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所美元/离岸人民币和印度卢比/美元期货自推出以来累计成交额超过 1 万亿美元。 新交所外汇期货年初至今总成交量超过 471 万份合约,同比增长 89%。 新交所美元/离岸人民币期货在 4 月 12 日录得最高单日成交额 26.5 亿美元。 新交所美元/离岸人民币期货今年至今总成交额突破 1150 亿美元,同比增长 207%。 印度卢比 4 月份贬值 2.7%,触及 13 个月以来的最低点;新交所印度卢比/美元期货的年初至今成交额(名义价值)同比增长 72%。 4 月又是一个大事频发的月份。美国在月初宣布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涵盖领域包括资讯科技、 机器人、通信技术等,中美贸易摩擦升级。美国的这一举措可能会打击不断发展的中国科技和电信企业,中国对此作出的回应是将从美国进口的 100 多种产品添加至本国的关税机制清单中。 然而,贸易摩擦并不是全球市场在4月必须应对的唯一风险。美国及其盟国(英国、法国)以存在武器攻击为理由对叙利亚发动空袭,地缘政治风险随之而来,这进一步加剧了美国和俄罗斯之间的紧张关系。美国前中央情报局局长迈克•蓬佩奥秘密访问朝鲜,会晤朝方领导人,随后回国就任国务卿。但是,该地区最近的核紧张局势在月底时有望以和平方式收场。朝鲜领导人越过军事分界线,与韩国领导人举行了一次历史性会晤。 双方一致同意宣布结束两国之间一直以来的敌对行动。该消息传出后,自 3 月底以来一直呈现疲势的韩元出现回升,抵消了部分跌幅。 同在4月,全球金融市场开始感受到美国国债收益率上升的压力,10 年期基准利率在四年后再次突破 3%。因此,美国国债与新兴市场国家的收益差开始缩小,这潜在地影响了资金流动和资产估值。印度等石油进口新兴市场也受到原油价格上涨的冲击,印度资本市场受通胀担忧和资本外流的影响而出现颓势。即使是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也在 4 月份出现贬值,逆转了持续一年多的升值趋势。 在市场动荡时期,新交所仍然是投资者管理市场风险的理想平台,外汇期货成交量连续四个月超过一百万份合约。在 4 月份交易的近 109 万份合约中,新交所外汇期货成交量较 2017 年 4 月增加了五十万份合约。所有外汇合约的累计未平仓合约量也录得 37% 的环比增长和 74% 的同比增长。4 月份,新交所还在印度卢比/美元和美元/离岸人民币期货自推出以来的累计名义成交额突破了 1 万亿美元大关。 2018 年新交所美元/离岸人民币期货突破 1150 亿美元;人民币在4月转弱 4月初的贸易摩擦本应令人民币出现波动,但直到月底也似乎没有出现较大变数。 中国在4 月的第一周有三天小长假。虽然这可能有助于缓冲贸易摩擦对的市场影响,但这也意味着人民币交易开场缓慢。但是,随着市场在假期后恢复交易,第二周的交易速度开始走高。4月12日,有媒体报道关于中国对外投资的消息进一步刺激了新交所美元/离岸人民币期货的交投,并成为该合约自2014年推出以来表现最好的一天。在全球宏观环境的推动下,新交所美元/离岸人民币期货当天的交易额达到惊人的 26.5 亿美元[26,539 份合约]。 美国与中国之间的收益差距不断缩小似乎不再支持人民币的强势,而人民币走弱的预期也似乎随之上升。工业利润数据也显示商业环境趋缓,且发展速度低于一年前的水平,这也成为人民币在 4 月份走弱的因素,一些分析师也对其预测进行了修正。香港的短期利率通常会因为月末效应(银行为了满足央行对流动性的要求而持有人民币)而有所上升。由于企业纳税高峰期的邻近,中国国内融资吃紧,隔夜融资利率飙升。4月底的长假也带动了离岸人民币的隔夜香港银行同业拆借率暴涨 1.5 个百分点,达到 5.204%(4 月 27 日的 香港财资市场公会定价)。这是自去年 11 月下旬以来的最大涨幅。 在美国和中国相继宣布本国的商品关税清单期间,人民币继续保持窄幅波动。 4 月 19 日,人民币出现方向逆转,最终以6.3393 的汇率收尾,比上个月收盘时贬值 0.8%。 4 月份,新交所美元/离岸人民币期货成交额首次连续15 天超过 10 亿美元。这是自 2014 年年底该合约推出以来持续天数最长的一次,打破了几周前于 3 月 12 日结束的连续 13 天的纪录。新交所美元/离岸人民币期货合约的日均成交量 (ADV) 今年也持续增长,最终在 4 月份达到 15 亿美元,远高于去年年底的 11 亿美元。自2018 年年初以来,新交所在该合约上的成交额已经达到 1150 亿美元,比 2017 年同期增长了 207%。该合约的年初至今成交量 [1,155,550 份合约] 已经达到 2017 年全年成交量的 61%,这表明新交所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发挥的作用显著增加。4 月份的人民币走弱也显示人民币的持续升值已不再是定局,市场力量将继续发挥对货币走势作用。这也提高了为国际参与者提供稳健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的平台的重要性。 卢比在 4 月份触及 13 个月最低点; 新交所印度卢比/美元期货的年初至今成交量同比增长 72% 受债券供应过剩、通胀担忧和全球债券收益率上升的影响,印度债券最近呈下降趋势。印度监管机构采取了多项措施来改善这局面和推动国内固定收益市场的发展。 3 月下旬,印度政府宣布放缓借贷速度,导致收益率曲线趋稳。4 月初,印度央行宣布允许各印度银行将债券的逐日盯市 (MTM) 损失分摊到四个季度,从而提高各银行的损失吸收能力,并鼓励他们继续购买主权债券。4 月 9 日,印度宣布将在2020年底前将提高外国投资者参与印度国债的配额至主权债券的百分之六。 正如预期,这些措施对市场起到了推动作用。市场相信这些举措加深了外国机构的参与程度,印度主权债券在债券市场持续牛市的预期下得到提振。但是,这种回升并未持续太久。由于对不断扩大的经常项目赤字的担忧再次占据上风,债券收益率在短短的几天内又回落到公告之前的水平。 截至4月底,来自外国机构的净投资组合(FPI)年度净资金流为负值,抵消了年初时的增长额。由于外国投资组合在 4 月份的撤资,卢比的交易价格范围比3 月份有所扩大。4月份的前两周,固定收益投资的流入抵消了权益投资的撤资,使得外国资金净流入为正值。随着投资组合的撤资额越来越大,当月的净流入额转为负值,卢比兑美元在4月第三周的每一天都在贬值。由于对不断扩大的经常项目赤字的担忧在 4 月份再次占据上风,卢比最终跌至一年多来的最低点,于 4 月 20 日跌破了 66 [印度央行汇率牌价:66.0167]。卢比在 4 月下半月继续贬值,月底时达到 66.7801 [ 4 月 27 日的印度央行汇率牌价]。 另外一个导致贬值的因素是印度央行对利率的鹰派观点。投资活动的复苏和产能利用率的提高有利于促进经济,而且印度央行在上次政策会议上决定保持利率稳定,同时预期通胀在今年晚些时候会有所缓和。但就 4 月20 日发布的货币政策委员会会议纪要似乎暗含更加强硬的鹰派观点,导致许多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印度央行不久之后可能会放弃宽松的政策,并上调关键利率。 继年初的强势开局之后,3 月份,各渠道的卢比交易频率都有所下降,新交所印度卢比/美元期货在当月的日均成交量下降。4 月份前几日交易活动也较为缓慢。但是,该月第三周的市场波动使新交所印度卢比/美元期货连续 8 天的成交额超过 10 亿美元。其中有连续 3 天的成交额超过 20 亿美元,是 2018 年第二度出现这类交易现象。 截至明年大选,印度经济面临着政府开支增加的挑战,而且除了原油价格上涨这一因素外,对农民的食品补贴最有可能破坏政府的预算。任何资本流入的减少都可能增加经济压力。虽然 10 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缓慢但也稳步攀升至3% 的历史临界值,基准 10 年期印度国债的收益率仍保持在接近 8% 的水平。今年卢比兑美元已经下跌近4.5%,虽然收益差仍能促使投资者重返并提振该货币,但许多卖方分析师都预期卢比会进一步贬值,并依此修订了对该货币的预测。 新交所印度卢比/美元期货的成交量在 2018 年继续稳步增长。新交所印度卢比/美元期货的成交额今年已有 54 次突破 10 亿美元大关(包括 4 月份的 11 次),与 2017 年同期的 19 天相比,发展态势良好。2018 年新交所印度卢比/美元期货的年初至今成交额(名义价值)已达到 1080 亿美元,同比增长 72%,其中 4 月份贡献了 240 亿美元,为这一发展态势提供了强力支持。 This document is not an offer or solicitation to buy or sell, nor financial advice or recommendation for any investment product. This document has been published for general circulation only. It does not address the specific investment objectives, financial situation or particular needs of any person. Advice should be sought from a financial adviser regarding the suitability of any investment product before investing or adopting any investment strategies. Investment products are subject to significant investment risks, including the possible loss of the principal amount invested. Past performance of investment products is not indicative of their future performance. Each of Singapore Exchange Limited (“SGX”) and its affiliates (collectively, the “SGX Group Companies”) disclaims any and all guarantees, re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expressed or implied, in relation to this document and shall not be responsible or liable for any loss or damage of any kind (whether direct, indirect or consequential losses or other economic loss of any kind) suffered due to any omission, error, inaccuracy, incompleteness, or otherwise, any reliance on such information. The information in this document may have been obtained via third party sources and which have not been independently verified by any SGX Group Company. The information in this document is subject to change without notice. This document shall not be reproduced, republished, uploaded, linked, posted, transmitted, adapted, copied, translated, modified, edited or otherwise displayed or distributed in any manner without SGX’s prior written consent. 本文件不是要求或招揽购买或出售,也不是任何投资产品的财务建议或建议。本文件仅出版发行。它不涉及任何人的具体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特定需求。在投资或采用任何投资策略之前,应向财务顾问咨询任何投资产品的适用性。 投资产品将面临重大投资风险,包括投资本金损失。投资产品的过去表现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新加坡交易所有限公司(“新交所”)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新交所集团公司”)不对本文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陈述和保证,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任何因任何遗漏,错误,不准确,不完整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无论是直接的,间接的或间接的损失或任何其他经济损失)都受到此类信息的依赖。 本文档中的信息可能是通过第三方来源获得的,并未被任何新西兰集团公司独立核实。 本文档中的信息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未经新西兰事先书面同意,本文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上传,链接,发布,转载,修改,复制,翻译,修改,编辑或以其他方式展示或分发。 责任编辑:李烨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 沈良宏观 | 七禾调研 | 价值投资君 |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 七禾网APP苹果 | 七禾网投顾平台 | 傅海棠自媒体 | 沈良自媒体 |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