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09月20日 星期五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价格研究

钢价从长期看不存在大幅上涨基础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7-08-24 16:55:03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当前钢材价格上涨并非市场供需变化所致,更多是受政策预期和市场炒作影响,随着价格高位风险积累,上涨趋势无法长久持续。


近日,河北省环保厅发布了《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对及采暖季错峰生产专项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提出对钢铁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各市(含辛集市)制定错峰生产方案;石家庄、唐山、邯郸等重点地区,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


据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了解,《方案》发布后,各大钢厂疯狂争抢生产,以期在11月15日限产来临前最大限度地增加产量,同时,一些企业则打算趁机大肆囤积钢材。


对钢材市场供应影响有限


“今年以来,市场炒作情绪一直未能降温。上半年主要针对出清‘地条钢’可能带来的螺纹钢供给缺口,下半年主要针对环保督查、‘2+ 26’措施等环保限产政策。实际上,关于采暖季钢铁、焦化等行业错峰生产,重点地区限产50%的消息存在已久,此次河北省发布的《方案》与年初环保部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京津冀方案》)中涉及钢铁企业限产的要求也大致相同。当‘靴子落地’后,各地钢厂争抢生产是对政策过度解读的非理性行为,也是对未来供给端预期减少的炒作。”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史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今年2月,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发布《京津冀方案》,规定对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此次《方案》提出的限产要求与2月出台《京津冀方案》中要求无异,只是此次《方案》特别强调,不搞“一刀切”,对钢企实施分类管理。


在史洁看来,《方案》中的采暖季限产措施对钢材市场供应影响有限。一方面重点地区限产50%是针对采暖季的措施,实施时间特定、有限,能否严格执行满整个采暖季尚不明确;且限产5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算,并不等同于限制50%的钢材产量。另一方面,经过上半年出清“地条钢”、淘汰中(工)频炉,现有的钢材生产企业环保多数达标。


今年以来,一些钢铁产品的价格反弹,直接刺激了钢铁厂复产的浪潮,使得去产能形势愈发严峻。集中度低、产能严重过剩的阴影,困扰着我国钢铁业调整结构、转型升级的进程,成为钢铁业实现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


“当前部分市场机构对钢铁行业环保现状不清楚,夸大环保政策对供给的影响,钢铁企业对政策理解有误或过度解读,导致跟风扩大生产、囤积钢材。这种炒作环保政策、争抢生产的非理性行为将给钢材市场秩序、钢铁行业去产能带来不利影响。面对这种现象,应统筹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交易市场、重点企业的力量,正确判断市场走势、做好政策解读和预期引导,维持市场秩序稳定,保证去产能工作平稳进行。”史洁表示。


当前钢价更多受政策预期和市场炒作影响


当前,钢铁价格也呈现一定的上涨。数据显示,经过4、5月两个月价格回调后,6月中下旬钢价上涨趋势已再次显现,7月份价格出现新一轮明显上涨,全国主要钢材品种平均批发价格月环比涨幅近5%。截止到8月第三周,钢材平均价格每吨超4300元,创2013年3月以来新高。


“预计截至四季度初,钢价上涨压力依旧较大。一方面,环保限产影响将逐渐显现。此次《方案》是对年初‘2+26’方案的落实和细化,随着供暖季临近,不排除山东、山西、河南等重点省份相继出台方案。受此影响,在近期内市场囤积炒作情绪依旧浓厚,环保政策带来的涨价预期将持续影响钢材价格。另一方面,7、8月雨季过后,下游建筑行业将迎来新一轮开工高峰,需求或将出现阶段性的小幅好转,也将支撑钢材价格。”史洁表示。


当前,有观点认为,随着中央环保督查力度加大,以及各省份近期出台采暖季环保限产方案或实施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钢铁、有色等行业供给端收缩效果逐步显现,相关产品价格上涨预期强烈。


但在史洁看来,当前钢材价格上涨并非市场供需变化所致,更多是受政策预期和市场炒作影响,随着价格高位风险积累,上涨趋势无法长久持续。同时,钢价走高将带动原燃料等价格上涨,当前钢铁企业稍有盈利,重点大型钢企渴望价格平稳运行,不愿意价格大幅波动,也不会任意抬高价格。从长期来看,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动能转换的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汽车制造等行业增速难有明显提升,导致钢材下游需求不会出现显著扩张,且市场总体供给长期相对平稳。因此,钢价长期来看不存在大幅上涨的基础,预计在四季度末传统淡季来临时,价格可能出现回调。


责任编辑:韩奕舒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