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纸刑事判决书揭开了又一起“老鼠仓”案件。2015年2月至2016年8月,平安基金时任基金经理和基金经理助理的史献涛利用职务便利,趋同交易股票105只,趋同交易金额高达3.18亿元,而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这些交易最终一共亏损了376.39万元。 对此,法院判决史献涛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史某涛应为平安基金史献涛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史某涛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 2015年2月10日至2016年8月31日,被告人史某涛利用其担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的职务便利,获取了××××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先锋基金)账户和××××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国基金)账户交易股票的未公开信息,操作王某花、胡某英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步于××先锋基金账户和××中国基金账户交易股票共l05只,趋同交易金额人民币31891.98万元,亏损人民币3763961.93元。 2017年5月4日,被告人史某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查阅公开资料就会发现,这个史某涛应为平安基金原基金经理史献涛。 来看下裁决书中的信息: 裁决书中提到这位史某涛先后管理过的两只基金,一只成立于2015年1月29日,名称中带有“先锋基金”字样,一只成立于2015年6月9日,名称中带有“中国基金”字样。比对这两日成立的全部公募基金,仅平安基金(当时名为平安大华基金)2015年1月29日成立了平安大华新鑫先锋基金、2015年6月9日成立了平安大华智慧中国基金,由于近期公司更名,现这两只基金已更名为平安新鑫先锋、平安智慧中国。 同时,这两只基金的历任管理人的名字也完全吻合。 史献涛所管基金全亏损 公开资料显示,史献涛曾任职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主办人,于2015年2月加入平安大华基金,任投资研究部投资经理,有丰富的从业经历。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担任平安大华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2月至2016年8月任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担任平安大华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从史献涛的投资业绩情况来看,他在平安基金担任基金经理期间管理的产品全线亏损。 据Wind统计,在史献涛任职期间,他先后管理的这三只灵活配置型基金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业绩亏损。其中,净值损失最大的是平安智慧中国,在其任内回报为-38.87%。而若从相对排名来看,其管理的基金业绩均排在同类基金的后十分之一。 还原老鼠仓全过程 根据判决书中各证人的证词,基本可以还原出整个案情的全过程。 根据史献涛嫂子王某花的证言,2010年,史献涛给他嫂子打电话,说从小家里供他上大学不容易,让她去开个股票账户,他来帮家里炒股赚点家用。开户后没多久,史献涛就从外地回家把股东账户等资料全部都拿走了。她没往账户里存过资金,账户交给史献涛后就没再管过,期间有几次史献涛通过打电话让她买卖账户中的股票,她使用过手机和平板电脑进行操作。 由于她有时按照史献涛的指令操作,怕不懂操作会出错,因此找到胡某英来帮助确认操作是否正确。胡某英看到账户操作赚了钱,因此她也想找史献涛帮忙炒股。史献涛一开始不同意,后来又说了几次,胡某英提出赚钱后盈利二八分成。2015年,史献涛开始管理胡某英的账户。这位胡某英本是小吃店主,她向某券商借款400万元,前前后后存了700万进账户交给史献涛炒股。胡某英表示,这些钱后来都亏了,所以也没分红。 法院认为,被告人史某涛身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告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交纳罚金,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此案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对其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所在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法院决定对其适用缓刑。相关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案件还暴露出公司的另一些问题 案件还暴露出当时平安大华的另一些问题。判决书中有情况说明显示:史献涛自进入平安大华以后是公司培育的基金经理候选人,公司一般采取老人带新人的方式管理,所以将其作为基金经理助理参与了投资管理过程。具体是由基金经理助理向基金经理提供投资操作建议,对于其提供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一般予以采纳并评价其表现,经过1年考核,史献涛晋升为该基金经理,史献涛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后,负贵该基金的投资管理。 然而,流程虽然如此,实际操作却有所不同。判决书中有部分证词显示,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平安新鑫先锋和平安智慧中国虽然基金经理是在孙健名下,但他只是挂名,而实际操作人是当时的基金经理助理史献涛。 有一位证人汪澳表示: 这两只基金挂名的是孙某,但投资决策的制定均为史某涛,操作安排为根据史某涛的指示买入或者卖出证券。当孙某不在其座位时,由我在孙某的投资管理系统中根据史某涛的投资指示下单操作,由于史某涛在正式挂名这两只基金前为这两只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所以我在孙某的投资管理系统中根据史某涛的指示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时,没有再与孙某进行确认。 以上操作情况自两只基金成立后开始,延续到平安新鑫先锋开通刘某廷投资操作权限(2015年7月),开通史某涛平安智慧中国投资管理权限(2015年11月)。在上述两只基金开通新的投资管理权限后,没有使用孙某的投资管理系统替史某涛下单。 平安基金回应“老鼠仓”事件 针对这一老鼠仓案件,平安基金近期回应称,该员工已于两年前离职。 平安基金表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性质恶劣,严重违反基金从业人员应有的行为操守和职业道德,不仅损害基金持有人和基金公司的利益,而且损害整个基金行业的形象和信誉。 他们还表示,平安基金将不断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和内控管理体系,强化员工行为管理,持续进行合规宣导和稽核检查,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均持零容忍态度,严格切实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 责任编辑:唐正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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