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 环保政策的一阶拐点出现后,2018-2019年秋冬季的限产政策中,空气改善目标有所下调,同时严禁“一刀切”的限产方式。目前,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长三角等重点区域根据自身情况,大部分已经制定了具体行动方案。本报告将根据各地的限产方案,逐一梳理钢材限产情况。 各地限产情况梳理:依次梳理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等三个重点区域各地的限产方案。总体看秋冬季限产影响日均产能28万吨,比例约为34%。 执行更为灵活,实际影响较去年更低:但今年的限产执行更加灵活,决策权下放到地方,再加上预留的一些豁免条件,在执行上将更加的灵活。2017-2018采暖季采用一刀切的形式下,后期执行尚且出现放松,今年更加灵活的限产方式下,空气质量好的时候可以多生产,预计对产量的影响,较去年更低。 从空气质量历史数据看,改善目标可实现:由于改善目标下调,今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上限,相比7-8月平均水平,增幅允许达到95%-134%,而根据我们对历史数据的测算,历年季节性增幅一般低于这个水平。因此,如果今年空气扩散条件不发生超季节性恶化,则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可以实现。 一句话总结 总体看:秋冬季限产影响日均产能28万吨,比例约为34%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唐山:总体限产比例31.5%,与去年实际执行比例基本持平;邯郸、邢台:要求限产比例40-50%,相对较高; 汾渭平原:改善目标较高,但限产比例一般 长三角:目前主要仍受进博会影响 正文 我们在9月12日的报告——环保政策或变,钢价一阶拐点出现:黑色金属策略系列(之十一)中提出环保政策的一阶拐点已经出现,此前持续升级的限产政策开始纠偏。2018-2019年秋冬季的限产政策中,空气改善目标有所下调,同时严禁“一刀切”的限产方式。目前,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长三角等重点区域根据自身情况,大部分已经制定了具体行动方案。本报告将根据各地的限产方案,逐一梳理钢材限产情况。 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一)总体目标 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 年10 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 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具体限产方案,其中,空气质量较差、钢铁产能集中的唐山和邯郸,限产方案非常精细,具体到了各个厂家。 (二)唐山:总体限产比例31.5%,与去年实际执行比例基本持平 唐山对每家企业进行分类评级,限产比例各不相同。我们进行了汇总计算,总计秋冬季限产影响产能约1859万吨,约占整体产能比例的31.5%。去年取暖季期间,唐山生铁要求限产比例为50%,但实际执行比例约30%,因此,今年的限产目标,较去年取暖季的实际执行比例基本相当。 (三)邯郸、邢台:要求限产比例40%-50%,相对较高 邯郸同样将当地钢厂分类,从结果看,目前没有A类企业,全部为B类和C类,在不同的时间阶段,限产的比例不同,预计影响生铁产能如图2所示。 邢台钢铁产能较少,只有邢台钢铁和德龙钢铁2家,限产比例分别为50%和40%,且德龙钢铁涉及供暖民生任务,预计实际执行中,邢台地区限产对实际产量影响不大。 (四)其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除上述城市之外,其余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限产方案较为模糊,并没有具体到每个厂家的限产要求。长治市对完成特别排放的钢厂,统一的限产比例为30%。 我们认为在后续执行中,还是根据实际空气质量情况,能否完成PM2.5下降3%的总体目标,去决定限产力度。 二、汾渭平原改善目标较高,但限产比例一般 在蓝天保卫战的三个重点区域中,汾渭平原的空气改善目标为PM2.5同比下降4%,目标是最高的。但从目前披露的各地限产细则看,钢厂限产比例较为一般。 目前仅临汾有较为精细的限产方案(长治属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范围),限产时间自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限产力度根据钢企承担居民供暖情况不同而有差异。共涉及5家钢企共4座高炉(不包括铸造企业),其中1座高炉限产20%,另3座高炉全停,合计限产产能比例约19%,如图3所示,目前看限产比例并不高。 其余汾渭平原中涉及钢铁产能的城市,暂未有具体的限产方案出台,而是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空气质量情况自行决定。 三、长三角目前主要受进博会影响 长三角方面,由于上海进博会影响,江苏地区在11月就有限产执行。11月因进博会限产,影响铁水总量约32万吨。 除进博会外,江苏省要求,2017年秋冬季PM2.5浓度超过60微克/立方米的城市(徐州、常州、淮安、扬州、镇江、泰州、宿迁市),重点行业企业应在现有污染排放的基础上减排50%以上;2017年秋冬季PM2.5浓度低于60微克/立方米的城市(南京、苏州、南通、连云港(601008,股吧)、盐城市),重点行业企业应在现有污染排放的基础上减排30%以上。据此估算,秋冬季限产对钢铁产能的影响如图4所示: 备注:由于徐州和常州今年限产常态化,同时,徐州地区还有复产动向,上述计算未计入。 不过根据《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污染排放水平偏好、涉及重大民生保障、符合环境管理要求、排放达标、以及高质量发展的企业,在江苏省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计划时,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过程中,可申请停限产豁免资格。 四、从空气质量历史数据看,改善目标可实现 从上面的各地梳理情况可以看出,由于9月后环保政策强调严禁“一刀切”,大部分地区未设定明确的限产比例,而是根据实际空气情况和空气改善目标进行决定。 从空气质量的历史数据看,每年7-8月一般是空气质量最好的时期,而10月进入秋冬季开始,空气质量逐步恶化。我们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了近年来,秋冬季平均PM2.5环比7-8月的增幅。同时,根据京津冀、长三角和汾渭平原去年的PM2.5浓度以及各自同比改善目标,计算出今年各地的PM2.5浓度上限,分析这个上限与今年7-8月的增幅如何,结果如图5所示: 从计算结果看,今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上限,相比7-8月平均水平,增幅允许达到95%-134%,而历年季节性增幅一般低于这个水平。因此,如果今年空气扩散条件不发生超季节性恶化,则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可以实现。 五、总结 (一)要求的限产比例不低 综合前文梳理的各地要求的限产比例,总体看秋冬季限产影响日均产能28万吨,比例约为34%,如图6所示。 但今年的限产执行更加灵活,决策权下放到地方,根据实际空气情况和改善目标进行决定,再加上预留的一些豁免条件,在执行上将更加的灵活。2017-2018采暖季采用一刀切的形式下,后期执行尚且出现放松,今年更加灵活的限产方式下,空气质量好的时候可以多生产,预计对产量的影响,较去年更低。 (二)空气改善目标可实现 由于改善目标下调,今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上限,相比7-8月平均水平,增幅允许达到95%-134%,而根据我们对历史数据的测算,历年季节性增幅一般低于这个水平。因此,如果今年空气扩散条件不发生超季节性恶化,则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可以实现。 责任编辑:韩奕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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