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同股同权”就是一股一票;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在股东大会等场合对公司重大事情的决策权权重由其所持股票的数量决定。近日,新加坡交易所称它的“上市顾问委员会”以大比数支持实行“双重股权架构”计划。权力差别最多能达“一股十票”,惟公司上市后不能再发行“多票权股份”(按比例供股除外)。“多票权股份”转手时,也会变回普通股;如此等等。新交所暂时还没有推出该方案的时间表。那或许是一种招徕,笔者估计新交所会等待有需要的时候才实行该方案,那会对它更为有利。不少专家已经就“同股同权”或“同股不同权”利弊进行过讨论,故本文不再重复有关论述。 近日中国香港一些传媒和业内人士则对新交所的新方案进行了评述。上一次有关的讨论止于去年10月,港交所考虑香港证监会意见后,搁置“同股不同权”草案的撰写和市场咨询。 事由则是阿里巴巴2013年希望在中国香港上市,“同股同权”的上市规则与保障马云和管理层控制权的企业架构相抵触。港交所不愿為此修改上市规则,阿里则转向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现在,阿里已经是一间在美国挂牌,主业留在国内的企业。企业选择上市地点有它主要股东的全盘考虑,其中包括目标股市的规模、市盈率、日平均成交投量、市场机制、企业的财务情况与合规程度、地理位置、文化等等。 新加坡是一个成功的亚洲城市国家;但新加坡股市规模和成交投量与目前中国香港的股市仍不相同。大象是不会选择在洗脸盆里洗澡的。我并不了解阿里的上市过程,当初它选择在纽约上市,当然有企业自己的考量。因此,现在断言由于新交所的新方案是为期过早了一些。当然,如果,新交所“上市顾问委员会”的决定另有内情,那会是另一回事;而那样的事情并非不可能。 责任编辑:唐正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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