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磨一剑。芳华28的A股正迈向第三个十年,在不断成长和完善中A股版图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最近的这十年间(2008年以来至今年2月28日),A股新增上市公司2000家,增幅达到134%。A股快速扩容的背后与IPO政策的推进和完善不无关系,经历过3次IPO暂停之后,如今的新股发行已处于常态化且有加速之势,长期积压的“堰塞湖”问题也得到明显缓解。 随着民营经济的壮大以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推出,IPO的地域版图也呈现东部明显强于中西部的不均衡性。IPO扶贫这一政策引导已是当务之急,近年来相关政策也在不断升级。此外,民营上市公司的快速扩容,也成为A股市场的越来越重要的主体。 近10年间,共有1424只股票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在业内看来,这大大提高了中小创企业在A股市值上的占比,改变了市值结构、提高了市场交易的活跃度。这也曾一度让“炒小炒新炒差”之风加剧,但从更长远的时间跨度来看,A股上市公司市值和业绩分化加剧,资金更多的涌向行业的龙头企业。 有进则有退,但是在A股快速扩容之时,“出口”却未有所变大,目前A股总共有95家公司退市,占A股总量的2.7%,其中近10年间,退市的仅有37家,与新增上市公司数量的比例为54:1。经过多次的完善,近期,监管层再次将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提上日程。 10年增加2000股 A股的扩容在最近10年间进展飞速。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2月28日,A股市场股票总量为3494只,这其中200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的10年间,沪深两地A股共增加了2000只股票。而1990年12月~2017年12月31日的A股股票总量为1494只。以此来看,最近的10年间,A股股票数量增幅为133.9%;而上一个10年(1997年~2007年)期间,新增的股票数量仅为1036只。 具体来看,这10年中,2017年新增上市公司数量达到最高峰,为438家,刷新历史记录2010年的348家,2011年、2015年和2016年新增上市公司数量则均在220家以上,再是2012年和2014年的这一数据在100家级别,而2008年和2009年的则均在100家以下,2013实际上通过IPO通道上市的公司为0家。 每年新增上市公司数量存有较大落差背后,与IPO暂停、IPO政策的演变不无关联。最近的10年间,IPO经历了3次暂停,分别是2008年9月~2009年7月、2012年11月~2014年1月、2015年7月~2015年11月,其中第二次的空窗期为历史最长,达到14个月。 在2008年和2009年分别仅上市77家和98家之后,2010年,A股IPO迎来“井喷”,无论是IPO数量还是融资金额均达到年度历史最高水平。这其中一方面是因为IPO重启后,审批节奏有所加快;另一方面则是因为2009年10月份创业板的推出,为企业登陆A股市场提供了更多可能性,2010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上市的公司共有321家,占当年A股上市总数的92%,其中创业板就有117家企业上市。 然而,趋势并未延续,2011年上市数量开始走向下坡路,到2012年,IPO企业数量及规模跌至三年间冰点。而股市行情低迷导致IPO节奏放缓和企业上市热情持续高涨两大因素共同作用下,导致了IPO堰塞湖这道A股奇观。 经过中间两次IPO暂停,2015年11月IPO重启后,在近两年开始逐渐进入常态化。“取消打新预缴款制度”在2016年的正式落地实施,A股市场迈入全民打新时代,IPO批文的下发节奏呈现出前慢后快态势,尤其在11月份开始,由原本每月下发两次批文变为每周下发一次。 延续2016年的趋势,2017年IPO发行有加速之势,全年有438只新股发行上市,累计融资2301.0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2.95%、53.81%。2017年新股发行也呈现出新的特点,审核全面趋严,IPO企业上会被否率上升,审核周期大幅缩短,“堰塞湖”压力得到明显缓解,此外,因新股稀缺性降低,炒新行情降温。 新股发行节奏调整的背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一直在推进和完善过程中。 “2008年到2018年IPO制度的变迁中,比较重大的一次是在2009年6月到2012年10月期间,做过IPO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一次改革,但是因多方面原因坚持了三年时间就终止了。”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 2009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在新股定价方面,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淡化行政指导,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 之后的2010年10月份、2012年4月份以及2013年11月份,证监会相继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在提出要适当调整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加强对发行定价的监管之后,最后一次中提出,要推进新股市场化发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新股定价的市场化程度。 而在业内看来,实行IPO注册制是A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的内在要求。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将IPO注册制改革写入党中央文件。2015年12月,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进行注册制改革,授权有效期确定为两年,即从2016年3月1日至 2018年2月28日。 在近两年,证监会也推进了一些工作并取得成效,一方面,完善并严格了信息披露制度,严打信息造假;另一方面则是实施“强监管”政策,严查严打证券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信息造假、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行为。 此外,新股发行方面,近两年来,IPO常态化的成效显著,不仅缓解了多年的IPO“堰塞湖”问题,而且IPO审核效率大幅提升,IPO排队平均时间从过去的3年缩短为一年半。 就在今年的2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有关注册制改革的国务院授权期限延长两年至2020年2月29日。 东西部IPO“冰火两重天” 从IPO的地域版图来看,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存有悬殊,这在近10年间表现的尤为明显。 将注册地在北京的央企单独剔出统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A股市场股票有1440只,按注册地来看,广东省(175)、上海(141)、浙江省(123)、江苏省(109)、山东省(82)为上市公司集中的前五大省份;排名后五位的省份/自治区依次为西藏(8)、青海(10)、宁夏(11)、贵州(17)、内蒙古(20)。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排名前五省份上市公司数量占到总量的43.75%,与其余省份公司总量的比例约为7.7:10。 2008年以来至今年2月底,按注册地来看(剔除注册地在北京的央企),广东省(397)、浙江省(293)、江苏省(277)、北京市(163)、上海市(136)为上市公司集中的前五大省份;排名后五位的省份/自治区依次为青海(2)、宁夏(2)、内蒙古(2)、山西(5)、西藏(7)。 自200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底,排名前五省份上市公司数量总计占到公司总数的69.94%,与其余省份公司总量的比例约为2.33:1。 对比之下不难看出,中西部IPO数量与东部省份IPO数量对比依然悬殊,且差距还在进一步扩大。 董登新告诉记者,早期上市的大多数为央企或者国有企业,各个地方的上市公司大体均衡,随着2004年中小板、2009年创业板的推出,各个省市IPO数量的差距被逐步拉开,民营企业发达的省份,IPO增长速度就快,反之IPO增速则较慢。 对于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落后地区的IPO呈现两重天,董登新认为,这既是IPO资源分布的极不平衡、两极分化,同时也是导致地区经济不均衡、欠发达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家好的企业,尤其是一家优秀的上市公司,对于发达地区来讲,它不过是‘锦上添花’,而对于贫困落后地区来讲,它则是‘雪中送炭’,甚至可能起到‘四两搏千斤’的作用和效果。从边际效用角度来讲,上市公司到西部去,不仅会带给西部地区更多的资金支持和融资便利,而且还会带去人才、创新理念及管理经验,从而为贫困地区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他认为,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需要借助‘有形之手’进行适当的政策引导。 2016年9月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为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帮助贫困群众稳定脱贫,证监会对贫困地区企业IPO、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开辟绿色通道。这就是中国首创的“IPO扶贫”新政。不过,该新政出台后,并未产生实质性的政策效果,主要原因是政策缺乏可操作性,导致最终无法落地实施。 一年后,“IPO扶贫”新政再次全面升级。2017年12月15日,一行三会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该意见首次将“深度贫困地区”作为资本市场精准扶贫的对象,并明确提出了更为具体细化的举措。 “上市公司是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重要推手,更是深度贫困地区最稀缺的资源和希望。”董登新认为,IPO扶贫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鼓励资本向欠发达地区迁移和流入,也可以为欠发达地区在创业创新、企业人才、招商引资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或者导向作用,对当地的经济应该有很大的支持力度。一定程度上,可以把原有的马太效应适当遏制,但不会根本上改观东西部的均衡问题。 东西部上市公司悬殊较大的背后,与民营经济的不断壮大,民营上市主体剧增不无关系。 2008年之前,占比最大的为地方国有企业,共计534家,占比35.74%;其次是民营企业,共计516家,占比34.54%;中央国有企业数量共计276家,占比18.47%。 2008年之后,民营企业IPO数量高歌猛进,成为资本市场新增上市公司中占比最大的部分。具体来看,民营企业共计1622家,占新增数量的比例达到81%。地方国有企业共计128家,占比仅为6.4%;中央国有企业共计81家,占比4%。 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上市的民营企业在近十年间扩容迅速,从未来IPO扩容的角度来看,中小民营企业仍将是主力军。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未来各个省、地区的主要任务,民营企业一定会成为未来各个地区经济非常重要的支撑。”董登新认为,国有企业未来将不是以数量取胜,将以资本控制力、规模优势等保持地位。 从注册地来看,2008年以来新增的民营企业分布与全部新增公司的分布吻合,广东(328家)、浙江(269家)、江苏(234家)、北京(143家)、上海(106家)为上市民营企业最为集中的五个省份。 A股行情分化加剧 在2008年以前上市的公司多隶属于传统行业,在2008年以后上市的则多隶属于新兴行业和细分行业中的公司,且多盘踞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 “上市结构的变化是经济转型的体反映——从传统行业迈向新兴行业。”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 2008年以前,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主板,上市的公司有1292家,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则有202家,分别占比86%、14%。2008年以后上市,主板上市的有577家、中小企业板上市的有705家、在创业板上市的有719家,分别占新增上市公司数量的29%、35%、36%。 值得注意的是,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分别自2004年和2009年诞生。截至2018年2月28日,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共有1424只,接近A股市场的半壁江山。有意思的是,在2008年1月~2018年2月期间,深市主板股票数量仅增加了4只。 根据数据,近10年,计算机、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电子、轻工制造、建筑装饰、家用电器、通信上市家数涨幅均超过1.7倍,传媒、医药生物上市家数涨幅超过1.5倍;传统行业如房地产、 钢铁、商业贸易、休闲服务、采掘等上市家数的涨幅低于50%。其中房地产行业上市家数涨幅最低,仅为6%,而在2008年1月1日之前房地产行业的上市家数为123家,在可统计的行业中上市家数位居前列。 2008年以来至今年2月28日,新增的2000家企业已对A股市场行情交易、市场估值等产生了微妙变化。 数据显示,按照交易所公布的口径,2007年12月,沪深两市总市值为32.71万亿元,流通市值为9.31万亿元;到2018年2月份,沪深两市总市值56.16万亿元,流通市值为44.83万亿元,相较十年前的总市值和流通市值分别增长72%、3.8倍。 杨德龙认为,“随着上市公司所属行业的明显变化, A股公司质量分化加剧。2008年以前上市的多是大盘股,这些大盘股多是成熟行业的龙头企业,从2008年到2018年之间上市公司市值分化加剧。” 数据显示,从上市首日市值看,2008年以前上市的企业上市首日市值超过千亿元的有50家、占比3% ;上市首日市值低于50亿元的有472家,在近1500家上市公司中占比为三分之一。2008年以后上市的公司上市首日市值超千亿元的有27家,在2000家上市公司中占占比1%,上市首日市值小于50亿元的有998家,占比接近50%。 “过去10年间,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主体较多,这大大提高了中小创企业在A股市值上的占比,改变了市值结构、提高了市场交易的活跃度。”杨德龙表示,与此同时,新生力量的加入使得市场资金在过去10年中在题材炒作、热点轮番炒作、炒小炒新等特征加剧,同时一些绩差股反而表现活跃、涨幅很大,特别是2009年创业板开启,创业板的暴涨暴跌一度占据A股的主流地位。 就行业炒作而言,在过去10年中A股板块板块轮动、市盈率轮动效应显著,板块与板块之间悬殊较大。在这期间行业和个股也历经了暴涨暴跌成为常态。以江苏阳光为例,2008以来至2018年2月底期间市盈率最高为155倍,市盈率最低则为-121倍,当前其市盈率为约50倍,这期间市值最高为147亿元,当前则为约50亿元。 杨德龙认为,从个股角度而言,家数的急速上升导致资本市场市场巨变,资金向少数公司尤其是龙头企业集中。 “除了互联网等少数独角兽企业外,当前多数行业的龙头企业已成功登陆资本市场,未来登陆A股的企业多以新兴行业和细分行业的中小市值企业为主,未来A股上市公司的质量和市值规模分化将进一步加剧,随着价值投资理念的深入,从长远来讲龙头企业越发能得到资金的青睐,二八分化的效应将在A股市场上越加凸显。”杨德龙称。 10年仅有37股退市 相较上市的体量,A股开创以来,整个市场退市的公司仅有95家,仅占整个A股上市家数的2.7%,退市率明显偏低。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A股市场退市的95家公司中,因连续三年以上亏损退市的有46家,占比近一半,因吸收合并退市的有33家,因私有化退市的有9家,因暂停上市后未披露定期报告、证券置换、其它不符合挂牌的情形3种原因退市的共有7家。 这其中,最近的10年间(截至2018年2月28日),A股上市公司新增2000家,退市的公司仅有37家,比例为54:1。因吸收合并退市的最多,有26家,因连续三年以上亏损退市的仅有6家。值得注意的是,因其它不符合挂牌的情形原因退市的欣泰退和退市博元,为两家强制退市的股票。 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从2001年正式开始推行至今已有17年的时间,但仍面临着退市率偏低、退市难的问题。 若剔除掉因吸收合并、私有化等主动退市的公司之外,实际因不满足监管规则而退市的公司数量仅有51家。此外,A股市场因监管规则而退市的公司呈现出明显的时间分布特征,主要集中出现在2002年、2004年和2005年,分别达到7家、8家和10家,而2008年至2012年的四年期间,A股没有出现一家因监管规则而退市的上市公司。 2012年,两市交易所对退市制度进行了较大力度的完善,其中提出,连续三年净资产为负,或者连续三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的公司应终止上市。 2014年10月份,证监会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被称为“史上最严退市新规”,增加了对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 “2014年之后,信息披露制度完善卓有成效,另外,监管层严查严打证券违法犯罪。”董登新表示。 2016年5月份,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终止上市的*ST博元成为“强制退市第一股”,一年多后的2017年8月份,欣泰电气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 2018年3月2日,证监会宣布就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内容之一是强化沪深证券交易所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的决策主体责任。 在董登新看来,这次完善退市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把交易所放到了一线监管的位置,强化了其退市制度执行中的主体地位,赋以了交易所独立的决策权,这也是注册制改革的配套内容和举措。 “有进有出是市场竞争、大浪淘沙的必然结果,优胜劣汰是股市资源配置功能的重要体现。IPO标准掌管股市的入口,它体现的是‘优胜’;退市标准则掌管股市的出口,它反映的是‘劣退’。”董登新认为,这“一进一出”既是有机统一体,又是相互制衡的两大关口。 责任编辑:李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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