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3月,33岁的任正非作为解放军科技人员的代表出席了全国科技大会。6000名与会者,像他这样35岁以下的只有150多人。 年轻的任正非因何跻身国家级的科技大会?1977年10月14日出版的《文汇报》第四版上,有一则非常短的新闻《我国第一台空气压力天平》—— “解放军基建工程兵某部青年技术员任正非在仪表班战士的配合下,研制成功我国第一台高精度计量杯准仪器——空气压力天平,为我国仪表工业填补了一项空白。……这种仪表是最近几年刚出现的,目前世界上只有几个工业发达的国家能制造。” 任正非酷爱学习。他父亲是中学校长,母亲是中学老师。兄妹七人,他是老大。青少年时代,家里非常拮据,月底母亲经常向人借三五块钱度饥荒,而且走了几家都未必借的到。直到高中毕业他没有穿过衬衣,家里是两三个人合用一条被盖,被单下铺的是稻草。1963年,19岁的任正非考上重庆建筑工程学院,父亲任摩逊嘱咐他:“记住,知识就是力量,别人不学,你要学,不要随大流。”任正非苦修功课,自学了外语,计算机、数字技术、自动控制等都是在大学时入的门。 读完5年大学,任正非入伍进入基建工程兵部队,到1983年转业,都在做电话通讯方面的研究与服务。他有多项技术发明创造,两次填补了国家空白。 1978年的中国,重新开眼向世界,迈入一个学习的年代。当年13名副总理一级干部出访约20次,共访问了50个国家。其中影响最大的是谷牧副总理率领的西欧五国考察团,一行30余人,从5月2日至6月6日,花了30余天,是中国第一次大规模地考察西方经济。他们看到西欧的高速公路已经成网,瑞士的发电厂用计算机管理,巴黎的戴高乐机场用电子设备引导飞机起降,联邦德国的不来梅港热火朝天地吊运集装箱。他们的结论是:中国需要专心学习科学技术。 1978年10月,邓小平访日,他在乘坐新干线列车时很感慨,“我就感觉到快,有催人跑的意思。”邓小平说,要虚心学习,了解与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学习发达国家一切有用的东西。 这是1978年发生在中国的一些事。这一年,中国GDP总量相当于美国的9%,这还是在人民币汇率被大为高估的情况之下(1美元兑1.6元人民币左右)。但是,重视科技,对外学习,奋发追赶,这一切都在昭示一个不平凡的未来。 差不多十年之后。 1987年10月,在深圳湾畔一处杂草丛生、两间简易房里,43岁的任正非和几个同伴用2万多块钱创办了一间小公司,公司名字很大,叫“华为”。刚有些积蓄,任正非就决定将全部资金投入数字交换机的自行研发上,至1995年研发出第一台程控交换机。任正非提出“做一个世界级的、领先的电信设备提供商”,这个想法在当时是如此不可思议,以至他被人称“任疯子”。 1987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三大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十三大报告说,在初级阶段,要把发展生产力作为全部工作的中心。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当代国际经济关系越来越密切,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在封闭状态下求得发展。 当华为能够生存下来,从1990年代后期开始,它开始强力推进和国际管理水平的接轨。在产品开发理念和流程上,与IBM合作,建立了集成产品开发流程(IPD)和集成供应链(ISC);在生产和质量控制上,与德国国家技术应用研究院合作;在财务流程、制度、监控、编码“四统一”上,与毕马威、普华永道合作;在职位评估、薪酬和员工素质模型上,与美国合益集团合作。这些合作提升了华为的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等专业能力,为走向世界奠定了管理基础。 当时任正非说:“我们现在买一双‘美国鞋’,中国人可能穿不进去,在管理改进和学习西方先进管理方面,我们的方针是‘削足适履’,对系统先僵化,后优化,再固化。我们有很大的决心向西方学习。……我们在向西方学习过程中,要防止东方人好幻想的习惯,否则不可能真正学习到管理的真谛。” 过去几十年,全球ICT产业(信息与通信)发生了巨大变化,华为在变化中抓住了发展机会。任正非说:“在新问题面前,小公司不明白,大公司也不明白,大家是平等的。”作为新公司的华为,背靠高增长的中国市场,以客户为本,以奋斗者为本,在研发上高投入,坚定不移走国际化道路,最终成为ICT的全球引领者之一。 不少国家把信息和通信作为敏感产业。华为能服务全球超过1/3的人口,和坚持全球化合规运营分不开。合规运营的基石就是“恪守商业道德、遵守国际公约和各国相关法律法规”。2017年,华为持续优化区域合规监管体系,使海外各子公司在面对全球诸多复杂因素的情况下,顺利达成合规管理目标;华为致力于贸易合规、网络安全、数据与隐私保护、反商业贿赂、商业秘密保护等多方面的合规建设,顺利通过了欧洲、日本等多个国家的政府审计。 全球各国的商业规则并不完全相同,世界上也没有一个完美统一的标准。但假如不尊重、不遵守这些规则和标准,一个企业就只能收缩在本土市场上,永远走不出去。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能力,也是争议最多的领域。华为的做法是:第一,研发投入居世界前列,以保持参与竞争所必须的知识产权能力;第二,遵守和运用国际知识产权通行规则,通过交叉许可、商业合作等多种途径解决知识产权问题;第三,对于长期达不成一致的知识产权争议,遵循国际惯例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目前,华为是全球最大的专利持有企业之一。 上世纪80年代,中国还是全球经济舞台上的新手,很落后,很稚嫩,很努力。而日本经过“二战”之后的几十年奋斗,如日中天。 1982年6月23日,美国CNN播放了一段录像,6名日本日立制作所和三菱电机的雇员,被FBI警员押解,双手被铐在背后。美方还向另外12名日本雇员发出了逮捕令。美国当局说,这6人因“非法获取IBM的基本软件和硬件的最新技术情报,并偷运至美国境外”而被逮捕。这就是轰动一时的IBM间谍案。 这一案件的大背景是美国和日本的几家大公司围绕PC研发的激烈竞争,以及日本派人在美国千方百计获取技术秘密。当IBM得知日本人的举动后,将计就计,放长线钓大鱼,设计了一个圈套,将为日本公司服务的中间人发展成“双面间谍”,也为IBM服务。IBM在美国国内一直受困于“反垄断法”的制约,但在日本公司对美国高科技产业造成压力的背景下,里根政府决定对IBM等美国厂商实行“司法援助”。FBI在硅谷专门开设了一个为反间谍活动提供掩护的“格兰马尔咨询公司”,用于调查电子产品的“灰市”。在IBM的协助下,FBI最后将“日本间谍”一网打尽。 这一“20世纪最大的商业间谍案”最后以庭外和解结束。1983年2月,日立总部和两名当事雇员在承认有罪的前提下,与原告方达成和解;10月,三菱以公司总部无罪、两名当事雇员有罪的条件取得和解。IBM的OS操作系统的著作权从此在主要工业国得到承认。日本公司与IBM签署了技术使用费的支付合同,1983年日立向IBM支付了约100亿日元,富士通支付了21亿日元。 日本评论家在评述这一案件时说,如何对抗在半导体、计算机等电子产业已成为强大竞争对手的日本,是当时美国朝野上下的政策性课题。“事件发生时,很多日本人的第一反应是‘软件著作权是什么东西’?事实上,那时就世界范围而言,有关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体系尚未确立。正是以此事件为契机,游戏规则得以确立,我们才从真正的意义上迎来了信息化社会;也正是在这个关于信息社会的游戏规则之上,日美的技术竞争直到现在还仍然持续着。” 美国一向强调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在内政方面,美国确实有相当强的权力制衡。但在外部事务中,三权之间往往存在协同关系。从日美贸易摩擦开始,总统作为行政体系代表,直接处理贸易问题,高度集权,效率很高。国会则先后推出1974年贸易法、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授予总统运用301调查、超级301调查等工具,有所作为。美国对日本的制约最后形成了一个完整体系,包括:关贸总协定框架下的反倾销调查和单边的301调查;要求日本接受自愿出口限制和到美国建厂;“反间谍”,确保美方的技术标准成为全球通用标准;要求日本降低关税、扩大进口,开放电信、金融、建筑、商贸等领域的国内市场。 日美贸易摩擦旷日持久,70年代主要是美国企业发起诉讼,政府、司法部门作出单方面判例;80年代前半期,主要是政府间协调谈判,美国常以“国内压力大、总统选举临近”等理由对日施压;80年代后半期到90年代,政府主动发起单方面制裁,尤其是利用301调查(1988年升级为“超级301”)进行主动打击。在关系最紧张的时候,美国企业界甚至担心“每个日本留学生都有间谍嫌疑”。 回顾这段历史可以看到,经济之争总会演变为规则之争,谁的实力更强,在规则战方面就会具有主导性。客观地说,美国推动建立的以知识产权保护为核心的新商业规则,推动了全球信息产业的研发投入,带动了创新。而在这一规则的产生和运用过程中,则是行政、司法、企业、社会等方方面面协力筑起壁垒。规则是有效的,但规则的制定者并非天使。 美国一直习惯于做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并以强大的实力保证规则的通行。 以最近引起广泛关注的美国对伊朗的制裁为例,在法律层面的制裁体系主要由《对伊朗制裁法案》、《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全面伊朗制裁、归责和撤资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诸多行政令构成。根据制裁范围,一级制裁主要适用于“美国人”(包括过境和签证持有者,及根据美国法律成立的公司和其他实体),二级制裁针对非美国人的活动,即便这些活动与美国没有任何联系。 美国检方依据国内法对外进行“长臂管辖”(Long arm jurisdiction),长期以来备受争议,但迄今并未被打破。事实上,世界上有不少国家为自己的法院规定了程度不同的长臂管辖,只是美国的长臂最长。 2015年,美国环保组织举报大众柴油汽车的尾气排放数据造假,是通过特殊软件把排放指数压低。大众被美国法院判处近300亿美元罚款(43亿刑事及民事罚金,250亿民事赔偿),两名直接责任人被分别判刑40个月和7年。连提前退休的大众CEO,美国法院也起诉他知情不报,混淆事实。 当然,美国依据规则对自己企业的罚款也是毫不留情的。波音因违禁出口军用级芯片和涉嫌贿赂在2006年被司法部罚款6亿多美元,CFO入狱;辉瑞因违法销售药物在2009年被司法部罚款23亿美元;强生在2013年因产品危害病人健康被FDA罚款40亿美元。 面对拥有规则权的美国,上世纪日美贸易摩擦时,日本总体的态度是想办法缓解。具体措施包括:主动自我限制(如彩电的出口限制),缓和气氛(如不愿接受301调查,但接受个案商谈),积极公关游说,找出合理理由拒绝,政府与企业合作绕开美方限制(如借助第三国通道,主动产业升级),到美国设厂,等等。 具有世界竞争力的华为至今没有在美国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很显然,美国对华为极为警惕。在可见的未来,这一局面不太会有什么改变。这既是由这一产业的敏感性决定的,更是由整个中美关系的变化所影响的。 从克林顿时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到小布什时期的“负责任的利益攸关方”,到奥巴马时期的“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再到特朗普签署《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的“头号竞争对手”,美国对中国的定位已经有了根本性的变化。美国和中国并未脱钩,但从更多接触转向更多“规锁”(confinement),包括以“对等贸易”的理由让中国扩大进口,在技术上压制和防范,重塑国际经济制度以求约束中国。 在这样的大气候下,华为在全球市场上可能会遭遇更多的风雨交加。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萨克斯最近撰文指出,美国(对华为)发动这场经济战争中的动机有部分是商业性的——为了保护和支持那些落后的美国企业——也有部分是地缘政治,这两点显然都与维护国际法治毫无关系。美国专门针对华为主要是因为该公司在全球推广尖端5G通讯技术方面成绩斐然。美国声称该公司通过其硬件和软件中隐藏的监控功能构成了特定的安全风险,但却未能提供支持这一说法的证据。 和日美贸易摩擦时美国FBI对日本公司一抓一个准所不同,美国至今并没有拿出真正强有力的能置华为于不义的证据。这至少说明,即使按照美国规则,华为在合规方面做的也很不错。 当年美国遏制日本的一些做法,的确帮到了美国。比如在1987年迫使日本半导体企业与美国合作,在记忆芯片等日本占优的领域与美国公司联合研究,90年代美国重回半导体领域的主导地位。但今天美国将华为关之门外还要遏制打压的做法,对美国自身发展真的有好处吗?又真能遏制住华为的发展吗?答案不言自明。 中国的经济体系的确存在不少问题,政府干预也是弊端多多。但回顾中国“入世”后的历程,中国建立了一种开放的竞争性市场经济体制,同时不失自主性。现在看,这条路对于提升中国的能力,善莫大焉。 过去17年,出口型的中国制造促进了完善的配套体系的形成;2004年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确定了高速铁路发展规划,从2008年的“四纵四横”到2016年的“八纵八横”,加上电信和公路、航运的大发展,构建了先进的基础设施;2006年《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拉开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序幕;2007年6月首支人民币债券登陆香港,标志着人民币国际化的启动。互联网社会和消费社会的兴起,更是人们每一天的真实体验。 不知不觉中,沿着开放之路,中国内生的经济力量已经有了巨大飞跃。华为就是开放的竞争性市场经济中的杰出代表。都是努力干出来的。 而反观美国这17年,发生了9.11事件,之后打了阿富汗和伊拉克两场战争,2008年爆发了一次次贷危机。没有聚精会神谋发展。规则优势的效应也是递减的。等到特朗普要让美国优先时,才发现,很多早该做的事都没做。这时找替罪羊容易,解决自身的结构性问题更难。 这当然不是说中国自身的问题就少到哪里去。2018年,在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中国经济的诸多体制性、结构性、周期性、素质性、心理性问题频频爆发,并交织起来,错综复杂,很不容易解决。但是,历史告诉我们,只要坚持开放的竞争性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彻底地推进市场化和法治化;只要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就会有解决的希望。简单来说,企业要做好企业的事情,政府要做好政府的事情,社会要做好社会的事情,个人要做好个人的事情。最怕本位的事情做不好,缺位,越位,乱占位。 华为一直强调,华为遵守业务所在国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包括联合国、美国和欧盟适用的出口管制和制裁法律法规。这句话的背后是对自己的信心,只要规则是透明和明确的,中国企业就能在规则基础上,在全球开展商业活动,不惧任何竞争。 华为让我们看到了中国公司参与全球竞争的希望。但我们也要做好准备,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全球价值链可能会出现一种修正——由于国家干预,美国在其所敏感的若干产业领域中,有机会更好地延续和固化其优势,如同美日贸易摩擦时所发生的那样。中国更为明智的选择是,继续蓄势,不走捷径,拒绝机会主义,踏踏实实提升自己的核心能力,待时而行。要坚信天助自助者,时间在我们一边。 以开放的眼光看世界,世界依旧很大;以批评和反省的眼光看自己,改革潜力依旧很大。开放与改革,过去是,今天是,未来仍然是中国进步之根本动力。 (本文作者介绍:商业文明联盟创始人、秦朔朋友圈发起人、原《第一财经日报》总编辑。) 责任编辑:翁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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