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间,渤海股份发布公告称,延长此前公司发布的定增方案有效期,在面临着定增方案距离有产期仅剩13天时间的紧急关头,这则公告被认为为定增续命意味明显。 渤海股份在2015年12月28日召开了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方案显示,公司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5690.7934万股,募集资金逾8.9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嘉诚环保55%股权及偿还全资子公司滨海水业银行贷款。渤海股份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后可进一步优化主营业务结构、完善产业布局、扩大业务规模、增强业务竞争实力,并夯实相应的资金基础,这是公司在资产重组完成、面临战略性发展机遇背景下,借力资本市场统筹布局、加快转型发展、加速实现总体发展目标的又一重要举措。 不过,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定增方案,却面临着有效期将至的境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和本次授权决议均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于2016年12月27日到期,按此计算,目前距离定增有效期仅剩13天时间。 这项定增的最新进展在今年11月21日,当时,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不过,批复之后,渤海股份的定增目前未实施完成。在昨日晚间的公告中,公司称,“后续股票登记发行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于12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期限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7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傅旭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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