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芳集团”)IPO申请获得发审委审核通过,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6000万股,募集资金与4.88亿元。其中4.51亿元将用于国芳乐活汇项目的建设,3700万元将用于IT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升级。 通过研读公司招股说明书,记者注意到,四个报告期内,国芳集团流动资金短缺问题相当严重,2012至2015前三季度,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一直在危险边缘运行,不及同行业水平的一半。即便在流动资金短缺,流动负债问题长期没有解决的情况下,上市前夕公司依然任性巨额分红。同时,公司多个项目存在项目用地与使用规划不一致及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为公司未来经营埋下隐患。此外,其上市前夕的进行的重大资产和业务分离,并没有对分离标准进行说明,众多优质资产剥离上市公司,让人备感疑惑。 流动负债高企 IPO前巨额分红 根据国芳集团招股说明书显示,2013—2015前三季度,虽然国芳集团负债率持续下滑,分别为73.72%、63.37%、57.13%、和54.41%,但一直维持在较高位置。同时,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的问题长期未得到缓解。四个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一直运行在危险的边缘,流动比率分别为:0.55、0.46、0.48、0.53 及速动比率0.49、0.38、0.38、0.42。远远低于同期行业的平均值。 同时,国芳集团在公司流动负债情况一直未缓解的情况下,却进行了持续地巨额分红的行为。2012至2014年,国芳集团归属股东净利润4.343亿元,累积分红达到3.012亿元,占三个报告期的69.35%。如此消耗货币资金,如果资金周转安排不合理,或无法及时持续获取银行授信,在经济形势、市场需求等不利变化导致营业收入下降的情况下,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将面临巨大挑战。 国芳集团在邮件回复中称:公司资产结构中,以固定资产及长期资产为主,虽然流动资产比例相对低于同行业,但也在行业指标体系内;股东分红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但这一解释,无法消除其不及同行业平均值一半水平的担忧,特别是在此问题未实质解决而出现的持续巨额分红,以及招股说明书中称:公司需通过股权融资降低资产负债率。难免让人产生:利润不能共享,问题市场背锅的想法。 上市前资产分离存疑 根据此前政府相关通报和相关新闻报道,国芳集团联合甘肃省政府及兰州市政府合作开发的兰州国际博览中心,后因引入百盛品牌而建成百盛购物广场。该项目建设与开发期间,公司涉嫌行贿,国芳集团核心人员张国芳也因此受到中纪委调查。张国芳借助原兰州市副市长杨在溪等人之力低价拿到了兰州市心脏地带东方红广场地块,因为公司前期资金不足,兰州博览中心项目的前期投入多由政府承担,而房地产项目的前期投入多以银行贷款来解决。这也是甘肃省与兰州市在该项目上投资1亿资金的由来,也是该项目一直没有土地出让金的原因。虽然后期规划修改,兰州置业和兰州商投也分别拿到了土地使用证,甘肃省政府和兰州市政府相继抽离资金,脱离该项目。国芳集团表示:国际博览中心用地权属证书的取得过程合法,审批手续齐备,兰州置业和兰州商投现合法拥有该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瑕疵。但这已然成为公司经营史上一个重大的隐患,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带了诸多不确定性。 此外,作为公司资产和业务分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博览中心(现百盛购物广场)的原酒店部分占分离资产约25%。在上市前如此重大的资产和业务分离,公司的执行标准是什么,招股书中国芳集团并未给出。分离出的公司兰州置业(新),原公司的全部预收款进入分离公司,这虽算入负债,但基本是无息负债,且未来会算作收入;未分配利润约-9248万元划入上市范畴,约153万元划入分离资产,当期原公司总未分配利润约为-9095万元。兰州置业(新)作为以商品房生产和销售的分离公司,在分配过程中还拿走了153万元的利润,而公司招股说明书显示2013年和2014年国芳集团相关房地产子公司均处在亏损状态。对此,国芳集团邮件回复称:公司分立资产处置,是依法合规进行。 项目用地与规划不符 目前,国芳集团及子公司门店经营所用物业中,综超七里河店、综超长虹店为租赁物业,综超七里河店,房产面积为4,393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机关宣传、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租赁物业实际使用用途与所处土地的用途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关于“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和《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关于“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国芳集团综超七里河店已经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同时,综超长虹店,房产面积6,250.27 平方米,无房产证经营亦涉嫌违反国家相关规定。 责任编辑:傅旭鹏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 沈良宏观 | 七禾调研 | 价值投资君 |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 七禾网APP苹果 | 七禾网投顾平台 | 傅海棠自媒体 | 沈良自媒体 |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