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证监会已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管理的通知》,将对券商股指期货IB业务资格进行全面重审。其中,重点提及建立专职介绍业务人员体系,国内期货人才或面临严重紧缺。 据悉,根据此次《通知》的相关要求,前期曾进行过检查的证券公司及营业部,须重新对照新的监管要求进行梳理,并由各证监局验收检查,验收合格之前暂停介绍新的客户。经检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继续开展介绍业务,并在3个月内将客户转入符合条件的证券营业部或委托的期货公司管理。 知情人士透露,此次券商股指期货IB业务资格重审的内容主要包括:证券公司须与其相关期货公司联合制定其证券营业部开展介绍业务的规划,即证券公司各营业部开展介绍业务的分步计划。联合规划应与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技术水平、客户状况等相适应,在报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备案后实施。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完成联合自查后,各证监局对辖区内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总部进行验收检查。证券公司总部检查合格的,各证监局对辖区内证券营业部进行验收检查。证券营业部须在期货公司总部、证券公司总部及本营业部均通过开业验收检查,取得书面无异议函后,方可开展介绍业务。 此次《通知》重点强调了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从事介绍业务必须具备专职业务人员,不具备专职业务人员的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不得从事介绍业务。专职业务人员是指专门从事介绍业务的人员,应具备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并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组织的介绍业务专项培训和考试。开展介绍业务的证券营业部负责人也需要参加中期协组织的专项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 业内人士称,根据要求今后证券公司总部应至少配备5名专职业务人员,开展介绍业务的证券营业部应至少配备2名专职业务人员。各证券公司需对专职业务人员建立系统、有效的持续培训机制,纳入公司制度体系,实行统一管理。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目前中国期货协会注册人员不过2万余人,而目前证券营业部已逾3000家,期货市场人才需求缺口将进一步凸显。 另外,监管部门还表示,股指期货IB业务将作为重要工作纳入证监局日常监管体系。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如果发现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期货公司在开展中间介绍业务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采取监管措施,计入诚信档案,并按照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分类监管的相关规定,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分类评价时予以相应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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