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市场协议转让股票“一分钱交易”和“乌龙交易”现象将成为历史。3月27日起,新三板对协议转让股票设置了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即不高于前收盘价的200%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联讯证券研究院策略研究院魏彬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投资者误操作导致“乌龙指”事件频发,引起监管层的高度重视。另外,长期以来,一些协议转让股票异常交易频繁,特别是严重偏离正常股票价格的交易行为,如“一分钱交易”时有发生,引发市场对现行协议转让交易规则的质疑,市场投资者也反对这种带有“内幕交易性质”的交易行为。 魏彬认为,“在过去的交易规则下,协议转让股票很难通过二级市场成交价格来反映企业真实的估值水平。如今,监管层采取了必要的限制手段,将大大减少两类异常交易现象的发生,对于规范交易市场,保护投资者权益是非常有益的。” 3月25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通知明确,自3月27日起,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申报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200%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超出该有效价格范围的申报无效;同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无前收盘价的,成交首日不设申报有效价格范围,自次一转让日起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根据对近4年来新三板全部协议转让股票成交数据的测算分析显示,不高于前收盘价的200%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基本能够满足协议转让股票的正常交易需求。 市场人士认为,此次对协议转让股票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有利于新三板协议转让股票形成更为公允、更加稳定的市场价格,也有利于新三板市场的风险防控和平稳运行。 责任编辑:傅旭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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