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5月4日在官网发布声明,公司根据《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证券监管部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于2017年4月获得核准批复,目前正在依法依规推进发行和上市工作。 声明称,就自然人顾某诉本公司侵犯其专利号为201010602045.8的“无固定取还点的自行车租赁运营系统及其方法”的专利纠纷,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相关章节予以了充分披露,披露内容包括本公司对于是否存在侵权的分析、涉诉业务对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贡献和影响、相关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以及彻底消除不利影响的措施。 永安行公司确认,涉诉专利与本公司相关业务在技术方案、功能方法等方面不同,公司不存在侵犯涉诉专利的行为。同时,鉴于涉诉专利对应的业务对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贡献极低,2016年占比不到1%,因此,该诉讼所涉业务对公司经营活动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对于有媒体报道《永安行侵权案原告举报证监会发行部 要求暂停前者IPO》,该报道引用了自然人顾某致中纪委的信件原文。公司认真阅读了该信件,该信件内容大量信息严重失实,存在夸大事实、曲解相关法律法规、刻意误导公众的情形。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贯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如实、详尽的陈述和披露。欢迎任何个人和机构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向监管机构反馈任何问题。但是,对于任何捏造事实和造谣中伤的行为,将坚决通过法律途径,依法保护合法权益。 今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披露了《永安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意向书明确了永安行拟发行2400万股,并计划投资5.98亿元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随后,“无固定取还点的自行车租赁运营系统及其方法”(专利申请号201010602045.8)专利持有人顾泰来以侵害其发明专利权为由起诉永安行。另据新浪财经3日消息,顾泰来还向中纪委实名举报中国证监会发行部,要求暂缓或暂停永安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李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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