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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严监管”要做到“四严”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7-03-01 10:34:31 来源:腾讯证券

腾讯“证券研究院”特约 皮海洲 独立财经撰稿人


在国新办2月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介绍协调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稳定发展等方面情况,并就市场热点问题答记者问。而监管工作也成了刘士余主席谈论的第一要务。


对于2016年资本市场发展情况,刘士余主席用“稳、严、进”三个字予以概括。而其中的“严”,就是“严监管”,坚持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从严监管。而在谈到2017年证监会的工作任务时,刘士余主席表示,证监会第一任务是监管,第二任务是监管,第三还是监管,这一点不能含糊、不能动摇。从刘士余主席的讲话里,市场不难感受到从严监管的态度与决心。


如何做到“严监管”?刘士余主席在总结2016年“严监管”的经验时,提到了“三严”。即标准严、执行严、自身管理严,这“三严”为2016年证监会的“严监管”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而就2017年的“严监管”来说,当然需要继续做好上述“三严”工作。而在此基础上,有必要进一步发展“三严”。毕竟2017年的监管工作不能停留在2016年的基础上。以“标准严”为例,不能只是局限于“IPO审核标准”,还应该进一步拓展开来,延伸到A股市场的方方面面。所以,2017年的“严监管”,在原有“三严”的基础上,还应该做到如下“四严”。


一是严查大案、要案,包括严查“资本大鳄”、“金融大鳄”等,啃硬骨头。这实际上也正是当下管理层正在做的一件事情。比如,2月24日,证监会对操纵股市,在股市呼风唤雨的鲜言开出34.70亿元的天价罚单,并对其实行终身市场禁入。而同一天,保监会也公布了对前海人寿案的处罚,其中前海人寿董事长姚振华被撤销任职资格并禁止进入保险业10年。这种做法无疑是值得肯定的。这也是“严监管”最直观的表现。如果监管不能严查大案、要案,不敢啃硬骨头,这就很难认为是“严监管”了,更难以在市场上起到震慑作用。因此,敢于严查大案、要案,这是“严监管”的首要标志。


二是严密的制度建设。也即是要完善股市制度,为市场参与者立规,包括给险资的投资行为立规。从当下的资本市场来说,立好规矩尤为重要。而这个规矩,不只是“大鳄们”要遵守,“小鳄们”同样也要遵守。谁不守规矩,谁就应该受到惩罚。而在这个问题上,当前股市制度显然是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的。以对险资的监管为例,某险资机构在梅雁吉祥股票上的快进快出,成为市场上的一个经典案例。但在这方面,制度的不完善是难以回避的。该机构去年9月末买进梅雁吉祥,去年10月末全部清空梅雁吉祥股票,持股时间是一个月。一个月的持仓时间算不算快进快出,算不算违法违规,实际上现行的制度并没有给出答案。这就是制度不完善不严密的表现。就“严监管”来说,必须对这样的制度予以完善。


三是严厉立法。即在严密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立法上予以严惩。但在这个问题上,目前的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明显不足。比如,对上市公司发布虚假信息的,仅仅只是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要“严监管”,必须修正这样的“豆腐式立法”,让立法变得严厉起来。


四是严格执法。这一点对于“严监管”至关重要。监管的原则是依法监管,但法律的本身是存在弹性的。比如,对操纵市场行为的查处,根据《证券法》的规定,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应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在这里,“一倍”罚款与“五倍”罚款就是立法的弹性所在。而这下限与上限的查处力度是存在很大差别的。所以,这就存在严格执法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对于情节严重的,特别是一些“大鳄”的违法违规者,就应该从重查处,甚至执行“顶格处罚”。


责任编辑:傅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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