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消息,近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通告,广发证券作为宝莲生物的挂牌主办券商,在宝莲生物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关联方资金往来未勤勉尽责,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全国股转决定,对广发证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广发证券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曰起五个转让日内提交整改措施等书面承诺。 经查明,广发证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宝莲生物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截至2015年6月30日,应收非关联方徐春华50万元,性质和金额披露有误。徐春华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徐君的父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徐春华应认定为公司关联方,上述应收款项性质应披露为关联方往来;应收金额应为553748.37元。 全国股转认为,广发证券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第1.7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做出如下决定: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全国股转指出,广发证券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曰起五个转让曰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违规事实和性质的深刻认识、对相关规则的正确理解、整改措施和行为保证。 责任编辑:傅旭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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