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2月18日 星期三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期货股票期权专家 >> 研究机构专家

林川 卢梦骁:国债期货市场功能及交割制度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7-05-12 14:11:55 来源:长江期货 作者:林川 卢梦骁

不少投资者或许都听说过国债期货,但对于它的市场功能或许并不是十分了解。总体来说,国债期货在促进国债发行、提升现货市场流动性、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及时反映货币政策信息以及加快金融机构产品和业务创新等方面都扮演了重要角色。


一是发挥价格发现和避险功能,促进国债发行。国债期货产品标准化程度高,报价成交连续,能够为债券市场提供透明度高、连续性强的价格信息。以我国130015、130020两只可交割国债为例,国债发行中标价格与国债期货价格之间的基差最低为0.07元,国债期货为国债招标发行提供了重要的定价参考,国债承销团成员利用国债期货锁定利率风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国债期货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功能的初步显现,提高了投资者参与国债投标积极性,促进了国债发行。


二是提升国债现货市场流动性,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上市以来,国债期现货之间套利交易机会、实物交割需求等的增加,促进了国债现货市场流动性的提高,最便宜可交割国债市场流动性的提升尤为明显,促进了现货市场定价效率的提高,从而夯实了国债收益率曲线的编制基础。国债期货价格反映了市场对中长期利率走势的预期,对现货市场价格进行再发现、再定价、再校正,提高现货市场定价效率,进一步提升国债收益率曲线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有效性。


三是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及时反映货币政策信息。国债期货是横跨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的衍生品,期现套利交易有助于消除同一券种在两个债券市场上的定价差异,提高债券市场定价效率,促进国债在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的双向流动。


四是丰富证券公司等机构利率风险管理手段,持有国债意愿明显增强。证券公司参与国债期货实物交割,不仅可以实现套利交易策略的收益,也可以节约现货交易中的信息搜集成本和市场冲击成本,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国债现货,从而实现对国债现货交易的投资替代。证券公司利率风险管理的手段更加多元化,持有国债意愿明显增强。


五是加快金融机构产品和业务创新,促进各行业共同发展。国债期货为机构投资者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丰富了金融机构的交易策略,促进基于债券市场组合和国债期货的产品创新,提升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效率,增强其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与股指期货的现金交割不同,国债期货交割往往采用实物交割的模式。在实物交割模式下,如果国债期货合约的卖方没有在合约到期前平仓,理论上需要用名义标准券去履约。所谓名义标准券,是指票面利率标准化、具有固定期限的假想券。名义标准券设计的最大功能在于,可以扩大可交割国债的范围,增强价格的抗操纵性,减小交割时的逼仓风险。


但在现实中,名义标准券并不存在,因而交易所规定,现实中存在的、满足一定期限要求的一篮子国债均可进行交割。例如,5年期国债期货和10年期国债期货的可交割券分别为合约到期月份首日剩余期限为4—5.25年和6.5—10.25年的记账式附息国债。


这样的交割规则就要求人们在进行交割之前将可交割债券转换成名义标准券,这就涉及转换因子的概念。可交割债券和名义标准券之间的价格通过一个转换比例进行换算,这个比例就是通常所说的转换因子。转换因子的计算是面值1元的可交割国债在其剩余期限内的所有现金流量按国债期货合约票面利率折现的现值,这是国债期货合约中最重要的参数之一。国债期货转换因子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r表示国债期货标的票面利率;x表示交割月距离下一个付息月的月份数;n表示剩余付息次数;c表示可交割券的票面利率;f表示可交割券每年的付息次数。


国债期货市场中,一般都由期货交易所定时公布国债期货可交割国债的转换因子,投资者只需查询交易所公告即能得到每一个可交割国债的转换因子。


由于收益率和剩余期限不同,可交割国债的价格也有差异。即使使用了转换因子进行折算,各种可交割国债之间仍然存在细微差别。一般情况下,由于卖方拥有交割券选择权,合约的卖方都会选择对他最有利,通常也是交割成本最低的债券进行交割,对应的债券就是最便宜可交割国债。


根据海外实践经验,在一定前提条件下,可以通过比较久期和收益率来寻找最便宜可交割债券。对于收益率在国债期货合约票面利率以下的国债而言,久期最小的国债最可能是最便宜可交割债券;而对于收益率在国债期货合约票面利率以上的国债而言,久期最大的国债最可能是最便宜可交割债券;对具有同样久期的国债而言,收益率最高的国债最可能是最便宜可交割债券。

责任编辑:唐正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