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把现代金融纳入产业体系,使金融回归本源,与实体经济紧密联系、互相支撑。包括期货市场在内的金融各专业市场迎来了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近年来,大商所以银期合作等业务为抓手,推动期货业与其他金融行业建立更加紧密的共生关系,建设良好金融生态圈,合力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 2017年,大商所继续鼓励期货公司会员与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合作,创新推出“1+N”银期合作模式,即以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为基础,与银行重点推进包括铁矿石期货国际化、“保险+期货+银行”、场外期权、商品期货指数及基金、标准仓单质押融资、场外互换业务、市场培育等方面的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大商所探索“保险+期货+银行”新模式 2016年以来,大商所累计支持推动“保险+期货”试点项目44个,累计支持资金近9000万元。为进一步创新完善服务“三农”模式,今年大商所尝试引入银行,探索“保险+期货”与银行融资相结合的新方向,推出“保险+期货+银行”模式。 “保险+期货+银行”的具体操作模式是,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参与“保险+期货”,收入得到保障,提升了在银行的信用水平,银行以此对通过信用评估、符合贷款条件、有融资需求的农户授信,并根据用款需求发放贷款,可以部分解决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资金问题。 “保险+期货+银行”模式得到了大商所各存管银行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目前,中国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已对农户进行了授信。2017年7月,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在辽宁开展的玉米收入险试点项目,为铁岭县玉米芯新品种推广专业合作社提供150万元授信;8月,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法库县支行为辽宁省法库县玉米“保险+期货”试点项目的一名参保农户提供优先放贷的便利,提供20万元农户贷款用于购置农机具。 该模式是交易所、银行、期货公司、保险公司联合为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搭建的以融资、保险和期货为依托的风险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各金融机构合力,提高农民贷款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下一步,大商所将继续推广“保险+期货+银行”项目试点,形成由期货公司、保险公司、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综合性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农民种地的资金难题。 多家银行积极参与场外期权试点项目 今年是大商所开展场外期权试点业务第四年,首次将参与机构的范围扩大到银行,希望银行在深化银期合作的同时,发挥自身的资金和风控优势,满足实体企业多层次风险管理需求。据了解, 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及平安银行4家银行获批大商所支持开展的5个场外期权试点项目,涉及铁矿石、豆油、大豆和鸡蛋4个品种,目前各试点项目正在推动过程中。 其中,民生银行已于11月14日率先与黑龙江省某合作社达成首笔大豆场外期权交易,客户向民生银行买入亚式看跌期权,挂钩标的A1805合约,期限3个月,为农户锁定了未来大豆价格波动风险,银行通过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进行风险对冲。建设银行与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建信商贸开展的场外期权试点项目,为客户锁定未来豆油价格波动风险。交通银行为产业客户提供铁矿石场外看涨期权,同时与合作券商利用衍生品工具进行对冲,协助产业客户锁定生产过程中原材料成本上涨的风险。 多家银行表示,未来将继续发展风险管理业务,进一步探索通过行内产品、资源、渠道的整合,提供大宗商品、汇率、利率等多种避险产品的综合风险管理服务,不断探索和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合作推广商品指数及商品指数基金 商品指数是大宗商品价格的晴雨表,能够综合反映商品市场价格水平的总体变化。商品指数不仅可以作为CPI和PPI的领先指标,还可以用于开发商品指数期货、期权、ETF、互换等衍生品,对丰富我国资本市场的品种和工具体系、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服务实体经济有着重要意义。 目前,大商所已编制发布了36只农业品期货系列指数和工业品期货系列指数,涵盖综合类、成分类、主题类及单商品指数。相关指数不仅可以作为基金公司开发商品指数基金的跟踪基准,也为各类机构针对实体企业开发风险管理工具提供了产品标的。 目前,多家银行通过基金子公司的联动优势,将基金产品的投资范围扩展到大宗商品领域,拓宽了银行服务和支持期货市场的途径。其中,交通银行子公司交银施罗德基金的大商所农产品指数LOF产品已被证监会受理,等待审核发布。 另外,银行积极与大商所合作开展商品指数基金业务的推广活动。民生银行牵头与大商所和多家基金公司合作,搭建常态化的沟通交流平台,谋求商品指数编制、基金设计发行及产品托管服务一体化合作的新模式。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市场需求,继续推动各类商品指数化投资的发展,不断深化与银行在相关领域的合作,进一步完善商品指数体系,共同推进期货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银期合作开展场外互换衍生品业务 发展多元化衍生品市场是大商所长期以来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通过丰富期货、期权和互换衍生品,更好地服务于实体企业的多样化风险管理需要。在“平稳起步,先易后难”原则的指导下,大商所稳步推进场外市场建设工作,从实体企业风险管理实际需求出发,以深化银期合作为框架,帮助实体企业降低套保成本,优化报表结构;同时帮助银行补齐商品衍生品短板,发挥信用管理优势,形成了以商品互换衍生品为抓手的银期合作新模式。 目前,浦发银行基于大商所的商品期货指数开发了指数互换产品。在试点业务中,浦发银行以大商所化工指数为标的,综合发挥场外交易商和授信机构的双重作用。一方面,为实体企业提供个性化的互换衍生品,帮助企业管理现货风险;另一方面,通过信用支持,降低企业的现金流压力和套保成本,对企业的综合授信评级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为了便于风险敞口管理,银行引入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帮助转移风险敞口。 以浦发银行某化工企业客户为例,该公司主营石化塑料原材料,年销售额近百亿元规模。作为现货流通企业,公司面临多种化工现货库存和在途货物的风险敞口,一旦价格下跌,将面临较大损失。化工指数包含多种化工产品,综合体现化工产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通过与银行开展化工指数的中长期场外互换交易,能够针对石化产品整体市场价格风险,降低对冲成本,且风险敞口相对较小,对冲期限更长。此外,这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资本质量,对公司的综合授信评级产生积极影响。 对于实体企业来说,利用互换衍生品在期限、数量上的灵活设置,满足了个性化的风险管理需要。通过银行授信,盘活了信用资产,缓解了现金流压力,降低了套保成本。对于银行来说,通过定制化场外互换衍生品,提升了服务客群的能力和水平,补齐了商品衍生品短板。对于期货风险管理公司来说,引入银行作为交易对手方,降低了信用风险,发挥了自身期货风险管理的专业优势,进一步拓展了业务空间。 优化标准仓单银行质押融资业务 为解决标准仓单质押的时效性、安全性和便利性问题,今年大商所修改了相关业务规则并完成相关系统升级优化。一是借款方能够使用已经质押给银行的仓单进行交割,并直接用交割货款偿还银行贷款,在提高借款方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保障银行债权的实现;二是期货交易买方从银行借入货款用于交割后,所接收的标准仓单将直接由交易所完成质权登记手续,及时保障银行债权,保护并提高银行放贷积极性;三是为银行通过期货市场变现标准仓单提供便利,银行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若借款人到期未归还贷款,银行可要求借款人依据约定在期货市场建立相应的卖出持仓,将质押仓单进行交割,交割货款可直接划拨至银行的专用资金账户;四是实现业务办理电子化,极大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目前,共有12家商业银行在大商所开通标准仓单所外质押专用通道,其中,建设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7家银行先后为客户提供了标准仓单质押融资服务。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下一步,大商所将继续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深化银期合作,积极对接实体经济需求,将银行、期货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公司、产业客户、农业经营主体等多方资源整合起来,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助推实体企业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和资产配置,为企业风险管理及融资需求提供全面的、综合的解决方案。 责任编辑:唐正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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