与发展紧密联系又相互促进、相互制衡,是对立中的统一。 一、“发展中规范”始终是中国期货行业的显著特征 中国期货市场自1990年中国粮食批发市场引入期货交易机制开始,迄今已近二十年。作为经济改革开发的一部分,基于对商品流通体制和价格体系改革的需要,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1992年至1994年,我国开始建立期货市场。初期由于期货市场配套法律法规严重滞后且没有明确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场出现盲目发展的势头。为了扭转混乱局面,1995年至1999年,国家开始对期货市场进行严格的清理整顿工作。确定了期货市场格局,奠定了较为完善的监管基本架构,确定了集中统一管理的垂直管理体制,为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和体制基础。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期货市场开始进入“恢复发展”阶段,扶持大品种,限制小品种成为市场发展的主要标志。2004年《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九条)明确提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推出为大宗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货品种。”反映了监管层对期货市场多年治理整顿结果的基本认可。自此,随着棉花、燃料油、玉米、白糖、豆油、棕榈油、PTA、LLDPE、PVC、钢材等一系列商品期货品种的相继推出,中国期货市场在规范的基础上正式走上了以规范促发展的大道。 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内以金融期货交易为目标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挂牌成立,这表明从商品期货起步、经过多年试点后,国家肯定了期货市场可以服务于中国有特色的市场经济。2009年,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并于9月1日开始实施,标志着期货市场的规范正在向精细化、专业化深度发展,同时期货公司分类监管也为期货市场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更为广阔的空间。 二、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揭示了“规范促发展”是中国金融行业的行业特征 2009年5月18日,两市上市公司总数近1900家(含B股),总市值高达18.23万亿元,是十年前的10倍。与此同时,1999年所有上市公司共实现477.68亿元净利润,而2007年高峰期,仅中石油一家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就达到了1345.74亿元。目前中国证券市场在发挥其融资和资源配置功能,促进经济和企业的发展壮大以及行业整合、展示国家财政实力和综合国力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正日益令世界为之瞩目。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表明,首先,在规范基础上,通过制度变革引领制度创新,按照经济发展需要不断调整规范市场,使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到应有的作用是市场规范与发展的主题;其次,行业的发展正在规范的基础上向精细化、系统化、专业化发展,在强化风险管理能力的前提下,合规经营、适度推动制度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以提高行业集中度、有步骤地扩大行业规模并保障市场健康稳步发展正在成为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 三、期货行业发展的国际特点表明,行业构成越来越精细复杂,规范化要求也越来越强烈 展望未来我国期货行业发展前景,需要关注国际期货行业发展的趋势。 首先是交易所公司化。近十年来,世界各国经济联系不断加强,经济一体化和电子技术迅猛发展,全球期货交易所展开了争夺市场资源的激烈竞争。同时,经济发展自由化打破了交易所垄断经济环境的优势,促使其走上公司化和联盟的道路。2000年6月,香港期货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及其合资的结算公司合并组成了香港交易所。2007年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完成了公司化改制。 其次是结算统一化。2002年,伦敦结算所和泛欧内部交易所合并,欧洲期货市场在全世界率先实现统一结算。从此奠定了欧洲期货交易所和泛欧交易所在全球期货交易所中名列三甲的地位。实行统一结算,能够有效实施资金、信息和交易的分离,从而实现期货市场监管、交易、结算的分立,加强监管力度,同时使交易所能够致力市场拓展和交易产品研发,并使统一的结算体系承担起最重要的风险控制职能。 再次是监管的严格化。近年来,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欧美发达国家重新反思过去多年来奉行的以“自由资本主义”为基调的宽松监管政策。奥巴马政府在今年6月17日公布了《金融监管改革的新基础:重建金融监管》改革方案。试图调整1999年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所造成的金融监管“双重多头”模式。《金融监管改革》方案涉及金融业各个领域,包括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以及投资者和消费者等,被美国媒体称为是自“大萧条”以来最雄心勃勃的金融监管改革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无盲区、无缝隙”全面监管理念,加强对重要金融机构的监管,解决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与制衡问题,建造更完善的投资者和消费者保护体系,确定政府在危机处理中的核心地位,提高国际监管标准并促进国际合作。 第四是经营机构向大型和专业两极分化。欧美经济发达国家的期货市场中介机构包括多种类型,以美国为例,经营机构包括了期货经纪商(Futures Commission Merchant,简称FCM)、交易经纪人(Floor Broker和Floor Trader,简称FB和FT)、中间介绍商(Introducing Broker,简称IB)、商品基金管理商(Commodity Pool Operator,简称CPO)和商品交易顾问(Commodity Trading Advisors,简称CTA)。其中FCM是最主要的经纪机构,是各类期货经营机构的核心类型,相当于我国的期货公司。欧美发达国家的期货经营机构基本围绕着FCM为核心运作。上世纪三十年代至七十年代,美国各类期货经营机构经历了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一批小型的期货公司被淘汰或被大型现货商收购,具有现货背景的期货公司成为主流。20世纪70年代后,金融期货的出现迅速带动了具有金融背景的期货公司快速发展。由于金融期货交易量在全球期货期权市场中所占比例迅速增大,具有金融背景,拥有全能型产品系列向客户提供差别服务的综合类期货公司逐渐成为期货公司中的核心。2008年美国联邦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公布的2007年全美期货经营机构排名中,前20名期货公司里,具有金融、证券背景的全能型综合类期货公司有17个,其中包括了瑞银、高盛、花旗、美林、摩根斯坦利等著名的国际投资银行;另外三名为传统的专业型期货公司。 最后是交易主体逐渐以机构和基金为主导。美国的资本市场投资主体主要由共同基金、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组成。同样,美国期货市场的交易主体也是典型的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以全球最大的金融期货交易所CME为例,2006年CME股指期货交易主体结构中,机构法人避险交易占全部交易量的61.3%,非避险大额交易者占全部交易量的7.5%,小额交易者占全部交易量的20.6%,价差交易者占8.8%。目前,美国机构投资者持有美国股票市值的80%左右,机构投资者占美国股指期货市场的交易量大致也为80%,在商品期货领域,其比例虽然没有金融期货大,但同样机构投资者占有份额远高于个人投资者。这也充分说明了期货市场重要的规避风险功能。 四、在更高的规范基础上展望未来行业发展态势 回顾中国期货、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参考国际期货行业发展的特点,结合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工作的推进,可以看出,当前我国期货公司正在面临新的市场环境。所谓新的市场环境一方面是指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我国期货市场应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另一方面则指在分类监管措施的指引下,期货公司将从单一经纪业务竞争环境迈入在监管范围内适度放开的产品多元化竞争的新时代。 期货公司目前正在实施的分类评级工作将成为中国期货行业发展过程中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根据《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三类分类评级指标中的风险管理能力指标是重要内容,它包含了客户资产保护、资本充足、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安全、信息披露等多项指标。很显然,分类监管措施的实施对期货公司提出了更高、更细致的规范要求,它促使期货公司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合规化经营。同时,分类评级的结果也将是未来期货公司新设营业网点、申请新业务的审慎性参考意见,直接体现了以规范促发展,“扶优限劣”,构建良性发展环境的监管思路。 期货公司实施分类监管后,新增业务诸如资产管理、财务顾问、期货投资基金等业务将对风险管理能力卓越、符合监管要求的期货公司逐步开放。期货公司之间的竞争将在政策引导下,由低端的经纪业务同质化竞争向规范管理下的产品多元化竞争发展。未来尤其是金融期货陆续推出后,我国期货行业内部的合并重组将导致期货公司在实力上呈现三梯队金字塔型结构。 银行、证券、期货三位一体的综合性期货公司将是未来期货市场经营机构的龙头。银行、证券、期货混业经营的金融综合性期货公司(类似以前证券业的综合类券商)面对所有客户提供种类齐全的金融服务产品,对所有客户实行差异化综合性服务。涵盖经纪、自营、投资咨询、基金、委托理财和国际期货业务,拥有全面结算资格,是期货行业的中坚力量。 第二梯队是专业型期货公司。期货市场将出现分工明细的专业期货经纪公司和投资公司,专业型期货公司依托产业龙头企业,凭借在行业内卓越的信息和研发优势,在某一期货品种领域向客户提供独特的专业服务。此类期货公司主要活跃在商品期货市场。拥有专业投资团队的期货公司将脱颖而出。 第三梯队的期货公司缺乏突出的差异化综合性服务特色,也无法向客户提供品种的独特专业服务,不能与前两类期货公司展开全面竞争,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期货行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或成为前两梯队期货公司的附庸,或因经营不善而被市场所淘汰,或退化为中间介绍商和专业交易顾问。 只有规范的行业才是具有生命力的行业;只有规范的公司,才是有发展前途的公司。新的市场环境决定了期货公司应当转变经营思路,从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到外部规模发展战略都进行适当调整。其中内部制度建设应在《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中的规定指引下,以提高企业管理风险水平为重点完善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通过规范化管理使企业符合相应的监管要求,从而使公司在开展新业务,新设营业网点等事项上能够满足监管审慎性条件,进而实现以规范促发展的长远发展战略。在企业外部经营规模扩张政策调整中,一方面认清期货公司在整个市场体系中的地位和期货市场在国民经济中应发挥的作用,适时调整服务对象和经营目标,适度将主要客户群体从个人投资者向机构、法人投资者转移;另一方面巩固以往既有的传统经纪业务业绩。在此基础上提前进行诸如CTA、基金等新业务的前期理论探索和可行性分析研究,为将来新业务的开展奠定基础。 期货公司的发展,离不开服务国民经济、发挥风险管理工具功能这条主线。经过近二十年的规范与发展,期货行业服务于国民经济,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共识业已形成,尤其是本次金融危机爆发后,期货市场规避风险的功效让更多的企业关注这个市场,期货公司管理风险的能力也经受住了这次严峻考验中的实际检验。期货公司实施分类监管后,期货市场将进一步在规范的基础上稳步前进,在这一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中,每家期货公司都应当充分认清企业自身优劣势,及时更新战略发展规划,为各类有避险需求的企业和机构服务,为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从而使期货公司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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