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1月17日 星期日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协会交易所公告

江苏5月1日起实行新居间业务自律规则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0-01-06 11:20:30 来源:期货日报

为规范江苏地区期货居间人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江苏省期货业协会日前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江苏地区期货居间业务自律管理暂行规则》(下称《规则》)。

《规则》对期货居间人应当符合什么条件以及哪些人员不得成为期货居间人做了明确规定。《规则》指出,期货经营机构委托居间人从事居间业务,应当审查居间人的资格条件,并要求居间人提供相关资料文件。期货居间人应当向期货经营机构提交居间申请,期货居间人应当独立承担基于居间经纪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向期货居间人明示或在合同中约定诚实守信、保守秘密、合规服务等居间行为准则。

《规则》明确,期货经营机构与期货居间人介绍的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应当向客户书面声明期货公司与期货居间人之间的居间关系、期货居间人的职责、期货居间人报酬的来源、期货居间人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等事项,并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解释和说明,书面声明应由客户签字确认。

根据《规则》, 江苏地区期货经营机构应按月统计居间人信息,并于次月五个工作日内,登录江苏省期货业协会网站填报期货居间人信息,居间人的姓名、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证编号等备案材料应当通过江苏省期货业协会的网站予以公示。江苏省期货业协会建立期货居间人信用风险档案,记录期货居间人信用风险行为并向会员公示。江苏地区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在每年1月31日之前,向协会报送上一年度期货居间业务自律管理年度书面和电子报告。

《规则》于2009年12月30日公布,2010年5月1日起实行。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