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所对违规案件的处理情况如下: 一、共处理违规案件19起,13起以转移资金为目的对敲交易案件,6起为引起价格波动的对敲、自成交案件,涉案当事人有法人客户、自然人客户。 二、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对37名违规主体分别给予了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暂停开仓交易1-10个月不等的自律处罚,并责令相关当事人改正。 请各会员单位及投资者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账户管理,防范违规交易行为发生。 特此通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 责任编辑:刘文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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