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今天是2024年11月25日 星期一

聚合智慧 | 升华财富
产业智库服务平台

七禾网首页 >> 期货股票期权专家

郑磊:可以当股票炒的CDR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8-03-16 11:07:11 来源:腾讯证券研究院 作者:郑磊

中国证监会最近宣布一部分海外上市的国内企业,特别是“独角兽”,欢迎在不拆除VIE结构的情况下,在A股上市,而采取的上市方式就叫作CDR(中国存托凭证)。


CDR对于A股投资者来说,可能觉得非常陌生,其实这在国外早就是一种成熟做法,比如美国有ADR(美国存托凭证),新加坡有SDR(新加坡存托凭证),甚至还有一种GDR(全球存托凭证)。它们都属于DR一族。


DR是什么


存托凭证(Depository Receipt),首先是一种receipt(凭证),是一种证明所有权的票据。它是由美国金融巨子J·P·摩根创建。1927年美国投资者看好英国百货业公司塞尔弗里奇公司的股票,由于地域的关系,这些美国投资者要投资该股票很不方便。当时的J·P·摩根就设立了一种美国存托凭证(ADR),使持有塞尔弗里奇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把塞尔弗里奇公司股票交给摩根指定的在美国与英国都有分支机构的一家银行,再由这家银行发给各投资者美国存托凭证。


这种存托凭证可以在美国的证券市场上流通,原来持有塞尔弗里奇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就不必再跑到英国买卖该股票,可以在美国证券交易所购买该股票的美国存托凭证。塞尔弗里奇公司配股或者分红等事宜,也由发行美国存托凭证的银行帮助美国投资者操作。一切都很完美,通过ADR,坐在美国家里就可以像投资美国股票一样投资外国股票了。


DR就是国外发行股票的公司将其流通股的一部分寄存在准备发行DR的国家的某个银行,再由这家银行负责发行给本国投资者。但由于两国股票发行制度不同,只能以DR的形式进行发行。因此每一份发行的DR其实对应着一定数量的那家外国股票。比如1份ADR对应10股或100股该外国股票。有人觉得存托凭证比较拗口,也可以叫“存券收据”或“存股证”。另外要说明的是,DR对应的不仅仅是股票,也可以对应债券等其他有价证券,试发行DR的国家需要而定。所以各国要发行DR,都可以简单地在DR前面加个代表国家的字母,于是就有了ADR,以及即将横空出世的CDR。


CDR会是什么样的


CDR还没有出生,相关发行制度也未公布,确实无法准确知道CDR的样子。但是,笔者相信它会非常类似ADR。


CDR的降生,一个缘由就是因为香港今年加大力度吸引中资海外上市的“独角兽”企业到香港再次上市。这就是港股推出的“同股不同权”制度。其实大量中资在美国上市的企业都具有这种股权结构,因此在香港再次上市,不需要进行任何实质性修改,这是一条笔直快捷的上市途径。简单地说,香港连HDR都不需要了,BATJ可以直接在港交所发行新股和挂牌交易。这显然刺激了A股,之前内地做法是要求那些海外上市的企业在海外退市,拆除VIE结构,再申请A股重新上市。相比港股的“同股不同权”方式,等于只能在内地上市,而且这个股权更改过程非常繁琐和耗费资源。CDR显然是一种更加便捷而且对A股发行制度冲击最小的方式,可以顺利实现那些海外中资上市公司在A股的交易。


而且CDR有一个就近学习的对象,那就是港股ADR。在香港上市的港股中,有不少股票都以ADR方式在美国上市了。我们可以从一些证券网站上查到每日的交易行情,如下图。



截止2018年3月,港股有46只股票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以ADR方式上市交易。其中不乏内地与香港大型蓝筹股和指数成分股。中资企业在美国以ADR上市的有腾讯、上海石化、中国铝业、东方航空、南方航空、中国燃气、中芯国际、中国人寿、华能电力、联想集团、招商银行、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石油、中海油、中信股份、广深铁路等。这些ADR都和美股一样,有一个独立的交易代码,比如CHU(中国联通),对应的就是港股上市的中国联通(00762)。由于在两个不同市场交易,因此以每股计算的价格是不同的,其中不仅有不同市场的估值差异,也存在汇率变化导致的差别。但由于港元与美元之间是联系汇率,汇率造成的价格差异并不是很大。


投资者还需注意的是交易上的时差,ADR按照美国东部时间交易,在港股开市时,美国已经收市。但是,港股和A股是处于同一交易时段,所以CDR采用港股ADR的方式是非常自然的。另外,CDR在引入初期,可能不具备再融资功能,这也是各国在采用DR时可以自行确定的细节规定。

责任编辑:李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联系我们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沈良宏观

七禾调研

价值投资君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七禾网APP苹果

七禾网投顾平台

傅海棠自媒体

沈良自媒体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

认证联盟

技术支持 本网法律顾问 曲峰律师 余枫梧律师 广告合作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业务公告

中期协“期媒投教联盟”成员 、 中期协“金融科技委员会”委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