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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勤:期货统计数据“双改单”的分析与思考

最新高手视频! 七禾网 时间:2010-03-18 14:25:01 来源:郑商所 作者:王学勤

我国期货市场自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一直使用双边计算成交量、成交额和持仓量等统计数据,未与单边计算统计数据的国际惯例直接挂钩,这不仅形成了表观成交量、成交额和持仓量加倍、按国际惯例需要减半计算的现象,而且出现了单双边计算混用的状况,既不便于期货行业内外统计分析,也不便于国际交流对比。尤其是在采用单边计算成交量等统计数据的股指期货上市后,我国期货市场数据统计体系统一问题将更显突出。在研究统计概念和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文章找出了双边计算的缘起,探讨了双边计算的不足和单边计算的便利。分析表明,“双改单”不仅在实务上是可行的,而且可能成为现行期货市场基本框架格局创新发展的突破点。

境内外统计概念相同但算法有别
  
  我国期货市场成交量是指期货合约在一定交易期间买卖双方成交合约双边数量的总和,其单位为手。持仓量是指期货市场买卖双方持有未平仓合约双边数量的总和,由此可知,我国期货市场成交量是买方成交合约与卖方成交合约的加总,也就是说,成交1张合约,成交量表示为2手。而持仓量指的是买入头寸和卖出头寸在未平仓前的总和,是该未平仓合约的买卖双方持仓部位的总和,也就是说,持仓量都是偶数。

境外期货市场成交量多是指交易者在一定交易期间买卖双方之间成交的合约数量,其单位为张。也就是说,成交1张合约,尽管涉及买卖双方,但成交量指的是合约数量,所以成交量表示为1,而不是2。而持仓量是指一定时点期货交易买卖双方持有的未平仓的合约数量,换句话说,持仓量指的是一定时点期货交易累计的未平仓合约的总数,是买盘或卖盘的单边总和,而不是双边总和。所以,成交量和持仓量可以是奇数,也可以是偶数。

我国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的成交量、成交额和持仓量都是双边计算的。历经近20年的发展,双边计算交易量的方法不仅被期货市场采用,而且国内大多数电子商品交易市场也都采用双边计算方法。

我国期货市场单边计算成交量的案例可以追溯到民国初年的“信交风潮”。经查,尽管20世纪初期旧中国期货交易成交量计量单位视交易商品不同而各不相同(多为吨、包、两等),但根据数值推算,其成交量均是单边计算的。据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即将上市的沪深300指数期货交易也将采用单边计算成交量、成交额和持仓量。股指期货采用单边计算统计数据的设计理念,一是使股指期货的统计口径与单边计算的股票交易相适应;二是参照国际惯例,与国际统计口径接轨;三是避免发生表观成交量看上去过大而实际成交合约减半的现象。这不仅使仿真交易成交量看上去适中,而且也与股指期货上市初期不追求交易量等监管要求相适应。

单双边计算交易量案例分析

全球几乎所有国家的交易所都采用单边计算方法。尽管这是一项国际惯例,但是,当问及一些投资者对“双边计算”有何看法时,其第一反应多是“国际上难道不是双边计算吗?”,这说明人们对单边计算这一国际规范认识不足。

我们知道,只要有成交,就必定有买进也有卖出,而且两者在数量上相等。比如,交易者报价以1300元/吨买进10张小麦期货合约,另一交易者报价以1300元/吨卖出10张小麦期货合约,如果这10张单子成交了,那么,成交量是多少呢?如果按照交易双方之间实际成交合约张数计算,成交量就是10张,这就是国际上通用的以单边计算交易量的方法。另一方面,如果按照交易所是买方的卖方、卖方的买方这一原则计算,把买卖双方之间达成的1张合约分解成由卖方卖给交易所、交易所再卖给买方的话,那么,整体来说,成交量就是20张,这就是国内现行的以双边计算交易量的方法,双边计算是将买卖双方成交的数量加起来统计的。由此可见,单边计算交易量是以买卖双方之间成交合约数量为计算单位的,虽然涉及买卖双方,但是,统计的是两者之间达成的合约数量。而双边计算交易量是以买卖双方各自与交易所达成的合约数量为计算单位的,即买进的交易者与交易所之间、交易所与卖出的交易者之间所达成的合约数量,不仅涉及买卖双方,而且涉及交易所。

双边计算缘起交易所的中介地位

主要因素

按照1992年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的交易规则:“交易所结算中心在买卖双方之间处于中介地位,是买方会员的卖方、也是卖方会员的买方,在买卖双方之间承担交易风险管理的责任,保证期货合约的履行。会员直接通过结算中心进行结算。”在期货市场发展早期,根据这样的规定和理解,交易所把买卖双方之间达成的合约视为买方与交易所以及卖方与交易所之间达成了协议,交易所把买卖双方达成的合约作为双边计算成交量的依据,似乎也无可非议。既然成交量是双边计算的,那么,成交额和持仓量自然也就加倍计算了。

其他因素

一是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是双边收取的。按照早期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交易手续费是按买卖双方双边收取的,保证金的收取也是按买卖双方会员收缴的。所以,成交量等统计数据理应按双边计算,与手续费双边收费以及保证金双方收缴恰好匹配,既便于做账,又方便结算。二是追求表观成交量。我国期货市场是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期货市场最初萌发的年代,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现货成交量较低,且是单边计算,所以,人们希望推出期货交易后成交量会放大增长。如果采用双边计算成交量的话,成交量、成交额以及持仓量等数据都会显得大一些,这也是当时发展市场心切的潜在因素。另外,也有人认为,在期货交易刚刚起步的上世纪90年代初,为了便于财务报表中借方和贷方的记账才采用双边计算交易量的。时至今日,双边计算已经成为了期货市场运行近20年的“习惯”。无论我们怎样考证其缘由,相对于具有普遍意义的单边计算这一国际惯例来说,它只能是个“传说”,而我们重点关注的是当下的现实和未来的道路。

双边计算不足之处日益突出

在我国期货市场最初发展阶段,由于发展格局、市场规模和合约规格都不大,系统功能也不多,加之规范化程度不高,因此,双边计算方法有其可接受性和可操作性,它不仅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而且也是早期期货市场非规范发展的见证。然而,相比之下,当前期货市场发展规模、格局态势以及规范化程度与上世纪90年代初不可同日而语。随着市场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更多错综复杂的统计数据将面向公众,尤其是单边计算成交量的股指期货推出后,统计方法不一的问题将更为突出,双边计算的不足之处将会日益明显。

金融期货和商品期货数据难以对接

随着股指期货的上市,单边计算的股指期货交易与双边计算的商品期货交易形成了两个不能直接相通的统计体系。同是期货交易,统计数据有的单边计,有的双边计,既不统一,也缺乏规范性。如果不统一计算方法的话,国内期货数据统计总量将或是把金融期货单边计算的统计数据加倍后总计,或是把商品双边计算的数据除2后总计,才能得到总成交量、总成交额和总持仓量数据。尽管静态统计数据可以通过乘2或除2的技术处理将就搭配,然而,实时行情数据却不能直接对接。

商品期货市场计量单位不一、单双边计算混用

国内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都有不同程度的单双边混合使用统计数据的现象,这不仅容易引起统计上的混乱和不便,而且容易形成期货交易是标准化的交易、而不是规范化的统计和计量的局面。例如,我们发现,三家商品交易所的仓单单位各不相同,有张、吨和手之分。有的交易所网站静态数据表格的数据表中,1/3的数据表为单边计算(尽管仓单数据是单边计算,而其他是双边计算)。此外,我们还发现另一些现象,例如,交割配对的仓单,如果要与持仓量相比较的话,持仓量的减少数量需要乘2,不能直接对比;同一表格中,持买仓量和持卖仓量是单边计算,而成交量是双边计算;持仓数量分为多头数量和空头数量,两者分别乘2才等于各自的套期保值持仓量,需要由单边换算成双边;仓单数量是单边计算,需要乘2才可以与持仓量比较;期转现量与成交量相关时采用双边计算,而与交割量相关时却采用单边计算(会员填报的期转现供求信息表中的合约数为单边计算)。

全国各相关行业之间单双边计算混杂

国内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多追随期货市场采用双边计算成交量。例如,广西柳州白糖电子交易市场、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广东塑料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石油交易所等的成交量均是双边计算。而其他市场,如上海大宗钢铁电子交易中心等则是单边计算。这种单双边计算方法混用的状况导致我国各专业市场间分析对比的极大不便。

双边计算不便于国内外统计数据分析和交流

在数据交换时,容易出现数据误差,造成不必要的误解或增加统计工作量。国际同行对全球唯有我国大陆交易所采用双边计算统计数据的方法不仅难以理解,而且时常被这些统计数据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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