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9月26日在北京举行,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在论坛上表示,信义义务是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根基,依法落实信义义务是行业自律的核心任务。下一步,围绕落实信义义务,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协会要积极推动行业以信用立身,实现信用自治,切实防范各类损害投资者权益、破坏行业秩序的风险事件。 洪磊指出,首先要推动《基金法》成为统领各类资管业务的根本大法。在我国,《基金法》就是资管行业全面落实信义义务的基本法律。所有通过募集设立的资管产品都应当以信义义务为根本要求,各类资管业务都应当遵守《基金法》确立的信托关系,落实《基金法》规定的信义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护每一位投资者的权益,真正实现资管行业的统一标准和健康发展。 其次,积极行使协会职责,搭建全面落实信义义务的自律规体系。信义义务的行为标准严于法律法规的底线要求,高于一般商业执业准则,因此,行业自律对维护好信义义务至关重要,协会的自律标准就代表着中国基金行业的信义义务标准。未来一段时间,协会将围绕落实信义义务,进一步建立健全自律规则体系搭建全面落实信义义务的自律规体系,将受托责任转化为行为规范。不断提高执纪门槛,守住行业道德底线,防止基金活动悖离本质,从源头上遏制侵害投资者权益风险的发生。 最后,推动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加强投资者教育,将信义文化融入社会公众的投资实践,将信义义务深植于受托人和基金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理念,引导全社会深入理解基金业务的本质,敦促受托人为投资者的利益忠诚勤勉地提供服务。推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当投资者通过司法、行政手段无法获得赔偿时,将发挥自律管理的主动性和灵活性,通过积极调解、促进和解和支持诉讼等方式,最大程度挽回投资者的损失,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刘文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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