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传统上以人工分析和下单的交易方式相比,程序化交易具有投资策略一贯性、操作客观性、下达指令准确性以及高速度等一系列优势,正因为此,这种新兴的交易方式正越来越多地为世界各国市场的个人及机构投资者所青睐。本文除介绍了程序化交易的特性外,还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对程序化交易系统的核心模型进行分类,并解析不同模型的设计原理,可作为投资者未来以何种方式参与沪深300指数期货交易的一项参考。 一、程序化交易及其运用情况 程序化交易是指将特定的交易规则或策略编译为计算机程序,通过计算机计算并发出交易信号,由交易员下单或计算机自动下单来完成的交易,也曾被称为计算机交易、自动化交易、机械化交易和算法交易等。其本质是在交易决策的实时判断中排除人工决策过程,做到交易决策的客观化,帮助投资者免受主观情绪和心理层面的负面影响。 程序化交易在国际市场已经较为盛行,据统计,目前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市场上,程序化交易的成交量约占30%,而各大投行和对冲基金更是程序化交易的主要使用者。 在国内,程序化交易的研究也已较为深入,许多机构投资者和研究机构已在人工智能型程序化交易系统的开发上取得重大突破,类似神经网络、支持向量机和互联网文本挖掘技术等具有人工智能色彩的交易模型已得到广泛认可。而在实际运用方面,国内程序化交易者却受到产品结构单一、交易制度不够灵活等限制,目前主要集中于商品期货套利和ETF套利等高频交易中。因为高频套利交易动辄涉及到数个期货合约的价差计算或者几十至上百只股票的买卖,人工计算、下单的速度和准确程度无法得到保证,而套利机会转瞬即逝,为了抓住短暂的时间窗口,大量机构投资者采用程序化交易系统来进行套利,程序化自动交易是否高效成为套利能否成功的关键。 由于股指期货与证券市场联系紧密,加上T+0和双向交易制度等因素,其上市后将成为程序化交易特别是程序化套利交易的关注重点。 二、程序化交易对股指期货交易的帮助 程序化交易具有一些显而易见的优点,这对有意参与股指期货这一全新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投资者来说将提供较多的帮助。 1.一贯性 在期货市场中,保证金制度所产生的杠杆作用使得投资者即使是正确地判断了市场趋势,也有可能由于入场点选择上的不妥而面临较大的亏损风险,因此利用技术分析来精确选择入场时机和点位就显得非常重要。技术分析本身是经验主义的,存在较强的主观色彩,对于同样的指标或图形,不同的投资者可能会作出不同的解读。潜在的先入为主意识和预测意见会影响投资者客观地判断市场状况,进而对一些价格信号采取选择性的理解。因此大部分投资者难以在日复一日的解盘分析中坚持自己的分析方法和策略,从而影响投资决策的一贯性。 2.客观性 期货交易的双向交易制度会令投资者感到期货市场上存在相当多的获利交易机会,对于多数初涉期市的投资者来说,这是一个常见的误区。由于期货市场零和博弈的特性,在不考虑手续费的情况下,盈利与亏损总是相等的,因此不可能存在大量的可获利交易机会。做空机制会使部分投资者在持有头寸的过程中变得不那么坚定,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许多期货投资者在对长期趋势作出了正确判断的情况下,却由于过于关注短期的价格波动而忘记交易计划,过早地采取了平仓、锁仓等措施,结果反而错失了大部分趋势的情况。也就是说,双向交易和T+0机制使投资者在期货市场上可能面临更多的交易决策机会,而这对于缺乏训练的投资者来说往往意味着犯错误的机会也大大增加了。 通过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可以将自己的经验和策略转化为相对稳定的计算机模型,由电脑按照既定的设置来对市场进行判断,最大可能地避免主观方面的原因所导致的误判和冲动操作。 3.准确性 同样地,期货市场的双向交易机制和交易指令的多样性,会令投资者在实际交易中存在误操作的风险,例如搞错买卖方向,把买入开仓指令输入成卖出开仓等。在价格波动频率较快的期货市场中,这样的“错单”会导致较大的亏损。不仅仅是初学者会犯这样的错误,即使是专业的炒手也难免偶尔出错。 在进行股指期货套利交易的过程中,无论是期现套利构建现货组合,还是跨期套利中合约代码的选择,都很容易出现失误。对于交易频率较高的套利交易者来说,使用程序化交易可以有效避免“错单”这种低级失误。 4.高速度 在股指期货套利交易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计算套利现货头寸的构成与权重,或者是计算期货合约间实时的价差结构,谁能更快地通过计算发现机会并且完成交易就能获得利润,因此速度是决定套利交易成败的另一关键。在这方面程序化交易具有显而易见的优势。这也是国际上成熟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中程序化交易盛行的重要原因。 三、如何针对股指期货设计程序化交易模型 绝大多数的程序化交易系统并不以对市场的预测作为主要决策依据,而是通过经验的总结和学习,观察市场目前状况与常态之间的异同,从而进行盈利概率更大的交易。其关键在于对市场常态或市场形势的识别。按照当前市场所处的状况与常态是否相同,笔者认为可以将程序化交易系统的核心模型分为两类,一类是常态发展式,另一类是常态回归式。 第一种类型即所谓的常态发展式,是指程序化交易系统通过计算发现当前市场价格运动与历史价格运动之间的相似程度,如果相似程度较高则根据历史价格表现进行交易。这一类型的典型交易模型包括趋势跟踪模型、振荡指标模型等单边投机模型,同时也包括关注价差趋势变化的套利模型。在针对股指期货设计该类模型的具体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需要加以关注的地方。 国内股指期货的标的物是沪深300指数,如果在选择样本数据的时候是以沪深300指数为样本,则可能出现以指数进行测试的时候盈利,而在以期货合约进行实际交易的时候盈利缩小甚至亏损的情况。这不仅仅是因为手续费或者其他冲击成本的原因,更主要的是因为基差的存在,使得原本在指数上可以获利的空间却在具体合约上打了折扣。以最简单的趋势跟踪模型为例,如当前沪深300现货指数报3400点,IF1009合约报3850点,某基于现货指数历史数据的程序化交易系统发出了买入开仓的指令,投资者买入IF1009合约,若到了九月份期货IF1009合约即将交割时,现货指数上涨了300点至3700点,而IF1009合约出现超过100点的跌幅,投资者的持仓就会出现亏损。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一是可以通过对期货连续合约数据进行测试来建立模型,并且在使用连续合约时必须将合约换月当日的价差剔除。二是在对使用现货指数历史数据的模型进行测试和优化时考虑更高的费用和成本。三是在进行交易时尽量选择基差较小的合约,从而少受基差的影响,通常来说近期合约基差较小,但这也意味着在进行较长期持仓的时候要面对迁仓的成本和合约间价差的问题。四是尽量选择持仓周期较短的交易模型,从而可以选择近期合约进行交易并尽量少迁仓。 第二种类型常态回归型是指当前的市场状况偏离了历史的正常水平,存在回归的需求,即存在价格或价差向平均水平运动的可能性。这一类型的程序化交易模型主要包括高频套利模型、均值回归模拟等。 在针对股指期货设计高频套利模型时需要考虑的因素至少应当包括流动性、相关性、波动性和价差均值水平。流动性因素主要是指股指期货合约、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的成交能否满足套利需求;相关性因素主要包括沪深300指数与股指期货合约、指数成分股组合之间的相关性是否足够高;波动性则是从风险角度出发考虑出现波动极值的可能性以及由此所产生的风险大小;均值水平则是最重要的历史参考数据,高频套利交易的价差均值水平应该具有较好的稳定性。 四、我国股指期货交易规则对程序化交易的适度制约 程序化交易中计算机的使用加快了信息的交流和交易速度,依靠程序化交易辅助而大量实施的套利交易还使得期货市场与股票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在股指期货发展的历史中,许多著名事件的背后都可以发现程序化交易的影子,其中包括美国股票市场1987年的股灾和台湾期货市场的“国安基金事件”。 在1987年的美国股灾中,暴跌的罪魁祸首一度被认为是期现市场的程序化自动套利交易。在股灾爆发的当日,两个市场间的相互作用得到增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这样描述了与指数相关的交易在1986年9月11日和12日市场下跌时所扮演的角色:“如果股指期货价格低于股票价格,不管什么原因,指数套利者将买入期货并卖出股票,如果股票价格下跌的幅度远远不够,投资组合保险公司将卖出期货合约,造成期货市场新一轮的下跌,这导致指数套利者进一步卖出股票,从而形成自我强化抛售的下跌周期。”但是这样的解释却回避了投资者的心理和突发事件这两个引起1987年股灾的重要因素,把股灾归因于程序化交易完全是一种误会。 而在台湾地区的股指期货市场上,则出现过平准基金通过股指期货交易买入期货合约护盘,但最终被程序化套利者捕捉到交易机会,大量反向做空期指并获利的事件。2000年10月16日是台指期货10月份合约的结算日,前一个交易日即10月15日为最后交易日。由于国安基金此前建立了大量期货单边多头头寸,并在10月15日停止进场,而且当时台指期货未平仓合约数高达10754手,远超过正常的四五千手,加上当时国安基金企图护盘,使期货价格高出现货达百点以上,套利部位亦逐渐增加。10月16日,套利者在开盘时就以市价了结现货部位,造成当日现货市场波动剧烈,下跌达282.89点,期货市场亦应声下跌,特别结算价较前一交易日下跌100点以上,国安基金则承受了一定程度的损失。 客观来说,程序化交易的使用既提高了股票市场与期货市场的相关性,使市场定价机制更加有效,同时也存在着加大市场波动性的风险。不过,通过有效的监管机制,仍可以对程序化交易在极端市场行情中的交易行为加以监控并防范风险。在我国股指期货的交易制度中,《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第四十四条对程序化交易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会员、客户使用或者会员向客户提供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实现自动批量下单或者快速下单等功能的交易软件的,会员应当事先报交易所备案。会员、客户采取可能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交易所可以采取相关措施。”对于程序化交易而言,投资者必须确保自己在交易流程上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并适时调整交易模型保证其发出的指令不会影响到市场的正常秩序。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凡是注明“来源:七禾网”的文章均为七禾网 www.7hcn.com版权所有,相关网站或媒体若要转载须经七禾网同意0571-88212938,并注明出处。若本网站相关内容涉及到其他媒体或公司的版权,请联系0571-88212938,我们将及时调整或删除。
七禾研究中心负责人:刘健伟/翁建平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57124514@qq.com
七禾科技中心负责人:李贺/相升澳
电话:15068166275
Email:1573338006@qq.com
七禾产业中心负责人:果圆/王婷
电话:18258198313
七禾研究员:唐正璐/李烨
电话:0571-88212938
Email:7hcn@163.com
七禾财富管理中心
电话:13732204374(微信同号)
电话:18657157586(微信同号)
七禾网 | 沈良宏观 | 七禾调研 | 价值投资君 | 七禾网APP安卓&鸿蒙 | 七禾网APP苹果 | 七禾网投顾平台 | 傅海棠自媒体 | 沈良自媒体 |
© 七禾网 浙ICP备0901246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011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4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