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是对的还是错的?每一个投资者都可能在某个时段被这一问题所困扰。而对于这一问题的不同解答,也形成了不同的投资策略和主张,甚至形成了不同的金融学流派。 标准金融学的诞生 金融学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财务分析为主要出发点的金融研究;第二阶段,以理性人假说和有效市场学说作为理论基石的标准金融学;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末期兴起的行为金融学。 金融理论的第一阶段是旧金融理论,明显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金融市场的需要,于是金融理论就发展到了第二阶段,20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标准金融学理论创立。标准金融学理论的特点是有两大假设:理性人假设和有效市场理论。理性人假设假定投资者在获得最新消息的时候,可以正确更新信念,在这些信念的基础上,进行不确定情况下的决策选择。投资者做出的决策一定是最符合其利益的。而有效市场假说,则假定在一个良好的股票市场当中(包括法律健全、透明度高、竞争充分等因素),一切有价值的信息都会包含在股价中,甚至股价还能反映企业当前和未来的价值。总之,标准金融学的诞生,几乎把人类社会和金融市场看成是一个完美的物理系统,只要掌握一定的信息和数据,就能够把结果都测算出来,而市场也能够完美无瑕地按照运算结果运行。在标准金融学的框架下,市场一定是对的。但很显然,标准金融学的假定与现实相差甚远。 在现实市场当中,我们很难找到满足标准金融学的假设条件的市场。因为金融市场本身一定是不完美、不完全和不精确的。作为“投资者是理性人”假设这一点就与现实情况大相径庭。实际上,在很多时候,投资者很容易冲动,他会面对恐惧的威吓,会面对贪婪的诱惑。这些都会对他的决策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大家耳熟能详的郁金香的故事、南海泡沫的故事,都反映了这样一个基本原理:投资者,作为整体来说,一定是非理性的。而市场信息的传播,也远远不可能顺畅。尽管技术的发展已经使得信息的传播成本非常低,信息的传播效率也非常高,但投资者仍然要面对真假消息的甄别,而且对信息的解读也会因人而异。这些因素都使得标准金融学和现实的金融市场相差甚远。 行为金融学更好地诠释了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的本质在于货币的流通。而其中,掌控整个过程的核心莫过于人。因此,人类行为的本身自然是对金融市场影响最大的因素。由于标准金融学对于人的研究不足,因此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融合了心理学内容的行为金融学的出现成为金融学第三阶段的主要理论成果。经济学家Daniel Kahneman和Vermon Smith是行为金融学发展的重要先驱,他们因为在行为金融学上的卓越贡献,获得了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行为金融学的两大理论基石:一是投资者心态。主要研究投资者如何形成信念,如何对资产进行评估以及如何交易。二是套利行为的有限性。行为金融学认为市场中的套利行为没办法像标准金融学所描述的那么完美,不能完全抵消对理性的偏离。这两大基石,在期货市场上都能够得到很好的反映。 行为金融学对期货市场的解读 投资者只要在期货市场浸淫久了,一定不会错过这个词:心态。甚至一些有多年交易经验的大师会把心态放在技术之上,他们认为技术水平再高而心态不好也做不好交易。实际上,这和行为金融学的理论前提一脉相承。 交易的好坏,必然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市场。市场的涨涨跌跌,无疑对收益有重大的影响。二是交易者自身的行为特征。交易者冷静、理性、客观,必然有利于交易;而情绪波动过大无疑不利于交易。因此,投资者完全可以从行为金融学角度出发,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取得更好的交易成绩。 行为金融学的另一理论基础套利行为的有限性,在期货市场也十分常见。最简单的例子,比如说两个合约的价差扩大,超出了理论值,按照传统理论,我们可以买入价格更低的合约,抛出价格更高的合约,当两个合约的价差回归之时,便是我们获利之时。这个时候,我们会认为市场的合理走势应该是价差回归。但是在现实中,经常可以看到,价差不仅不回归,反而在扩大。因此,秉持价差回归理念的套利者操作要承受相当大的风险。影响因素有很多。比如,两个合约由于仓单要注销的缘故,导致可交割品的数量不同,因此两个合约出现超乎寻常的价差。再比如,某个合约,由于季节性的缘故,供应特别少,导致该合约与另一合约的价差形成不合理的扩大。套利行为,从理论上来讲非常简单,但在现实中应用时,必须考虑很多实际因素。这在标准金融学中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行为金融学的出现,为人们提供了另一个观察金融市场的不同视角:要提高交易水平,不仅要对品种做深入研究,了解品种本身的价格变化特征,同时也要对交易者,即自身的行为特征做总结,了解自己的行为特征,并更好地去克服自己在交易当中所可能犯的错误,不断地改进提高,最后达到提高交易水平的根本目的。 责任编辑:唐正璐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 沈良宏观 | 七禾调研 | 价值投资君 |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 七禾网APP苹果 | 七禾网投顾平台 | 傅海棠自媒体 | 沈良自媒体 |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