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在近日向各家主办券商下发了又一轮最新的监管要求,即《关于落实“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自查工作的通知》。此次自查的全面性体现在自查对象,自查重点以及延伸部分。值得注意的是,全国股转系统提出自查要求的第四类主体,即对未纳入自查对象的新三板相关市场主体。对这一类主体,全国股转系统要求各主办券商根据需要,基于问题和风险导向,参照《通知》要求,自行安排督促相关机构开展自查整改。 股转系统落实回头看工作新三板掀最全面自查浪潮 上周,股转系统为落实证监会“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工作,给主办券商下发自查通知,要求三类对象需重点核查五个方面的内容:挂牌申报虚假陈述;资金占用、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财报的检查整改情况;挂牌公司股权质押、私募债等问题的风控措施及整改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投资者适当管理等。 据悉,以下三类对象需要自查:1、涉及资金占用的新三板企业,涉及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的主办券商以及检查2015年年报和2016年中报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2、2015年以来有过负面记录的相关市场主体(比如挂牌公司、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等)。3、负责落实投资者教育制度的券商。 主要有5个重点事项需要自查:1、挂牌公司的申报材料是否存在造假、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等情形。2、资金占用、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2015年年报和2016年中报的检查、整改及落实情况。3、挂牌公司2015年以来出现的股权质押、私募债、持续经营能力、媒体质疑等不规范问题,所采取的风控措施及整改情况。4、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比如是否进行投资股票投资。5、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比如不合格投资的清理。 股转在文件中说明,本次的自查结果的相关报告要在8月31号之前发送股转系统。 规范定增募资使用 规范定增是近期新三板监管的重要切入口之一。近期,监管部门多次发布相关《问题解答》,对定增过程中资金使用等进行规范。以最新一次为例,全国股转系统8日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就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等作出具体解释,明确新三板挂牌公司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除金融类企业外,挂牌企业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挂牌公司应当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控措施及信披要求。 机构人士介绍,在整体融资难的背景下,不少挂牌公司此前将募集来的资金转投私募股权、股票、银行理财等金融产品。这类资金的透明度低,同时缺乏有效监管,监管部门有必要明确定增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第三方监管。 企业募集到资金后如何使用,投资人并不知道,完全由企业做主,出现了部分新三板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恶性事件。此次新规发布后,新三板募集资金及资金的使用将被严格监管、重点披露。银行、保险、信托、社保等资金之所以目前不敢进入或不敢大规模进入新三板,就是由于新三板之前融资太过宽松,现在加强监管对整个市场无疑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数项工作重叠 根据文件显示,全国股转系统此次设定的自查截止日期为8月31日,从下发文件开始算仅有两周的时间。 本月初,全国股转系统下发了《股票发行问答(三)》针对新三板募集资金管理,对赌协议以及类金融企业股票发行问题等三方面进行了安排和释义,与此同时全国股转系统也要求各家券商根据新规要求的内容进行自查。 而这一自查工作尚未结束,新一轮的全面自查《通知》便又要开启。 “尽管两轮自查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这一块有所重叠,但侧重点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从工作量来讲无法相互替换。”华南地区一家中型券商场外市场部的负责人8月19日表示。 另外,此次全面自查与目前另一项常规的信息披露工作也有所重叠,这便是挂牌企业半年报披露。 “新三板企业编制定期报告的能力不好,督导券商很多时候就和保姆一样,一年两次定期报告披露期对我们来说工作量都是最大的。”中泰证券一位承做新三板的人士表示。 根据东方财富(300059)choice的数据显示,截至发稿前,8781家挂牌企业中仅有3816家企业发布半年报,也就是说余下两周大部分券商督导企业信息披露工作将与《通知》要求的自查工作重叠。 基于上述情况,一些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券商会逐渐走向重质而非重量的执业理念。“目前这样的状况下,包括券商执业评价体系都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挂牌企业家数越多,后期面临的监管工作量会越大,以及挂牌企业出现问题的可能性越大。”前述华南地区券商人士表示。 责任编辑:熊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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