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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希华:利用场外期权实现农业再保险的具体实践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6-12-05 22:12:28 来源:浙商期货 作者:蒋希华

2016年12月4日,第十二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由郑州商品交易所、浙商期货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专场活动“稳步推进‘保险+期货’试点,打通期货支农扶贫的‘最后一公里’”中,浙商期货总经理助理蒋希华进行了题为“利用场外期权实现农业再保险的具体实践”的主题演讲,主要内容如下:


1.浙商期货从2012年就开始设计保护大豆价格的场外期权产品,2013年模拟运行,2014年与嫩江县政府合作,在农民种植大豆时,浙期实业(浙商期货风险子公司)与农民签订场外期权保价协议,保证农民未来售粮的底价。在协议期,若粮价上涨且高于协议价,农民则按市价卖粮,若价格低于保底价,农民可根据自己的判断行权或点价结算获得差价赔付;若农民不提前了结,如果到期时大豆价格低于协议保底价,农民依然可以获得差价赔付。2015年小范围推广这种模式,真正实现了收费及赔付,2016年引入阳光农险,正式启动“保险+期货”模式,完成了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的对接,并与黑龙江农委合作,取得农业部金融支持农业服务创新试点项目资格,获得500万专项财政补贴。


2.“保险+期货”的模式,简单地说就是用市场化的手段实现农产品价格的再保险。具体来说,就是农户或合作社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支付保险费(保费由政府补贴和农户自负资金两部分构成),当农产品价格低于农民投保价格时,投保人可以获得保险资金补偿。与此同时,保险公司与期货公司签订再保险协议,向期货公司转移风险。为对冲风险,期货公司利用交易所期货市场和场外衍生品市场进行相应操作,对冲保单价格波动的风险。

今年6月,浙期实业和保险公司签署了1.45万吨的大豆保单协议。今年的大豆保单主要是以保价为主,保价对应大商所黄大豆1号期货1701合约的3750元/吨,保单生效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至11月30日,理赔价格为黄大豆1号期货1701合约11月份每天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到期时结算价格低于3750元/吨,投保的农户或农业合作社就可获得保险公司理赔,该试点保证了大豆种植者的基本收益。在此过程中,保险公司获得保费收入,期货公司获得权利金收入,农户或农业合作社获得稳定的种植收益,实现了多方共赢。


3.白糖项目也是同样的模式,今年我们得到了郑州商品交易所的“保险+期货”试点专项资助。浙商期货和广西人保签署了3000吨的白糖保单协议,保价对应郑商所白糖期货1705合约的6800元/吨,保单生效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理赔价格为白糖期货SR705合约12月份的算术平均价格。如果到期价格低于6800元/吨,投保的糖厂就可获得保险公司理赔。 


4.棉花价格保险项目,虽然没有拿到政府补贴和交易所试点项目,我们还是决定自己出钱为新疆阿克苏地区的农户做一个场外期权,保护棉花价格下跌风险,由当地县政府制定政策,组织农户参与。我们在推广场外期权的过程中得到的一个体会:就是虽然场外期权需求大,但推广难,所以我们以免费的方式来培养棉花种植户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场外期权作用的理解和兴趣,希望明年能够有更进一步的合作。 


了解期权和期货的人都知道,用期权来做套保的效果要远远超过期货,用期货做套保的人很多都有过惨痛的经历,经常期货赔的远远多于现货赚的钱!毕竟期货策略单一,只能买入或卖出;而期权可实现个性化定制,策略也可以多样化,到期和行权价灵活,可以根据客户不同的需求进行组合。


期货套保就是止损,做就锁死了,所以期货套保的压力非常大,选择时机很重要,判断失误会造成巨大损失。而期权不但管理风险,还兼顾收益,风险管住了,利润空间还保留,既能保值,又能增值。


期货套保还可能面临追保或减仓的要求,遇到单边行情还要不断追加保证金,甚至有爆仓的风险,而期权套保的损失有限,期权买方最大的损失就是期权费,没有追保或爆仓的问题。


前面说了,场外期权需求还是很大的,但推广难,毕竟期权的概念不直观,不容易被理解和接受,导致很多有需求的客户宁可不做,所以我们的解决办法就是从小规模开始培养理解和兴趣,我们甚至可以让利甚至免费。


客户反映最大的问题就是觉得期权太贵。这个大家都有同感。毕竟直接买平值看跌期权是赔钱策略,场内都不例外,场外也一样。所以必须弄清客户需求,设计针对性产品。选择合适的行权价和到期,还可以为客户建议牛市价差、熊市价差、risk reversal,等等,争取既满足客户要求,又降低期权费。


场外期权不像期货的对手盘,你赢我输,零和游戏。我们作为期权卖方,利益跟作为买方的保险公司及农户是一致的,所以能充分保证农民利益。经常有客户怕做我们的对手盘吃亏,我们就要耐心解释我们可以是共赢的关系,客户赚单边行情的钱,我们利用我们的期权技术赚波动率的钱。以看跌保护为例,农民买看跌期权,我们复制期权的头寸也是期货空单,如果期货价格大跌,农户获得赔付,我们的期货头寸同样能获得很大盈利;如果期货价格涨了,农户无赔付,我们的空单同样亏损很大。因此我们实践中的做法是采用非对称式的对冲方法,下跌对冲少、敞口大,上涨对冲多、敞口小,换句话说就是我们宁可把钱赔给我们的客户也不赔给市场。


我们浙商期货场外期权团队具有期权定价和波动率研究方面的优势,我们运用场内波动率套利技巧和基本面分析,来优化对冲技术,可以大大降低对冲成本。今后我们还准备考虑利用期货月间套利和日内CTA策略,增加ɑ ,进一步降低场外期权的权利金费用。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我们的结论是用期货复制期权的方式进行风险对冲还是可行的。我们完全有能力以预期以内的成本控制风险,从技术的角度讲,农产品价格保险项目具备可持续发展的条件。


那么明年如果希望把项目做得更好呢,还希望各级政府,交易所及相关单位能够及早部署,争取尽早完成各项准备工作,为后续项目扩大运行获得充足的准备时间,尤其保险公司和保监会方面,希望能够简化审批程序,让“保险+期货”试点更加顺利地执行。


另外就是能不能从农民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优化保险产品


1)点价方式的设计:从这两年的经验看,为了更好的达到价格保险的效果,可以考虑更完善的择价机制,比如采取分批定行权价的方式,争取获得更好的保险价格。


2)行权方式灵活操作,比如可以用美式或提前结算,确保农民利益最大化。


今年由于11月份出现的上涨行情,最后没有赔付,但我们考虑明年给农民比较大的权利金优惠,希望保持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为扶植刚刚起步的“保险+期货”市场贡献我们的一部分力量。


展望与建议想讲下面几点:


1、“保险+期货”的作法可不可以长期持续,有没有扩大的空间?


也就是说现在的业务模式有没有可行性,成本有没有下降空间


直补和收储的受益人是土地所有者,钱到不了农产品种植者的手里,因此不能真正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而且即使能到农民手里,这种模式是不可持续的:1)财政吃不消,大豆4800元的收购价格对财政造成了沉重的负担;2)直补和收储造成价格形成机制及市场价格信号被扭曲,非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供需失衡,以及不同品种的供应失衡,大豆和玉米产量扭曲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市场化的风险管理和社会管理是大方向。农业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管理和社会管理手段,潜力巨大。其中目前全球占比最大的是农作物收入保险,即将产量风险和价格风险结合在一起承保,同时对产量的不确定性和价格的不确定性提供风险保障。由于产量与价格之间往往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产量风险与价格风险可以进行一定的对冲。既有利于降低作物收入保险的费率,也深受光大农户的欢迎,在美国农作物收入保险已经成为最受欢迎的农作物保险项目。


政府补贴是“保险+期货” 持续发展和扩展空间的保障。虽然市场化是大方向,但让农民自己付保费和权利金显然是不现实的。相对于直补和收储,保费和权利金只是一小部分,对财政造成的负担要小的多。政府可以拿出一部分财政为农民付灾难险、收入险,保证基本收入。再拿出一部分为农民付权利金做价格保险。农民知道未来农作物销售有收入和价格保障时才会有种植的积极性。据了解,全球最大的大豆生产国——美国就是通过保险实现对美国种植业主的补贴。美国农作物保险主要以“收入保险”为主,每年政府对种植业主的补贴高达100亿美元,其中投保保费的2/3都由联邦政府直接补贴,从而降低了农民的投保压力,提高了农民的投保积极性。


2、农业保险中保险公司在其中起的作用,今后保险是不是没有用?


保险公司不仅仅是通道作用,可以设计多样化产品:


自然灾害险:灾难险需要传统保险,比如每几年发生一次大的灾害,这个是传统的依据概率定价的保险模式。


政策性农业收入保险:保证农民基础性收入,保种植数量和种植成本。


基于场外期权的价格保险:以增收为主要目的,保证种植成本以上的预期收入得以实现。价格险需要期货市场再保险,可以向期货公司购买场外期权转移风险。为了更好的达到价格保险的效果,还可以考虑更完善的择价机制,比如采取分批择价的方式,争取获得更好的保险价格。以及可灵活操作的行权方式,增加农民获利的可能。


还可将上述几种产品打包,形成组合险供农民选择。


3、期货公司可以提供灵活的场外期权产品,为农民做增益


期货公司除了为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还可以提供更加灵活的场外期权产品,比如随时可以点价的短到期期权,可以随时行权的美式期权,可以降低期权费的价差组合,等等。为农民提供多种工具,确保农民利益最大化


4. 期现价差的问题如何解决?


由于期限基差在场外期权到期时有可能不回归,期货价格高并不能保证农民卖到好的现货价格。未来解决这个问题,交易所可以在农作物产地设交割库方便农民做现货交割,我们可以为农民提供现金交割和现货交割两种场外期权结算方式。如果到期日期现不回归,现货价格远远低于期货价格,期货公司的现货子公司可以直接从农民手上根据行权价收货,从而避免基差风险,保证农民的收益。


建议:


希望交易所大力发展场外期权市场,加快建设场外市场平台,方便现货价格的查询和场外期权的交易、风控及结算,降低场外期权头寸风险和对冲成本从而降低保费,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已有期货合约设计基本能满足价格保险的需求。但仍需活跃期货市场,推出更多的涉农期货品种,扩大期货的持仓和成交量,创造更好的流动性,以大豆为例,我国大豆年产量如果按照1000万吨算的话,现在市场的流动性也就能做到10万吨左右的规模,只是全国大豆总产量的1/100左右。所以必须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和流动性才能增加可用于农业保险的场外期权的容量与规模。


总而言之,“保险+期货”模式刚刚起步,需要政府、交易所、期货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努力协作,才能保证这种模式有更大的发展和推广空间,才能把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以上是我们浙商期货在“保险+期货”的实践过程中的一些心得和体会,只是一些零散想法,可能不成熟,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讨论,共同探索一条服务三农的有效之路,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韩奕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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