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开动印钞机超发货币吗? 这些年来,当人们遭遇物价上涨,比如房价持续上涨,还有曾一度非常吸引眼球的“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等,就会习惯于去抱怨中央银行,指责“央行开动印钞机超发货币”。 物价上涨问题(或通货膨胀),尤其是局部领域或某类商品的价格上涨,原因往往比较复杂且不尽相同。也许是因为货币主义大师米尔顿•弗里德曼曾说过一句几乎家喻户晓的话,即“无论何时何地,通货膨胀都是一种货币现象”,所以一些人直觉上就会认为,货币过多,乃是造成物价上涨的“罪魁祸首”。 理论和实践都表明,货币过多肯定是引起通货膨胀的重要原因。但如果简单归因于“央行开动印钞机超发货币”,这显然是对现代信用货币供应基本原理缺乏足够了解。即使是弗里德曼,恐怕也没有讲过这一观点。 倒是曾担任过美联储主席的本•伯南克,在结合日本案例研究如何打破通货紧缩、促使物价回升的相关文章中,半开玩笑式地提出过“让央行开着直升机从空中撒钱”的观点。但实际上,这一观点并不是当真的,也不可能被日本央行所采纳。 央行、印钞机、货币、物价,究竟是个什么情况? 一、央行如何印钞 首先从印钞机说起,不妨以我国的情况为例。印钞机是人民银行下属印钞企业的重要生产工具,我们看电视财经新闻时,常常会看到印钞企业流水线作业的画面。查阅人行年报可得知,截至2016年末,人行系统在册工作人员总数127,163人,其中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所属企业18,940人,看来还是有不少人奋斗在印钞造币岗位呢! 但务必注意,印钞企业生产出来的现金(钞票和硬币),充其量只能算是印钞企业的产品,根据专门的制度规定,会交到人行,以单式记账方式办理入库(即货币发行库),成为货币发行基金,但这并不构成央行的资金来源,也不纳入央行的资产负债表。 为了满足社会公众对现金的需求,人行会通过与商业银行进行相关交易,从货币发行库中提取相关金额和面值的现金支付给银行,再由银行与社会公众进行相关交易,最终实现对外投放、进入流通。注意,两个环节的交易,在人行和商业银行报表上,都是复式记账。这就是现金发行“印钞企业"央行发行库"银行报表"社会公众”的完整过程。 得益于信息科技在金融领域的广泛深入应用,过去二三十年来,银行卡、电子票证、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兴事物应运而生,人们越来越多依赖电子渠道开展支付结算。特别是,近几年我国第三方支付蓬勃兴起,扫码在线支付非常便利,人民币流通中的现金(M0)基本保持在6-8万亿元之间,不再增长。 人民币现金需求增量的减少甚至负增长,使得印钞企业车间里的印钞机们不再如同往常一般忙碌,它们更多只是忙于存量破旧现金的更新。所以,哪里有什么“央行开动印钞机超发货币”的情况?! 此外,由印钞机生产出来且成为货币的现金,其实只是现代信用货币总量中的“小零头”。还是以人民币为例,根据统计数据,2017年9月末人民币流通中的现金量(M0)为69,748.54亿元,在1,655,662.07亿元的人民币总量(M2)中仅占4.2%,即使是在现金需求旺盛的春节月份(如2017年1月),M0占M2的比例也不过5.5%左右。 二、央行超发货币了吗? 说完印钞机,接着说所谓“央行超发货币”。如前文所述,央行是通过开展相关资产业务,供应基础货币。基础货币主要有两个部分:一是现金,包括银行库存现金和流通中的现金;二是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包括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商业银行通过开展相关资产业务,创造存款货币,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要在央行保有足够的准备金存款,以满足缴纳法定准备金、客户跨行转账等需求。 容我猜测,人们口中的“央行超发货币”,可能是有两重含义:一是央行直接超发基础货币;二是因为基础货币供应充足,助力商业银行开展相关资产业务,结果超发存款货币。 就“央行直接超发基础货币”而言,人行的统计数据显示,进入新世纪以来,由于我国国际收支持续顺差,且央行基于外汇管理和汇率稳定而持续购入外汇,以外汇占款作为主贡献所带来的基础货币规模持续快速上升。2000年是3万亿元,如今是30万亿元。为了控制商业银行据此创造存款货币的能力,保持物价稳定和金融稳定,央行采取了多种手段措施,包括曾发行央行票据对冲,以及实行较高比率的法定准备金率“冻住”一部分基础货币。 就“银行超发存款货币”而言,人行的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我国M2是12万亿元,如今是165万亿元。看到如此巨大的增量和增幅,很多人可能就会情不自禁指责:对!这就是银行“超发货币”,结果造成多年来房价持续上涨的证据。 基础货币供应、存款货币创造、房价上涨,三者之间的关系,其实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命题,研究很多,见仁见智。比如: ——有人认为,虽然这些年来我国的基础货币、存款货币大幅增长,但各年份的物价水平表现并没有失控,相反总体上保持状况良好,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问题并不突出。如果以结果来说事儿,表明货币没有超发,总量基本是合适的。 ——也有人认为,这些年来人们最关心的商品房销售价格,并没有纳入通常用于衡量物价水平的CPI、PPI等指标中。而大家都知道,房价的确涨幅很大,“货币超发”毫无疑问是主要原因。 无意就此主题深谈,事实上关于房价上涨原因的争论从未停歇,各方似乎也难以形成共识。本文主要是想通过梳理货币供应基本原理,澄清“央行开动印钞机超发货币”的认识误区,以及强调“货币超发”并不是一个相对清晰和可供讨论的概念。 必须要说一句,关于银行创造存款货币,其实你我他这些普罗大众,都是直接参与者和贡献者。日常最熟悉的莫过于企业贷款、住房按揭贷款,当我们因为资金需求而与银行发生这些交易时,新的存款货币就被创造出来了。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一定要打“货币超发”的板子,这板子究竟是该打在供应方的银行身上?还是打在需求方的你我他身上? 当然我也知道,人们口中的“央行开动印钞机超发货币”,可能只是一个比较形象的说法,或是半开玩笑的说法,主要是借此吐槽物价上涨,尤其是房价的持续大幅上涨。但懂者自懂,可许多人并不明白货币基本原理,这一说法无疑是有着很大误导性的,甚至还会造成不明就里的情绪化宣泄。 余额宝导致银行存款流失? 这一观点常常见诸网络报端,首先要说的是,它不够准确,对于不熟悉存款货币和会计记账原理的人而言,具有一定的误导性。 当今时代,各类投融资活动丰富多彩,金融产品和金融交易令人眼花缭乱,甚至有些结构化的设计安排犹如天书。然而,正所谓“大道至简”,无论真实的金融世界如何复杂,我们都可以立足于货币基本原理角度,将各类投融资活动划分为三大类:一是创造货币型,二是货币存量转移型,三是导致货币消失型。 比如,商业银行向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认购企业发行的债券等,就属于货币创造型;社会公众认购企业发行的股票或债券、民间主体之间的资金借贷等,就属于货币转移型;政府发行债券并将募集资金归集到国库、银行向企业和个人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就属于导致货币消失型。 既然说“余额宝导致银行存款流失”是个误区,首先来看看余额宝究竟是什么。本着“找源头、读原文”的原则,我们登录天弘基金公司网站,可以看到关于余额宝的介绍,要点如下: ——余额宝货币基金全称“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是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一款货币型基金,基金代码000198。 ——天弘基金是余额宝货币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并在支付宝等平台或移动客户端上设置天弘基金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用户转入余额宝的资金,即购买了余额宝货币基金,并享有及承担货币基金的投资收益和风险。 ——货币基金主要投资于短期货币工具如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银行定期存单、政府短期债券、企业债券、同业存款等短期有价证券的基金产品。 大名鼎鼎的余额宝,规模高达1.56万亿元(根据该基金三季报,2017年9月末基金资产组合总计人民币1,560,405,697,598.30元)、日益呈现出系统重要性特征的余额宝,乃是芸芸众生通过支付宝平台或网上直销渠道,一笔一笔认购累积出来的中国目前最大单只货币基金也! 关键词之一是这个“认购”。我们知道,许多老百姓包括你我他,大都是出于追求更高回报的考虑,将手头的一些闲余资金,可能是自己直接持有的储蓄存款,也可能是存放于自己支付宝虚拟账户中的资金(实际体现为支付宝在银行的单位存款),转去认购了余额宝。因为中国人口多,投资理财意识渐浓,众人拾柴火焰高,短短几年之间,便造就出了余额宝这个不小的奇迹。也就是说,从认购余额宝的资金源头看,是居民储蓄存款或支付宝在银行的单位存款。 关键词之二是余额宝的“投资”。人家介绍得很清楚,“主要投资于短期货币工具如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银行定期存单、政府短期债券、企业债券、同业存款等短期有价证券的基金产品”。查阅余额宝的三季报,截至2017年9月末的1.56万亿元巨资中,主要投资了四个类别: ——最大的一类是“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余额达到人民币13,592.5亿元,占到基金资产组合的87.11%。 什么意思呢?余额宝从千千万万人们那里募集过来的存款资金,绝大部分还是用于银行存款了,但是有两点会发生变化: 1. 原来是千千万万人们或支付宝在银行的存款,如今转换成了余额宝在银行的存款,存款主体变了,相应在银行的存款品类(记账科目)也变了。 2. 存款的利率变了,因为余额宝归集巨额资金后,在银行面前“腰板硬”,议价能力强于众多零散个体,可以要求银行提高定价和支付更多利息。正是因为这一点,老百姓们普遍夸赞余额宝而贬低银行。 ——第二大类是“固定收益投资”,披露信息显示投资品种全部为债券,余额为1228.7亿元,占到基金资产组合的7.87%。这里要展开细说一下,大致有四种情况: 1. 如果余额宝是直接认购政府新发债券,因为政府债券募集资金要进入国库(存放央行),就会导致等额的存款货币消失,只有待后续国库资金出库下拨或招标存放银行,存款货币才会又回到银行的相关存款账户。 2. 如果余额宝是购买了商业银行持有的债券,这相当于银行的债券资产、存款负债同时等额消失(可以将商业银行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原理上类似于客户归还银行贷款。 3. 如果余额宝是购买了商业银行自己发行的金融债券,这会导致余额宝所持有的等额存款货币消失,转为在商业银行负债端的“应付债券”科目记账。待后续金融债券到期,存款货币又会回到余额宝。 4. 如果余额宝是购买了政府、商业银行之外的其他主体发行或持有的债券,则相当于将所持有的等额存款货币存量,转移给了债券发行或出售方。 ——第三类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为759.2亿元,占到基金资产组合的4.87%。 这是余额宝与金融机构开展的同业投资,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与商业银行开展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向商业银行提供短期融资,这会导致等额存款货币消失,转为在商业银行负债端的“卖出回购”科目记账。待业务到期后,存款货币又会回来。二是与非银金融机构开展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这属于存款货币的存量转移,业务到期后又会转回到余额宝。 ——第四类是“其他资产”,占比0.15%,可忽略不谈。 也就是说,从余额宝的资金运用看,要么是带来存款货币的存量转移,要么是导致存款货币消失,要么是导致一定时段内存款货币消失、但业务到期后存款货币又会回归。 小结一下,“余额宝导致银行存款流失”这个认识是不够准确的,很容易误导人。事实上,余额宝募集资金的绝大部分,还是用于银行存款,我们可以形象地说,余额宝其实是一个巨大的“存款转换器”。对于这种高达1万多亿元的存款转换现象,究竟有什么好处、存在什么风险,未来将如何演化,政策措施该如何应对,值得每一位感兴趣的人士持续关注和研究。 房地产是一个巨大的货币蓄水池吗? 房地产历来热闹,尤其是近十多年来,可谓是举国关注的焦点话题。房地产市场行情和相关政策的变化,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心。面对我国房价持续上涨,不少人抱怨“货币超发”,此外还有一个比较流行的看法是:“房地产是一个巨大的货币蓄水池”。 从货币基本原理看,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看法。 “蓄水池”的基本含义,通俗讲,应该是说外部来了很多的水(比如天上降雨、上游来水、水管注水等),作为主动或被动的应对措施,人们通过池子将大量的水蓄住,可能是阶段性蓄住,也可能是长期性蓄住,反正是要阻止这些水在短时间内集中流出去,以免造成危害。 如果这一理解靠谱,“房地产是一个巨大的货币蓄水池”观点,意思大概就是讲,房地产作为一个经济活动领域,已经或正在蓄住大量外来的货币,使得这些货币短时间内无法集中外流到其他经济活动领域去“兴风作浪”。当然,考虑到现实中每一分钱都是有其主人的,我们也许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更直白地理解,这一观点可能是在说,社会上大量的钱,都被房地产行业给赚进腰包了。 房地产虽然人人都熟悉,但如果细致去看,实际是一个非常专业和复杂的行业领域。 ——从实体角度看,有关土地的产权、拆迁、收储、招拍挂、“六通一平”,以及房产的建筑安装、装修设计、宣传销售等等,每一个子门类都可以说是精深学问。 ——从金融角度看,则要相对简单一些。一方面,无论是土地,还是土地上的房屋,都可以用来向商业银行抵押或质押融资;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可以将土地或房屋(或相关受益权)作为标的,开发设计相关投融资产品,并推动金融交易和资金流转。 不妨通过我们最熟悉的三项实例来看一看: 1.国有土地出让。 造房子,首先得要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土地。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分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两大类。城镇里若要建造商品房(包括居民住宅和商业用房),必须依法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中人们最熟悉的模式就是拍卖竞购。 这些年来,土地拍卖相当火热,各地“地王”频现。查阅财政部网站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数据,2016年度达到35639.69亿元。这意味着什么?从货币原理来说,意味着2016年度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导致购地主体所持有的35639.69亿元存款货币从商业银行账上消失,缴进了国库。当然,财政部门不会只收不支(但收支两条线),国库资金支出时又会带来货币回归,只是财政直接给付的对象不再是购地主体,而是进入“大账”统筹安排使用。 如此看来,热闹非凡的国有土地出让,给货币带来的直接效应,乃是存款货币消失(国库增加收入),而后又随着财政支出回归银行账户。无论从什么角度看,好像也看不出其中有什么“蓄水池”的效果。 2.房地产开发。 拿到土地,就可以着手开发并在上面盖房子。然而,开发地产盖房子是要花钱的,无论是地底下的土方工程,还是地面上的建筑安装,以及后期的内部装饰,都需要投入相当的人力物力。在此过程中,开发主体除了按照政策规定和根据自身情况投入自有资金以外,往往都需要进行外部融资,比如向银行申请贷款、发行债券募资等。 实践中,银行针对房地产开发环节发放的贷款品种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土地储备贷款,即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土地收购及土地前期开发、整理的贷款。借款人仅限于负责土地一级开发的机构。二是房地产开发贷款,即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出租等用途的房地产项目的贷款。 无论以上哪个品种的贷款,都属于存款货币的创造。也就是说,房地产开发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伴随着存款货币创造的过程。这些创造出来的存款货币,并非呆在所谓的房地产行业“蓄水池”中,而是根据房地产开发的客观需求,流向各种类型的采购对象,比如支付勘测设计费、发放建筑工人工资、采购钢筋水泥等等。 3.房产抵押贷款。 开发商几经努力建好房子之后,包括居民住宅和商业用房,就会推向市场销售(当然也有自建自用的)。一方面,这是开发商的主营业务,是实现投入产出的正常安排;另一方面,也是社会公众消费和投资的重要途径,借此获得办公或居住场所,或者希望从价格上涨中投资获利。近年来,由于房价上涨以及预期自我强化,持续激发我国老百姓的购房需求,一度曾让按揭贷款成为银行贷款增量的主力。 如果购房者财力雄厚,一次性付清房款,这在货币意义上,属于存量存款货币从购房者向卖房者的转移。但就现实中的绝大多数案例看,购房者因为政策或财力限制,通常都是购房时只支付一部分房款,剩余部分向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具体品种包括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和商业用房贷款。这也属于存款货币的创造,伴随着房子销售过程进入了开发商的银行账户。 可能在一些人看来,房地产开发商通过拿地、建房、销售,是在从事暴利经营,但如果我们认真翻看上市房地产企业(如万科、恒大、保利、绿地等)的财务报告就会发现,这些公司的毛利率、ROE和净利润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高,在360行里只能算是中等偏上水平。为什么是这样呢?主要原因是房地产企业的各类成本费用也不低,包括土地成本、开发成本、人员工资、财务费用等等。 综合起来,房地产行业并非一个巨大的货币“蓄水池”,更好的理解似乎应该是: ——既像是一个巨大的货币“收割机”(主要体现在土地出让),将不少存款货币收归国库。 ——又像是一个巨大的货币“创造器”,通过银行的房地产贷款业务,新创造出了大量的存款货币。虽然作为盈利能力总体不错的行业,这些年来房地产业赚取了不菲的利润,但不容忽视的是,相当部分的货币并非“蓄”在房地产业,众多与房地产相关联的行业和人员参与分享了这场货币盛宴。 把外汇储备分给老百姓? 近年来,我国外汇储备绝对规模雄冠全球,最高峰时曾接近4万亿美元(2014年6月末余额39,932.13美元)。面对这相当大的一笔钱,有人忍不住提议,与其让巨额外汇储备趴在央行账上“闲置”,不如拿出一部分来分给老百姓,尤其是用于帮助那些收入不高生活困难的群体。 多么朴实而富有爱心的想法!你看,一方面社会上有许多人因为贫困、失业、疾病等困难“没有钱花”,另一方面人民银行又手握超过3万亿美元的巨资“没有花出去”,横竖怎么看都觉得不尽合理,应该考虑进行适当调剂。 然而,出发点好的想法,未必就是正确的想法,因为背后往往是对基本原理的误解。“把外汇储备分给老百姓”的想法,就是对货币基本原理的误解。 不妨先回顾一下我国巨额外汇储备的来源。俗话讲“家里有粮,心中不慌”。一国官方持有一定数量的外汇储备,基本目的是为了保证该国拥有足够的国际清偿力,主要是用于进口支付和偿付外债,从而保证宏观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此外,外汇储备还可以用于防御开放条件下的货币投机攻击,这方面我们印象最深刻的,是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英镑危机和泰铢危机,由于官方所持外汇储备“弹药不足”,市场投机力量最终得逞狠狠赚了一笔。 但外汇储备不是本币,并不能由本国银行体系通过开展相关资产业务凭空记账创造出来,更不会从天而降,而是需要设法从国外弄过来。 改革开放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出口创汇”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一个热门词汇,讲的就是当时国家外汇资源较为稀缺,因此有必要动员各方力量加快发展对外贸易,通过出口商品和服务,从国外换回外汇资源。当然,除了出口创汇,能带来外汇资源流入的,还有吸引外商直接投资(FDI)、举借外债、境外发行股票,甚至在国际市场卖出黄金等。 得益于多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我国很好地抓住了国际产业梯度转移、加入WTO等重大战略机遇,国际收支持续多年保持“双顺差”,这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外汇资源流入。 但有人可能会问,持续流入的外汇,为什么基本是由人民银行集中持有呢?这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我国较长时间都实施强制性结售汇制度,民间留存外汇的比例和金额受到严格管束;二是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较长时间都呈单边稳定升值走势,这给市场主体形成了结汇“赶早不赶晚”的一致预期,其中还包括一些资金流入中国纯粹为了套汇赚钱。 市场主体将通过国际收支获得的大部分外汇,卖给商业银行结汇为人民币,这从货币基本原理上看,是商业银行在资产端凭空记账购买外汇,同时在负债端直接创造出存款货币。而商业银行基于政策要求和头寸管理的考虑,又将购进的外汇转卖给央行,从记账上看,是将资产端持有的外汇,转换为持有央行直接创造出的人民币基础货币(也就是银行资产端持有的准备金存款)。 多年来,正是通过上述“外汇输送链”,央行持续净购入外汇,累积形成巨额外汇储备,同时大量创造基础货币。央行外汇占款渠道,曾一度是我国基础货币供应的绝对主力,甚至贡献率超过100%(即其他的基础货币供应渠道合计净回笼)。 说完外汇储备的来源,再说外汇储备的使用。这有两种情况: 1.民间从央行购汇,用于支付或留存。 不难理解,外汇储备作为央行资产,在形成时严格对应有等额的基础货币,资产、负债两端账务保持平衡。如果民间因为国际收支活动或自主留存需要用汇,即上述流程反过来,商业银行从央行购汇,则央行资产端的外汇储备、负债端的基础货币会等额减少(消失),同时商业银行资产端的准备金存款减少、外汇增加。如果客户又从商业银行购汇(对外支付或留存现金),则商业银行资产端的外汇、负债端的客户存款将等额减少(消失)。 也会有一些特别的安排。比如,国家2006年决定成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时,其操作模式是由财政部发行1.55万亿元特别国债,通过商业银行“过手”后(主要是回避《人民银行法》的限制性规定,即央行不得直接认购国债),从央行账上购出20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交由中投公司经营投资。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等额置换对应的是央行资产端一增一减,账务继续保持平衡。 2.外汇储备在央行账上,由央行来经营投资。 说实话,钱多反而不易投资。一是配置压力大,毕竟要找到足够的良好品种。我们知道,好东西总是令各路资金趋之若鹜,咱们能否配置到以及能配置多少,往往颇费周折。二是主体太醒目,规模庞大的主权投资,无论投到哪儿一举一动都会引人注目,甚至会受到投资之外因素的干扰。三是盈利压力大,外汇储备投资,安全性、低风险肯定是第一位的,但盈利性也有要求,若出现投资亏损就不好交代了。 从相关公开信息看,由央行承担的我国外汇储备投资,主要去向是美国国债等低风险的品种,投资收益情况总体良好。但由于公开信息有限,我们还无法得知有关外汇储备投资的具体操作主体、品种分布、期限结构、币种结构、盈亏金额(包括统一折算为美元或折算记账为人民币时的汇兑损益)等细节情况。 好了,最后回到本文主题。如果将央行持有的部分外汇储备当作“救助款”,拿出来分配给需要帮助的老百姓,首先就会面临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资产端外汇储备少了,而其他科目概无变化,这种情况下,如何实现央行资产负债表的账务平衡?若非要减记相关科目以求平衡,应该减记谁的? 或者这么说,如果外汇储备减少,必然要求央行资产端其他相关科目等额增加,或负债端相关科目等额减少,而绝不能是单式记账或“收支思维”下的减少。 另外一个现实问题,如果真的将央行持有的部分外汇储备拿出来分给老百姓,老百姓拿到外汇后,又卖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再卖给央行,这意味着发生了“二次结汇”,以及存款货币和基础货币的又一次创造。如此循环往复,货币秩序必然受到严重影响甚至陷入混乱。 直接将央行账上的外汇储备分给老百姓,肯定行不通。但如果将外汇储备投资所获得的部分收益(央行对直接投资损益和汇兑损益如何记账似无公开信息),用于相关民生项目帮助困难人群,倒是一个可考虑的现实选择(照理也应该是纳入财政预算间接进行)。但这与直接分外汇储备,已属于两个不同的命题。 银行是经营货币的金融中介 说“银行是经营货币的金融中介”是个认识误区,估计有人会跳起来回应“这个说法怎么可能有问题”,甚至觉得这是在挑战他们的货币银行“三观”。 先别着急上火,容我细细道来,看来真实情况究竟是不是这么回事。 “银行是经营货币的金融中介”这个说法,其中的“经营货币”并无问题,正如前文所述,商业银行在满足相关约束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开展相关业务新创造存款货币、实现存款货币转移或导致存款货币消失,时刻都是在围绕着货币做经营。“金融中介”也是一个正常词汇,因为所谓“金融”就是指资金的融通,更具体讲是资金的跨时间和/或跨空间转移,中介的功能就是让供需双方顺利达成资金交易。 问题是出在把“银行经营货币”和“金融中介”二者连接在一起表述,认为商业银行是在扮演货币供应方和需求方二者之间(或资金盈余方与缺少方之间)达成资金交易的中介角色,这显然是不完全符合客观实践的,具有一定误导性。 前文讲过,商业银行开展贷款等资产业务时,并不需要事先准备好一笔资金以供使用,不需要直接动用资产端的其他项目资金,更不需要(其实也不能)去动用负债端的客户存款甚至股东权益,而是通过“无中生有”的凭空记账方式操作,是一个资产创造负债的独特过程。因此,从资金供应和需求来看,商业银行并不是在贷款人和存款人之间发挥牵线搭桥、转移资金的中介作用,正确的理解应该是,银行本身就是资金的供应方,直接与资金需求方(如贷款人)开展资金交易,并由此获得收入和利润。 针对上述理解,有人可能会问,那存款和存款人的角色哪里去了?这就涉及到现代信用货币的一个根本原理:现实中的每一分钱存款,追根溯源,都是由商业银行的相关资产业务创造出来的,而不是相反或其他!存款在诞生时,就必然在银行的资产端对应着相关项目,比如贷款、购债、购汇、投资等;存款诞生之后,要么存在某家银行不变,要么因客户转账在不同银行之间转移,要么因客户取现、认购银行债券或股票、归还贷款本息、缴纳财政税费等而消失。 立足于“经营货币”角度,我们也可以拆分为两类情况来理解: ——银行凭空记账发放贷款为客户创造出存款,双方达成资金交易,建立起债权债务关系。这种情况下,银行自身就是资金供应方,客户是资金需求方。在这类交易中,并没有第三方中介出现。当然,实践中会有一些帮助联络申请办理银行贷款的中介机构(有买房经历且嫌手续麻烦的人可能打过交道),但这并不是必需,且并非银行的机构。 ——客户存款被创造出来之后,各家银行为了保障自己资产端所持基础货币(准备金存款+库存现金)的足够补给以增强开展资产业务的能力,会持续营销“抓存款”,即努力将其他银行的客户存款给挖过来。这种情况下,“抓存款”的银行自身成为资金需求方,有存款的客户是资金供应方,双方还是直接交易,没有中介机构参与,更没有贷款人牵涉其中。 因此,银行是在与客户直接开展资金交易,直接扮演供应方或需求方角色,而不是左手牵着存款人、右手牵着贷款人,促使这两类人群达成资金交易。 但要特别提请注意的是,银行除了通过开展相关资产业务、“拉存款”与客户直接发生资金交易以外,也会从事一些中介性质的业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不妨举4个实例: ——银行开展支付结算服务。各类单位开展业务以及人们日常的吃穿住行、教育、养老等,基本都会涉及资金的支付和转移,而这都离不开银行及银行存款账户在其中的支持。有些资金只是在同一家银行内记账和转移,有些则需要跨行记账清算才能完成,而第三方支付兴起和网联成立后,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格局更加多元化。银行通过从事支付结算服务,实质上是发挥着平台渠道的作用,以此收取一定的费用。 ——银行承销企业债券。这属于银行开展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是利用银行丰富的资源条件,在市场上寻找足够的投资者,帮助企业完成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在银行自身不认购的情况下(如果认购则属于购债创造存款货币),银行的确是在为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达成资金交易(属于存款货币转移)发挥着牵线搭桥的中介服务作用。 ——银行开展表外理财业务。银行理财产品分表内(保本)、表外(不保本)两大类,其中表内理财属于存款,表外理财是银行受客户之托开展相关资金运作获取收益。客户认购银行销售的表外理财产品,导致原本持有的存款货币消失,资金记入银行代理负债科目以及相应的代理资产运用科目。银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是在理财资金供应方和需求方之间发挥着牵线搭桥的中介服务作用。 ——银行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我们知道,只有正规的持牌银行业金融机构才可以从事贷款业务,实践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出于政策性安排或增加收益的考虑,会将资金委托给银行,用于给指定对象和用途发放委托贷款,并由银行协助回收。作为银行来说,委托资金的来源和发放都记账于代理科目,贷款利息收入归委托人享有,只是从中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最后小结一下,“银行是经营货币的金融中介”这个说法,最大的毛病是,容易使人产生银行是在为存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牵线搭桥、促成资金交易的误区,事实上银行在日常业务中更多是在与客户直接开展资金交易,贷款是在新创造存款,而存款诞生之后反过来与贷款并无直接关联,存款人与贷款人之间没有发生资金交易;只是在相关收费类业务中,银行才发挥着平台渠道或中介服务作用。 责任编辑:李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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