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1年2个多月的漫长等待,大智慧虚假信披案终于进入诉讼程序。 信披违规遭顶格处罚 2013年,大智慧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营销方式,以 “打新股”、“理财”等为名进行营销,利用与相关公司的框架协议等多种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余元。 对此,证监会认定其违反了《证券法》第63条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大智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张长虹等14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张长虹等5名责任人员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记者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发现此次证监会对大智慧公司及张长虹均予以了顶格处罚。 昨日,大智慧发布公告,公司收到董事长、总经理张长虹提交的辞职报告,辞去所担任的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 或将引发大规模索赔 2015年4月30日,大智慧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5月4日,公司股票开盘便一字跌停,至5月7日收于24.42元/股,跌幅高达27%,而据大智慧2015年3月31股东数据显示,当时的股东数达14.95万人。 四川股民程先生 “因为看中大智慧公司的题材好、公告好,且股市总体行情较好”,因此在2015年3月到4月期间陆续买入了300多万元的股票,4月28日时卖了一半,4月30日,大智慧因信披违规被查,程先生于5月4日开盘立刻将股票全部挂出,但到了第三天才卖掉。此次大跌,给自己造成了40多万元的损失。 程先生告诉记者,“作为一名老股民,如果自身操作遭受损失无怨无悔,但是大智慧虚假信披,让原本相信公告的他们对股市公正性失去信心。” “这种行为令人气愤,也带坏了整体投资环境。”程先生表示,“自己会通过律师向大智慧追讨损失,维护自身权益。” 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获悉,7月25日,已有律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材料,本案正式进入诉讼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存在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索赔诉讼,要求大智慧和有关责任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佣金、印花税和利息。”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告诉记者,“大智慧违法行为严重,或将引发大规模索赔。” “在2014年2月28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购买大智慧股票,且在2015年4月30日前未完全卖出的,存在损失的股民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刘华浩说。 责任编辑:陈智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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