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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应妥善保管交易账户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7-05-22 08:37:54 来源:期货日报网

近日,大商所向期货日报记者披露了两起在交易所实时监控中发现并协助公安机关成功侦破的对敲盗取资金案例。这两起案件分别发生于2009年和2013年,是较为典型的对敲盗取资金案例,涉案金额分别为15万和720万元,违法性质均为盗窃,主要手段一种是通过盗取他人账户密码实施转移资金,另一种是利用他人委托操作盗取转移资金,涉案人员均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对敲盗取资金一般是通过一定途径获取他人期货账户密码,以期货市场对敲方式造成他人账户资金损失的行为,是期货市场比较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由于对敲盗取资金发生时间短、行为人调查难等现实因素,为案件的调查、侦破带来一定难度。


市场专业人士提醒广大投资者,由于此类案件隐蔽性强,侦破难度大,投资者一定要注意保护账户安全并且依法合规交易。


对敲盗取他人账户资金案


2009年,交易所市场监控人员发现,在某不活跃合约发生对敲转移资金的情况。经调查核实,亏损方并不知情,交易所及时将该情况上报证监会,并通知亏损方和相关期货公司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在2008年12月至2009年6月间,张某以居间人身份通过骗取、破解或偷窥等方式,获得11个投资者的账户密码,并伙同刘某在期货市场不活跃合约对敲,窃取了上述11个投资者账户的资金,最终导致这些投资者亏损共近15万元。


张某、刘某作案手法非常隐蔽,不断更换账户,并且每个账户使用期限短、盗取资金量少,不易察觉,对敲成功后迅速出金,这给案件调查带来困难。对敲转移资金是交易所规则中明令禁止的行为,而盗取资金的行为则触犯了刑法。经调查,张某及其同伙刘某对期货市场盗取资金的行为供认不讳。2010年9月,当地人民法院做出最终判决:判决张某、刘某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2年4个月,责令张某、刘某交还违法所得10余万元,并处罚金5万元。


4人合伙利用对敲盗取资金案


2013年1月,丁某对胡某讲起,期货市场中存在一些可以配资的个人账户,只要提供20万元的保证金,就能得到400万元资金账户的使用权,进行对敲交易后,5分钟就能把资金“闪电”转出,绝对是个赚大钱的路子。胡某听后颇感兴趣,两人一拍即合,随后张某和陈某甲入伙。为了方便操作,4人经合谋明确了分工:胡某负责骗得他人期货账户、盗用假身份开设获利账户,以及操作骗得的期货账户实施对敲交易;陈某甲负责操作获利账户与胡某进行对敲交易;丁某负责对敲交易的资金划转;张某负责向所供职的公司拆借资金,作为本金供胡某等人使用。就这样,4人冒充他人身份,以提供配资保证金、高额收益为诱饵,骗得他人期货账户操作权。同时,冒用他人身份开设新的期货账户作为获利账户,通过在期货市场实施对敲交易,将骗得的期货账户内的资金转移至由他们控制、以假身份开设的获利账户内。


2013年1月至2月,胡某化名陈某乙,通过配资公司骗取陈某丙的期货账户及密码,又以常某的名义开立期货账户作为己方账户,被告人张某提供保证金及向己方账户内注入资金。2013年2月1日,经丁某提议,为避免IP地址相近而被察觉,胡某操作常某账户,陈某甲操作受害人陈某丙账户,选择某不活跃合约分别在两地进行对敲交易。交易造成陈某丙账户亏损390万元,常某账户盈利175万元。盈利资金转出期货账户后,胡某、丁某分别负责在境内外套现后4人分赃。交易后,投资人陈某丙忽然发现,有人利用自己的期货账户买卖远期交易不活跃合约,其期货账户内的390万元已被赔光,陈某丙立即报案。在交易所的协助下,公安人员发现了胡某等人的作案轨迹。2013年6月,4人被公安人员一举抓获。


本案中4人计划周密,分工明确,利用政策漏洞与被害人法律意识不强等因素短时间内多次作案,涉及金额巨大。从2013年1月至案发,胡某等4人先后在燃油、棕榈油、线材、大豆2号等期货合约上进行对敲交易,并转移他人账户内资金,导致被害人损失合计720余万元,4人非法获利共计550余万元。胡某等4人已经触犯了刑法,于2014年均被判构成盗窃罪,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至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同时追缴或责令退赔违法所得。

对敲盗取资金调查面临诸多困难

据记者了解,期货市场盗取资金行为主要是通过对敲不活跃期货合约完成的,其产生具有一定的原因和特点。一是个别客户风险意识不强。期货市场个别投资者不是委托给诚信差的人操作,就是账户密码保管不善。盗取资金者正是掌握其密码后趁其不备,通过对敲盗取其账户资金。二是较为方便的出金制度。如果期货公司对客户出金不做限制,客户资金可在期货市场和银行间自由划转。很多惯犯正是利用期货市场这一特点,通过对敲获利,然后迅速通过银期转账出金,整个过程最快只要几分钟。三是存在着不活跃合约。期货市场品种多,有的品种或合约流动性较差,盗取资金者正是利用这些流动性差的合约,对敲转移他人账户资金。

部分市场人士认为,当前有三类账户易成为不法分子盗取资金的目标。一是委托账户,将账户委托给他人操作时,受托人对敲盗取委托人账户资金,这在盗取资金案件中比较常见。二是配资账户,即配资公司为账户配资,操作人通过已掌握账户,会同其他账户进行对敲盗取配资账户资金。三是通过在微博、微信、财经论坛等网络渠道炫耀业绩从而吸引投资者委托其交易,当不法分子掌握他人账户密码后,就可以迅速通过对敲转移他人账户资金。

多方联手、多种手段严厉打击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近年来证监会通过多种手段严厉打击期货市场的对敲盗取资金行为。一方面要求期货公司加强对客户的警示教育,采取措施加强内部控制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另一方面会同有关方面完善规则制度,采取限制客户当日平仓盈利出金等措施,有效地降低了此类事件发生的风险。

2013年,证监会发布通知,要求期货公司加强客户资金安全保护,注意密码设置安全,执行投资者当日平仓盈利在结算完成前不得出金等措施,防止对敲盗取资金案件发生。期货市场该项制度的建立,大大降低了对敲盗取资金案件发生的频率和危害,提高了客户资金的安全,基本解决了困扰期货市场多年的对敲盗取资金违规行为,保障了期货市场稳步发展。

合规交易并注意保护账户安全

广大投资者进入期货市场后,应及时关注自己账户的使用情况,一旦遭遇违法对敲交易、操盘手卷款而逃的情况,应及时报警,并联系期货公司、交易所等有关方面最大程度限制资金流出,保障自己的利益。同时应妥善保管交易账户,确保账户安全,不要轻易将账户交给他人操作。在账户委托他人操作时,要经常性地核对交易情况,警惕异常交易。在公共场所登陆个人账号时,要注意是否有人或可疑设备偷窥密码输入。设置个人登陆交易密码不要过于简单,降低被不法分子破解的风险。

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在期货市场要合规交易,“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认为盗取资金行为,金额不大,不易被发现而有意为之。通过期货市场盗取资金这类行为性质恶劣,触犯刑法,一经发现,必将受到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唐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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