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禁入”对于证券市场并不陌生,威慑力更是众所周知,这也是被市场公认的,除刑罚以外的最严处罚。 上周五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表示,证监会近日依法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1宗信息披露违法案、2宗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均涉及大智慧。而昨日晚间大智慧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于2016年7月23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长虹提交的辞职报告。公告中还提到,证监会对张长虹等5名责任人员采取了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证监会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证监会对88起案件作出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09份,作出市场禁入决定书4份,对7人实施市场禁入,其中2人被实施终身市场禁入。 市场禁入处罚按照被罚主体分类,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上市公司高管,二是证券从业人员;按市场禁入年限主要分为终身、10年、5年、3年等。小编就以此分类,为大家梳理下近几年被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的个案(不完全统计)。 上市公司高管系列 大智慧董事长等5名高管被证监会市场禁入 大智慧7月24日晚发布公告称,大智慧董事会于2016年7月23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长虹提交的辞职报告,张长虹由于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所担任的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 公告中提到,证监会对大智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张长虹(大智慧董事长兼总经理)等14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张长虹等5名责任人员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欺诈上市致欣泰电气2人市场禁入 2016年7月8日,证监会称,已完成对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的调查审理工作,依法向欣泰电气及相关责任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对欣泰电气及其17名现任或时任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对欣泰电气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温德乙,时任总会计师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ST舜船因信息披露违法2名责任人被处罚及市场禁入 2016年4月20日晚间,*ST舜船公告称,2015年8月14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证监会调查,2016年4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公告显示,未按规定披露与明德重工之间的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重大合同进展情况;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收取利息收入未入账以及采用票据贴现、加价销售等方式回收利息,导致2013-2014年共计虚增收入106892.99万元,虚增成本90702.59万元,虚增财务费用7918.48万元,虚增利润6211.95万元。对王军民、曹春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王军民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曹春华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北大荒三高管被市场禁入 2015年6月22日晚间,北大荒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涉嫌虚假陈述案调查完毕,证监会拟对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及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公告,2010年8月,北大荒股份将所持子公司北大荒鑫亚51%的股权转让给黑龙江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但实际工作中,北大荒鑫亚仍直接归北大荒股份管理。另外,北大荒还存在虚增利润的情况。 证监会表示,两次虚增利润导致北大荒股份2011年年报存在虚假陈述,对此,证监会拟对公司采取50万元罚款,对北大荒股份违法事项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忠诚采取20万元的罚款以及十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北大荒鑫亚高管白石、赵幸福分别采取了15万元、10万元罚款以及五年和三年的市场禁入。 零七股份实控人被罚市场禁入十年 2015年12月24日,零七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决定对零七股份实控人练卫飞采取十年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公司也被证监会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证监会列出了练卫飞三大罪状,分别是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向外借款事项、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诉讼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多次受到行政处罚,被实施行政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练卫飞证券守法与合规意识淡薄,长期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优势和职务便利,导致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内部控制混乱,引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多次违规。 绿大地原董事长被终身禁入 2013年3月28日,*ST大地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查明,*ST大地在招股说明书中虚增资产、虚增业务收入。证监会拟责令绿大地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0万元。给予原董事长何学葵,时任董事、财务总监蒋凯西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万福生科董事长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万福生科5月2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日前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万福生科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龚永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对严平贵等其他19名高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10万元、5万元三个等次的罚款。此外,公司董事长龚永福和原财务总监覃学军二人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证券从业人员系列 “受累”欣泰电气,兴业证券两名保代被罚 2016年7月8日,兴业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欣泰电气保荐代表人兰翔、伍文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07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兰翔、伍文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拟对兰翔、伍文祥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新时代证券前总经理助理罗向阳被罚 2016年7月15日,证监会通报了时任新时代证券总经理助理罗向阳的行政处罚案,罗向阳凭借从业人员的职务便利,知悉东方铁塔重大投资,黄河旋风增资计划、重大投资等内幕信息。在上述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罗向阳、罗杨颖(两人为兄弟关系)利用实际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分别于2013年、2014年、2015年内幕交易“东方铁塔”、“黄河旋风”。罗向阳、罗杨颖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证监会决定对罗向阳、罗杨颖三次内幕交易行为合计没收违法所得约44.7万元,并处以约254万元罚款,并对二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黑嘴”朱炜明被罚千万并终身禁入 2016年7月15日,证监会通报了对国开证券经纪人朱炜明行政处罚案,处罚决定书指出,朱炜明作为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先行建仓买入后公开荐股的两项行为均违反证券法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朱炜明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朱炜明违法所得约452万元,并处以约1358万元罚款,同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朱炜明曾于2010年8月20日至2014年8月26日期间担任国开证券上海龙华西路营业部经纪人,持有证券经纪人证书,从事股票经纪业务。其父朱某荣、其母孙某英和祖母张某英都于该营业部开立上海股东账户和深圳股东账户,经证监会查证发现,朱炜明在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期间,控制朱氏账户组买卖海螺型材、神剑股份、襄阳轴承等共计132只股票,盈利452.67万元。 原平安证券总经理薛荣年被撤销从业资格 2013年5月,证监会宣布对万福生科虚假陈述案的中介机构进行处罚,作为平安证券原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薛荣年、曾年生和崔岭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处罚生效后,薛荣年被迫辞去华林证券董事长职务。 因万福生科案被取消证券从业资格后,薛荣年一度隐匿江湖。正当业界揣测他或以PE身份东山再起时,2015年12月,薛荣年被曝因涉嫌巨额内幕交易窝案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于2016年2月初,证监会表示,根据行政调查掌握的情况,薛荣年交易总金额超1亿元,非法获利总金额超5亿元,涉及包括巢东股份、东源电器等多家上市公司,案件性质恶劣,犯罪情节严重,属于罕见的特大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窝案,目前公安部门正对该案展开侦查工作。 天丰案将光大证券两名保代“拖下水” 2013年4月上旬,IPO财务专项检查工作进入抽查后的现场核查阶段。第一阶段抽取的13家中小板拟上市公司进入核查阶段,由光大证券保荐的天丰节能“不幸”被抽中,并很快被发现存在财务不实的问题。 2015年11月5日下发了《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一、对温京辉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鉴于温京辉已被我会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待该证券市场禁入期满后,追加实施5年证券市场禁入,在禁入期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二、对王伟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国信前保代借“马甲”入股IPO项目被罚 2015年6月23日,证监会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书显示,时任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六部总经理戴丽君、副总经理刘兴华两人,在帮天润曲轴进行IPO项目时,借用他人名义突击入股,投资1200多万,却获得10倍收益,两人获利逾1亿元。两人被证监会处以10年市场禁入,罚没违法所得,并分别处300万元和150万元罚款。 原招商证券李黎明被终身市场禁入 轰动一时的招商证券原保荐团队负责人李黎明案细节曝光,因存在多个违法事实,证监会没收了李黎明的违法所得624042元,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同时,李黎明被认定为证券市场的终身禁入者。 事情还要从7年前说起。2008年4月,招商证券与江西西林科签署了《关于改制、辅导、保荐和发行股票上市之总服务协议》。自2008年4月至2011年6月期间,李黎明是招商证券负责江西西林科创业板IPO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就在这个时间段,江西西林科的大股东江西西林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嘉晨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江西西林科5%的股权转让给上海嘉晨,总价款为人民币3000万元。最终因涉及多方面问题,李黎明一夜暴富的如意算盘在2011年7月29日宣告破灭,证监会发审委否定了江西西林科的IPO项目。 绿大地欺诈上市:两名保代“终身禁入” 绿大地欺诈上市一案致华泰联合证券两名保荐代表人黎海祥和李迅冬被终身市场禁入,同时取消保代资格。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则将失去证券业务资格,华泰联合证券也将面临相关法律规定的最高幅度处罚。但业内人士称,华泰联合不会失去保荐机构资格。 光大乌龙指致4人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光大证券2013年11月1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光大证券ETF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307.08万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没收光大证券股指期货内幕交易违法所得7414.35万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另外,中国证监会决定,内幕交易行为相关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者、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梅键的信息误导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罚款。 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占比最大 以上述案例为样本,可以发现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占比较大,如欺诈上市的欣泰电气董事长温德乙和时任总会计师的刘明胜以及涉嫌内幕交易的新时代证券前总经理助理罗向阳等人均被终身市场禁入。 欣泰电气欺诈上市案中,兴业证券保代兰翔、伍文祥较为“幸运”,“逃脱”了终身禁入,面临的只有10年证券市场禁入。而本次大智慧案件中,前董事长张长虹等5名责任人员只面临5年的市场禁入处罚。 以下为各处罚层次列表: 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案件:欣泰电气欺诈上市 董事长温德乙、时任总会计师刘明胜 案件:内幕交易 新时代证券前总经理助理罗向阳、罗杨颖(两人为兄弟关系) 案件:非法买卖股票 国开证券经纪人朱炜明 案件:江西西林科IPO案件 招商证券原保荐团队负责人李黎明 案件:*ST舜船因信息披露违法 *ST舜船高管王军民 案件:绿大地欺诈上市案 绿大地原董事长何学葵及时任董事、财务总监蒋凯西;前华泰联合保代黎海祥和李迅冬 案件:光大乌龙指 相关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 案件:万福生科造假案 龚永福、覃学军 10年市场禁入措施 案件:零七股份 零七股份实控人练卫飞 案件:欣泰电气欺诈上市 兴业证券兰翔、伍文祥 案件:北大荒 北大荒前高管杨忠诚 5年证券市场禁入 案件:北大荒 北大荒鑫亚前高管白石 案件:大智慧 大智慧前董事长张长虹等5名责任人员 案件:*ST舜船因信息披露违法 *ST舜船高管曹春华 案件:天丰IPO案 光大证券两名保代王伟采和温京辉 3年证券市场禁入 案件:北大荒 北大荒鑫亚前高管赵幸福 证监会强化市场禁入管理 随着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步伐加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尤其是终身市场禁入,作为一种比一般罚款处罚更为严格的惩戒措施和责任追究形式,在执法实践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去年5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修改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的决定,修改了终身市场禁入措施的适用范围等,并于2015年6月22日实行。 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从事证券承销、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证券业务,故意不履行法定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可以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二是明确违反法律法规,隐瞒重要事实等恶劣手段的,可以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三是明确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进行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金额特别巨大,致使投资者利益损害巨大的,可以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四是针对执法事件中阻碍抗拒执法问题,出具虚假证据,隐瞒阻碍证监会调查的可以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五是针对实践中有关机构个人多次违法,不改的,部分可以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六是将非上市公众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等纳入规定适用范围。 以下为证监会近几年的罚单: 2016年上半年,证监会对88起案件作出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09份,较去年同期增长84.75%,罚没款共计25.54亿元,作出市场禁入决定书4份,对7人实施市场禁入,其中2人被实施终身市场禁入,行政处罚的结案效率和惩处力度持续提升。 2015年,证监会依法对13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华锐风电等10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917.8万元,其中对7家上市公司采取从重处罚,对4家上市公司处以60万元顶格处罚;依法对16名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其中3人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2014年,证监会对25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紫鑫药业等16家上市公司、发行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对12家上市公司给予从重处罚,其中对5家上市公司处以60万元顶格处罚,并对5名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2013年,证监会对28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绿大地等8家上市公司、发行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对5家上市公司给予从重处罚,其中对2家上市公司处以60万元顶格处罚,并对28名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责任编辑:唐正璐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 沈良宏观 | 七禾调研 | 价值投资君 |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 七禾网APP苹果 | 七禾网投顾平台 | 傅海棠自媒体 | 沈良自媒体 |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