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在一起现货平台投资纠纷中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津贵所”)组织非法期货交易,裁定涉案全部交易无效,应赔偿原告投资者90万元。随着各类监管对非法期货活动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不法分子从事非法期货活动的手法不断翻新,面对隐蔽性越来越高的非法活动,投资者应当如何才能效识别和防范非法期货风险? 一、案件回顾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被判组织非法期货交易 近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在一起现货平台投资纠纷中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津贵所”)组织非法期货交易,裁定涉案全部交易无效,应赔偿原告投资者90万元。 根据案情材料,原告李某在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期间,在津贵所交易白银现货,先后总投入约130万元,成交192笔,共亏损约91万元。 历城区法院认为,涉案的所谓现货延期交收交易模式实质上是非法期货交易,涉案的192笔交易无任何白银实物交收或延期实物交收,均直接平仓对冲了结,实际交易不以实物交割为目的。且涉案交易一笔多达15手(15千克/手),普通自然人投资者不具备交割能力。 2015年9月,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向深圳经侦局提供复函认定,津贵所139号会员天津国腾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擅自从事期货交易”。 二、如何判断非法期货交易? 划重点:什么是正规的期货交易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 “合法的期货交易应当是在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设立的期货交易所,以及国务院批准的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期货交易场所中,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所以未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非法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其他形式组织期货交易活动,以及非法设立期货公司或者以其他形式擅自从事期货业务,均为非法期货。 非法期货交易具体表现为: 1、非法期货交易的本质是“假”与“骗” 为了骗取不当收益,不法分子往往会编造虚假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布不实信息吸引投资者,一般具有如下特征: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二是不当面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三是未经工商注册登记,四是不具有证券期货经营资质,五是通常没有固定办公场所,六是使用个人账户收款。 2、非法期货交易形式: 一是“变相期货交易”,部分机构以黄金、白银等投资为名,利用交易软件,自设交易平台,采取放大倍数的杠杆交易,强行平仓等机制,吸引投资者从事变相期货交易;此次涉案的津贵所采用的交易模式名义上是“现货延期交收”,但在实际交易中却是直接平仓对冲了结,不进行实物交割,而这种交易模式实质上就是非法期货交易。 二是部分机构以“境外期货代理”的名义,用低手续费、低保证金等手段招揽客户从事境外期货交易活动; 三是期货居间人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非法经营网点; 四是假冒期货公司名称,设置“网上期货公司”,非法开展期货业务; 五是非法代客理财,期货从业人员帮助投资者操作期货账户买卖并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承诺赔偿亏损的行为属于非法代客理财行为,非法代客理财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六是非法投资咨询活动,表现形式:虚假承诺高收益;分析师无期货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对外声称私募基金;假冒证监会或交易所工作人员名义。 三、五招教你理性投资期货 一是辨识主体资格。投资者在进入市场前,需要核实有关机构和个人是否具有合法经营的资格,进行期货交易要核实证券期货经营资质,查看该机构或个人是否已取得中国证监会(www.csrc.gov.vn)、中国证券业协会(www.sac.net.cn)或中国期货业协会(www.cfachina.org)颁发的相关资格证书,必要时可登录其官方网站查询核实。 二是辨识营销方式。网络上有很多人以“老师”、“期神”、“只要跟着我做,就能赚大钱”等说法吸引投资者。但合法的期货经营机构是不得进行此类虚假宣传的,投资者遇到这种情况请勿相信。期货交易具有高风险特点,不可能稳赚不赔。 三是辨识互联网址。非法期货网站的网址,往往采用无特殊意义的字母和数字构成,或在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网址的基础上变换或增加字母和数字。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监会或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看合法期货经营机构的网址,识别非法期货网站。 四是慎向他人账户转账汇款。不法分子经常会采取各种推销手段(打折、优惠、签订回购协议、频繁催款、制造紧压感),催促投资者尽快将资金打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投资者一旦打款,不法分子会立即变换嘴脸,变“被动”为“主动”,投资者追回款项难度极大。因此,在汇款环节,必须慎之又慎,避免追悔莫及。 五是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巨大风险。参与者投入非法期货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从事非法期货业务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四、投资期货认准交易所 选择正规期货公司 国内只有四家正规的期货交易所,分别是郑州商品交易所(http://www.czce.com.cn/)、大连商品交易所(http://www.dce.com.cn/)、上海期货交易所(http://www.shfe.com.cn/)、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http://www.cffex.com.cn/)。 其中郑商所上市交易品种:强麦、普麦、棉花、白糖、PTA、菜籽油、早籼稻、甲醇、玻璃、油菜籽、菜籽粕、动力煤、粳稻、晚籼稻、铁合金、棉纱这16个品种。 大商所上市交易品种:玉米、玉米淀粉、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纤维板、胶合板、鸡蛋、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焦煤、焦炭、铁矿石这16个品种。 上期所上市交易品种:铜、铝、锌、铅、镍、锡、黄金、白银、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燃料油、石油沥青、天然橡胶这14个品种。 上期所上市交易品种:铜、铝、锌、铅、镍、锡、黄金、白银、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燃料油、石油沥青、天然橡胶这14个品种。 中金所上市交易品种:沪深300指数期货、上证50指数期货、中证500指数期货、5年期国债期货、10年期国债期货这5个品种。 责任编辑:翁建平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 沈良宏观 | 七禾调研 | 价值投资君 |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 七禾网APP苹果 | 七禾网投顾平台 | 傅海棠自媒体 | 沈良自媒体 |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