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市公司高送转再度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先是凯普生物、梅泰诺等公司接连推出2017年度高送转预案,引发市场对高送转题材的炒作;随后就是在12月1日证监会例行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再次剑指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表示将持续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保持高压监管态势。接着就是荣晟环保、华立股份闪电调整高送转方案,同时高送转概念股股价大跌。 目前已进入2017年末,在这个时段,高送转再度受到市场的关注并不令人意外。一方面是上市公司要考虑给予投资者回报了,所以必须考虑利润分配问题;另一方面从监管的角度来说,也需要就高送转问题表明态度。毕竟自今年4月份以来,证监会加强了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的监管,如今2017年的利润分配又走向前台。所以,证监会再次提醒投资者,对于“高送转”等概念,应理性分析,警惕“高送转”游戏陷阱。证监会同时表示将持续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加大对上市公司推出“高送转”方案的问询力度,强化与二级市场交易核查的监管联动,加强对“高送转”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尤其对其中长期没有现金分红的“铁公鸡”严格监管。 “高送转”时节有“摩擦”是正常现象 可以说,当下进入到了股市的“高送转”时节,监管与被监管之间的“摩擦”是正常现象。不过,荣晟环保、华立股份闪电调整高送转方案,还是暴露出管理层在加强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监管方面所存在的漏洞。 从监管的角度来说,基于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高送转”演变成了“滥送转”,甚至沦为“高送转”游戏陷阱的情况,管理层加强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的监管是很有必要的。实际上,从今年4月起,证监会就加强了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的监管事宜。一是对实施了“高送转”的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排查并开展专项现场检查,14家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二是严厉查处利用“高送转”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多名人员因利用“高送转”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三是研究完善“高送转”信息披露监管制度,从机制上、制度上切断“高送转”与违规行为之间的利益链条,进一步规范资本市场的行为。 有必要出台一个高送转“指导意见” 而从上市公司的角度来说,谁都不希望因为“高送转”而招来证监会的现场检查,更不希望因此受到证监会的行政监管措施乃至行政处罚。所以,荣晟环保、华立股份在发布了“高送转”预案后,看到证监会再次向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亮剑,于是就及时地对“高送转”方案进行了修改。其中,荣晟环保是12月1日晚上公布高送转预案的,预案为10送转21股派3元;但12月3日晚就将高送转预案更改为10送4股派6元。而华立股份在4日晚将原来的10转10股修改为10转4股。 两家公司及时修改“高送转”方案的态度是值得肯定的。但两家公司修改“高送转”方案的依据是什么?这是市场困惑的。为什么荣晟环保要将10送转21股派3元的预案修改为10送4股派6元?为什么华立股份要将原来的10转10股修改为10转4股?难道说,调整前的方案就不合规、调整后的方案就符合规定了吗?但实际上,到目前为止,管理层并没有这样的规定出台。 这实际上也暴露出目前监管的一个不足。虽然管理层加强了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的监管,包括开展专项现场检查以及对内幕交易行为的查处,但实际上在上市公司“高送转”事宜上,管理层还缺少一个明确的“指导意见”,让上市公司在面对“高送转”时无章可循。送多了怕管理层监管,送少了又怕投资者不满意,上市公司也是左右为难。这同时也给某些上市公司制造“高送转”陷阱提供了良机。 所以,在“高送转”的问题上,管理层需要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虽然“高送转”是上市公司自主决定的事情,但基于“高送转”沦为“滥送转”的事实,管理层给出一个明确的“指导意见”还是很有必要的。比如规定上市公司送转股的比例不得超过净利润增长的比例、规定上市公司送转股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0送转10股,这样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就可以变得透明起来,也就不会出现荣晟环保、华立股份这样闪电调整高送转方案的事情了,这实际上也是对监管资源的一种节省。 责任编辑:李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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