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近日规定,对于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信息、房源信息不按规定发布和撤除等5项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辖内商业银行立即终止与其合作关系。 据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上海发布”,上海银监局今日已向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下发了《上海银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内商业银行与房地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澎湃新闻披露的《通知》内容显示,银监局规定,对于有诸如给购房者提供或参与首付款或尾款等融资、曾制造或参与制造假按揭等5项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立即终止与其合作关系。 昨日“成都炒房客一亿购60套房”被辟谣,成都公安局对两名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的两名中介行政拘留。此前上海市公安局对7名恶意编造散布“9月起上海将实行购房信贷新政谣言”的谣言人员进行了刑事拘留,住建委对该7人所在的金丰易居、太平洋房屋、我爱我家等中介企业进行调查。 一名银行房贷经理对澎湃新闻表示,上海银监局禁止的中介5项违规行为中,前4项通过今年以来的各种规定已经基本落实,但第5项“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信息,隐瞒抵押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房源信息不按规定发布和撤除”与银行无关,银行没有能力核实。 4月25日,在调查了辖内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并发现部分房产中介通过首付贷及垫付资金等方式为房屋交易双方垫资后,上海银监局曾暂停辖内各商业银行与链家、太平洋、我爱我家等6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合作1个月。 澎湃新闻还援引地产中介负责人观点称,第5项的行为目前在中介行业还是很普遍的,《通知》并未提及第5项的监管部门,单靠银行的核实能力实际操作上有难度。 事实上,七部委在8月16日就引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源真实性进行全面核验,不得强制捆绑金融服务,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撤除。设立失信中介机构“黑名单”,对严重失信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实行行业禁入。 责任编辑:唐正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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