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新三板实行做市制度以来,做市制度给新三板带来了更多的流动性和活力。根据某券商研究机构最新公布的新三板做市调查显示,自2015年7月以来做市公司家数超过总体市场的20%,过去一年的平均占比为22%,做市股票中每天平均60%的公司有成交,但没有做市的协议成交比例仅为5.3%。挂牌公司对做市的诉求主要在于提升流动性、提升估值和便利融资,尤其前两点,从运行结果的评价来看,关于流动性,65%的公司认为做市后比协议阶段有一定提升,不过有23%的公司认为“基本没用”甚至“反而不如做市之前”;关于估值,35%的公司认为当前做市股价基本反映公司价值,61%的公司认为自己被严重低估。资深证券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新三板需要更多的做市商,做市商还并未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挂牌企业和投资者对新三板的投资属性还并未完全了解。 新三板有22%的企业采用做市交易 根据权威机构统计,截至今年5月31日,有1529家新三板公司采用做市转让方式,其中挂牌即做市公司66家。做市家数占比经过两个阶段的快速提升,目前暂时稳定在22%左右。做市股票中每天平均60%的公司有成交,但没有做市的协议成交比例仅为5.3%。 据了解,现代做市制度起源于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做市商是组织交易的核心,也是做市制度的核心。由做市商为市场买卖双方提供实时更新的报价服务,并以其自有资金在该价位上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的方式。简而言之,市场上任何交易都要通过做市商,而不是买卖双方直接交易,也叫报价驱动(Quote-driven)。做市是多数场外市场采用的主流交易方式。做市商制度由四大参与方构成:做市商(连接发行人和投资人的核心)、挂牌公司和投资者,以及监管机构。根据新三板公开数据,目前新三板单家做市商平均做市家数90家,不同做市商差异较大。 截至5月19日,有87家主办券商取得做市业务备案,其中85家已经开展做市业务。单家做市商平均参与做市的股票数目为90只,超过100只的做市商有31家,占比36%,少于10只的做市商有8家,占比9%;前10家做市商市场占比为32%,前19家做市商市场占比已超过50%。 省内一家私募基金新三板研究人员表示,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说做市制度实行前,投资人存在接入新三板的渠道窄、风险大、竞争性弱问题。做市商的连续报价使得投资者有了更多的交易对手,增加了普通投资者的投资渠道。此外,做市商利用专业知识对股票进行准确估值,有助于提升投资活动的安全性、保护投资者利益。 新三板投资属性远远强于交易属性 虽然根据券商调查,新三板挂牌公司对做市的诉求主要在于提升流动性、提升估值和便利融资,尤其前两点,从运行结果的评价来看,关于流动性,65%的公司认为做市后比协议阶段有一定提升,不过有23%的公司认为“基本没用”甚至“反而不如做市之前”;关于估值,35%的公司认为当前做市股价基本反映公司价值,61%的公司认为自己被严重低估。挂牌公司对做市商的不满主要在于“与企业利益不一致”“活跃交易方面不作为”和“做市价格未体现公司价值”。 不能否认的是,做市的价格发现功能明显优于协议。流动性与估值是相辅相生的,做市商提供流动性的前提是估值,或者说估值是更核心的功能,流动性是更直观的体现。做市交易使股票有了连续报价;其次由于有了小额多频的成交,大多数公司开始形成价格曲线,部分交投活跃的公司已经形成连续的价格曲线;尽管在当前的股权分散度情况下,流动性不足依然影响价格发现机制的运行,但做市价格的市场公允性已远远高于协议价格,而且很少出现协议价格的跳跃性,干扰正常的价格体系,市场开始构建估值体系。 流动性差似乎是新三板所有问题的症结所在,但新三板究竟需要怎样的流动性?省内一位资深的证券研究人员告诉记者,前几年的新三板,投资属性远远强于交易属性,交易功能是逐步培育过程,匮乏和过于泛滥的流动性对于市场都是伤害,不论是挂牌企业还是投资者过于要求流动性都是不可取的。 做市的大额交易优势并未发挥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市场参与者对做市流动性的一些不满,核心原因是新三板做市交易尚未发挥做市制度在提供大额交易流动性方面的优势。在做市商制度下,相对而言,大额交易的交易成本会比较低。 一位长期从事新三板研究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从英美做市商市场的实践表现看,做市商市场在大额交易的处理上确实表现更强的适应性和竞争力,在通常情况下,由于做市商市场可以运用多种灵活手段处理大额交易,使得做市商市场的大额交易成本经常低于竞价市场。有数据显示NASDAQ市场大宗交易的成本在大多数情况下要低于NYSE市场。如果市场确实存在对流动性的双向需求但未得满足,可能一方面做市商在组织交易上经验欠缺;另一方面配套制度不完善。做市制度在流动性上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大额交易,正是机构市场所需。新三板做市交易呈现小额多频的成交特征说明,目前我国新三板仍处在初级阶段,新三板的发展需要时间,更需要不断改革。 责任编辑:傅旭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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