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江股份午间公告称,公司于2016年6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向何小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何小军发行1,152,613股股份、向夏江霞发行1,024,474股股份、向扬州英飞玛雅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1,138,588股股份、向扬州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28,227股股份、向扬州市英成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发行138,126股股份、向天津英成微鑫贷科技有限公司发行92,225股股份、向王在兰发行45,900股股份、向贺旻发行1,784,287股股份、向张勤发行542,238股股份、向陈庆发行542,238股股份、向陈旭明发行375,39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根据相关核准文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协议及方案的要求,公司积极展开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之一杭州清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杭州清普”)的实施进展情况:2016年7月26日,收购杭州清普的标的股权已经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2、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之一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智途科技”)的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即开始与全国股转系统、中登公司北京分公司进行智途科技股权过户事宜的沟通,但截至目前智途科技的相关资产过户手续一直未能完成,主要原因为:银江股份与智途科技原股东的协议转让交易方式为换股+现金的方式,全国股转系统现有的交易系统只适用于全部为现金的交易。经沟通,全国股转系统公司业务部认为上述交易无先例,股转系统内部首先需要建立非交易过户的业务流程,但何时能制定该流程及具体实施管理办法,具体时间无法保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标的方及有关各中介机构一直在积极主动地与全国股转系统沟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续增发股份事宜。 3、面临的风险和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本次重组批文有效期到期日为2017年5月31日,截止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实施完毕,本次重组批文面临失效的风险。如若本次重组最终无法完成,根据《银江股份与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和《银江股份与杭州清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关于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的约定,非因交易各方的过错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完成,交易各方均无须对此承担违约责任,故不存在违约风险。本次交易各方对交割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会督促全国股转系统尽快出台相关政策给予办理,争取在重组批文有效期内实施完成。如若全国股转系统最终无法办理智途科技股权过户事宜,待本次重组批文有效期到期后,公司将与智途科技股东协商一致,以现金方式对智途科技进行投资参股。 责任编辑:李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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