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击虚增金融杠杆、实施套利投机、以创新名义冲撞法律底线等行为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姜洋1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届技术大会上表示,金融科技给金融业的发展带来深刻变化的同时,也给金融监管带来了严峻挑战,要趋利避害,促进金融科技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健康发展,不断提升运用金融科技服务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 姜洋说,金融业对信息和数据高度依赖,随着现代信息技术与金融业的融合日益加深,金融科技正在快速创新、应用和推广,对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日益深刻的变化。一是推动金融服务模式创新。金融科技利用大数据定价和管理风险,能够有效缓解金融资源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降低金融服务的门槛,从而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普惠化水平。二是重塑金融业竞争格局。金融科技已经广泛应用于支付清算、融资信贷、资产管理、智能投顾、互联网保险、交易结算等金融领域,并已渗透到金融投资、交易、合规、风控等重要领域。传统金融机构加紧应用金融科技加快业务转型,实现差异化竞争。三是促进金融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变革。全球主要国家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正在积极引导和推动金融科技的研发和应用,不断探索对金融科技的规范监管。 他表示,资本市场既是金融科技创新应用的前沿阵地,也是金融科技发展壮大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国金融科技市场规模快速增长,金融科技产业链企业已超过5700家,至2016年累计融资约420亿美元。据预测,到2020年,金融科技在中国资产管理市场的份额将达到10%,规模超过10万亿元。 姜洋指出,金融科技在缩短金融服务链条、缓解信息不对称、提升市场效率等方面优势巨大,效果明显。同时,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也使得市场参与者行为变化加快,金融交易日趋复杂化,金融边界日益模糊化,将给金融监管带来严峻挑战。 首先,业务应用风险不容忽视。金融科技具有跨地域、跨行业、跨市场以及小规模、分散化特点,业务结构设计更为复杂,交易速度和交易量呈几何级数增长,风险扩散更快、破坏性更广,其内在脆弱性在极端情况下可能引发市场局部震荡甚至是系统性风险。 其次,监管套利的可能性增大。金融科技的业务类型和盈利模式多样化,呈现出高度细分和业务相互交叉的特点,一些创新产品层层嵌套、隐蔽底层资产和最终投资者,大大增加了金融监管界定和识别的难度。一些市场主体使用新技术新工具,突破现行监管制度机制安排,既可能导致某些业务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而出现监管真空,更容易滋生监管套利。 再次,违法违规交易可能改头换面。金融科技伴随的市场活动主要以数字化、虚拟化、云服务等方式呈现,模糊了参与者身份特征、行为模式等关键要素,市场违规操作也因此更新进化。一些不法分子可能打着金融科技的名义,挂羊头,卖狗肉,以技术创新之名行市场操纵、金融欺诈、非法集资之实。 最后,信息安全风险必须警惕。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入应用,数据的集中存储和云端管理越来越普遍,一些非持牌机构出于牟利动机,利用技术漏洞非法获取投资数据,侵犯投资者隐私。区块链数据共享也可能引发敏感数据泄露,甚至危及国家金融安全。 姜洋强调,要趋利避害,促进金融科技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健康发展。 他说,从调研情况看,我国资本市场的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正在积极开展金融科技应用。总体上,目前行业机构在大数据、云计算应用方面的人员和资金投入较大,效果明显,但在人工智能和区块链建设方面,行业投入参差不齐,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参与各方要切实增强拥抱金融科技的紧迫感,主动对标,正视差距,趋利避害,不断提升运用金融科技服务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 第一,始终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证监会将牢牢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加强与创新机构的沟通,鼓励和支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以降低企业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风险管控、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效能为指向的金融科技创新。对于那些虚增金融杠杆,规避金融监管,实施套利投机,甚至以创新名义冲撞法律底线的行为,将坚决予以打击。 第二,切实加强行业统筹规划。目前,证券期货行业对金融科技和监管科技尚未形成顶层规划,各自为阵,重业务、轻合规的问题比较突出。下一步,要主动对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制定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制定清晰科学的实施路线图。交易所等市场核心机构和行业经营机构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对金融科技的深入研究和开发应用。行业自律组织也要组织研究行业急需的核心技术和应用服务,实现重点领域突破。 第三,加快夯实技术和制度基础。要加快推进证券期货行业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向应用业务与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建立行业数据传输、应用和保护标准,统一数据交换标准。要推动行业信息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行业机构资源共享和集约化应用。要加快推动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为行业金融科技研发与应用提供坚实法制保障。 第四,坚持发展创新与风险防范并重。行业机构在应用金融科技提升服务效率、增强智能服务能力的同时,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全面强化金融科技相应的业务合规和风险监测工作,构建“业务防火墙”,建立起对金融科技的业务评价机制,及时评估可能引发的业务风险,避免合规空白。交易所要确保交易系统和生产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实现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姜洋最后表示,证监会在积极推动金融科技发展和应用的同时,将把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大力发展监管科技,在促进发展中防范风险。加大力度推进中央监管信息平台和中央监控系统建设,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来武装监管,不断提升监管的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全面强化市场风险监测和异常交易行为识别能力,及早发现、及时处置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唐正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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