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601519)日前公告称,因公司虚假陈述遭股民诉讼索赔一案,又新增8名索赔人,索赔金额超过1.7亿元。因公司已撤销对证监会的行政诉讼,上海高院驳回了大智慧管辖权异议的上诉申请,该案进入实体审理的两个障碍,均已不存在。 索赔人数不断上升 大智慧近日公布,公司于1月2日至6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法院已受理8名原告诉讼请求,起诉金额77.63元。至此,大智慧索赔人数已超过890人,索赔金额超过1.7亿元。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4月30日,大智慧因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前,大智慧股东近15万户,5月4日开盘后连续两个跌停,短短四个交易日股价从33.48元跌到24.42元,跌幅高达27%。 大智慧股民人数多,且在本次违法行为期间交易频繁,预计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人数不在少数。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表示:“随着时间的推移,大智慧索赔的股民人数和金额都有可能创历史新高,凡在2014年2月28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购买大智慧股票,且在2015年4月30日前未完全卖出的,存在损失的股民投资者均可索赔。” 大智慧撤销行政诉讼 大智慧于2016年7月26日收到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8月2日,大智慧公告称,公司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诉讼材料,请求撤销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时隔五个月后,大智慧决定撤销对证监会的行政诉讼。2016年12月31日大智慧发布公告称,公司已经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并收到了法院裁定,准许公司撤诉。 对此,刘华浩表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证券民事索赔的关键证据,大智慧提起行政诉讼的目的,一是为了推翻处罚决定,以图避免巨额民事索赔;二是希望通过行政诉讼拖延索赔案件的审理。此次,大智慧撤回对证监会的行政诉讼,意味着大智慧放弃了最后一条推翻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违法事实的救济途径,无疑会给正在索赔的股民投资者一剂强心丸,增强了股民投资者索赔的信心,股民也不在需要担心大智慧行政诉讼会拖延索赔案件的实体审理。” 管辖权异议早已落定 此外,大智慧还提起了管辖权异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16年11月30日下达了裁定书,驳回了大智慧管辖权异议的上诉申请。 “从法律上讲,决定该索赔类案件能否尽快进入实体审理的,主要有两个障碍,一是收到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是否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是被起诉的当事人是否提起管辖权异议。依据法律规定,如果收到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可以依职权对该索赔类案件裁定中止审理;如果被起诉的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则必须等到管辖权有定论之后,法院才能进入实体审理。”刘华浩说。 目前,大智慧索赔案件进入实体审理的两个障碍,均已经结束或不存在,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应该会很快安排开庭。因春节临近,律师预计,法院可能在年后才会通知开庭。 责任编辑:傅旭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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