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1月16日 星期六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期货股票期权专家 >> 研究机构专家

王洋:商品期权到期日风险解析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7-05-17 08:26:40 来源:海通期货 作者:王洋

5月23日即将迎来第一个商品期权的到期日——白糖1707期权合约到期日(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二个月的倒数第5个交易日),那么对于商品期权而言,到期日需要注意哪些风险呢?海通期货期权部将为投资者试析一二。


第一,建议投资者在期权交易上注意两点:1.对于临近到期日的平值/虚值期权合约,由于其时间价值快速衰减,建议投资者及时平仓了结,避免合约到期价值归0风险。2.到期日当天,平值附近的期权合约因GAMMA很大,价格可能出现剧烈波动,建议投资者尽量提前了结头寸。


第二,在行权上,切记到期日当天准备好足够的行权资金,尽量自行提交行权相关申请。不要以为交易所提供了自动行权机制,就可以放任不管了。更不要想当然地认为,交易所自动行权机制是对投资者有利的期权头寸都会自动行权,对投资者不利的期权头寸则不会自动行权。


这主要是因为:首先,交易所自动行权是有条件的,账户里行权资金不足的,是无法自动行权的。其次,即使投资者在到期日时账户里行权资金充足,但由于交易所只对以标的期货结算价为基准的实值期权进行行权,就有可能出现某天行情剧烈波动,按收盘价看,期权是实值期权,具备充分的行权价值,但按结算价看,期权是虚值期权,按照规定,交易所不会对其做自动行权的情况,这时投资者就会面临以收盘价为基准的实值期权无法行权所造成的实值额的损失。


反过来,也可能出现以标的期货收盘价看为虚值期权,明显看着行权立即就会出现虚值额度的浮亏,但按标的期货结算价看却是实值期权,按照规定,交易所会对其做自动行权,投资者就可能会产生不必要的亏损。要避免这种情况,投资者需要在到期日对此类期权持仓提交放弃(郑商所)或取消自动行权(大商所),避免交易所对其进行自动行权。


再次,就算投资者需要行权的持仓都是以标的期货结算价为基准的实值期权,账户里的资金算算差不多,但是由于在期权合约到期日,由于包括但不限于组合保证金优惠、双向持仓对冲、期权行权盈亏、期货浮动盈亏、期权卖方被履约量、闭市后保证金按最新结算价调整等原因,有可能出现投资者在盘中自行计算的账户行权资金、甚至结算后结算单上显示的资金看上去能够满足行权资金要求,但由于在收盘后结算前会员单位进行的资金测算中行权资金不足,导致部分持仓无法自动行权的情况。


总而言之,交易所提供自动行权机制,是为了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避免投资者忘记行权产生不必要的损失,但这一机制不是万能的,投资者一定要吃透交易所自动行权的规则,搞清楚什么样的期权持仓会被行权、什么样的不会。


所以,投资者要特别关注期权到期日,如有需要行权的持仓,尽量自行提交申请,因为,只要投资者自行提交行权委托成功了,系统会冻结投资者相应的行权资金,基本上不会出现因资金不足而导致无法行权。如果投资者实在没有时间,或怕忘记,那么就需要在账户里提前准备好充足的行权资金,不要刚刚好,尽量多留点余量,避免因行权资金不足而无法自动行权。


另外,在到期日的时候,投资者还需要检查是否有按标的期货结算价看是实值期权,符合交易所自动行权标准,但不希望其行权的持仓,对于这样的持仓,就需投资者自行提交放弃(郑商所)或取消自动行权(大商所),避免交易所对其进行自动行权,从而产生不必要的亏损。

责任编辑:唐正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