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半年来被高度关注同时也备受争议的资管产品征税问题终于“靴子落地”。6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通知明确,资管产品管理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养老保险公司。资管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等。 通知要求,管理人接受投资者委托或信托对受托资产提供的管理服务以及管理人发生的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管理人应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不得适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 据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2016年5月起营业税改增值税在金融业等行业全面推开。针对36号文实施后各方反映的问题和疑问,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在2016年12月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进一步明确了金融业的营改增政策。考虑到资产管理行业在收益分配、核算等方面的特殊情况,今年1月再次下发了《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将对资管产品征收增值税的时间由2016年5月1日推迟到2017年7月1日。 原本“大限”已至,新通知将时间再次推后至明年起施行,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多位基金业人士认为“140号文”存在纳税主体错误等问题,倘若直接推行有可能对整个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推行条件并不成熟。 “不同的金融机构可能对这一问题的反应不一样。信托、基金公司似乎反响更大一些,但是,整个资管计划中占有规模一般的银行似乎没听到太大的声音。”关于对资管产品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的规定,中汇税务集团全国技术总监、 国际特许注册会计师赵国庆认为,其实银行目前的非保本理财产品也是表外资产,但是不同于信托、基金和券商,银行表外理财虽然和表内独立,但是很多银行表外理财并没有像信托、基金那样做到真正的独立核算,仍存在一些变相资金池运作的情况,因此可能银行的政策诉求会有一些差异。但是,从国家金融业去杠杆角度来看,资管计划独立运行,独立核算是大的趋势,税收政策应该是鼓励这个趋势。 责任编辑:唐正璐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 沈良宏观 | 七禾调研 | 价值投资君 |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 七禾网APP苹果 | 七禾网投顾平台 | 傅海棠自媒体 | 沈良自媒体 |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