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证监会研究讨论做空机制”,引发股市大跌的造谣者找到了! 因编造、传播和证监会主席易会满相关的不实谣言,4名造谣者被处以12万~20万不等的罚款。证监会最新发布了对王夏儒、林文全、陈毅衡、吴化章等4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在今年1月29日编造“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主持召开记者招待会,表示2019年主要工作是推行做空机制”的消息,陈毅衡被处以20万元的罚款,吴化章、王夏儒、林文全等3人被处以12万元的罚款。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是证券期货法律法规严格禁止的行为,历来是证监会稽查执法打击重点,2016年以来共办理相关案件17起,依法做出行政处罚13起,2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采取治安处罚措施。 4名造谣者被处罚 在易会满履职证监会主席的3天后,一则谣言传遍市场,这则谣言显示“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主持召开记者招待会,表示2019年主要工作是推行做空机制等”。 消息一出,当日09:56至10:25沪深两市指数连续下跌,上证综指累计跌幅1.3%,深证成指累计跌幅1.83%,成交量明显放大,引发了恐慌。 证监会及时辟谣,在当天就紧急通过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的方式回应传闻,表示易会满主席近日并未召开任何记者招待会,上述消息纯属谣言。证监会正在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加快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毫不动摇推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希望媒体朋友准确客观报道,大家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健康的资本市场舆论环境。 随后证监会启动了对这一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的调查,3人被调查。 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共有4人参与了这起谣言的编造和传播,分别为陈毅衡、王夏儒、林文全和吴化章。其中陈毅衡是编造、传播者,王夏儒、林文全和吴化章是传播者。 编造传播路线曝光,新浪吴化章被罚12万 2019年1月28日,陈毅衡编造了“彭博社讯,新任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2018年大批量的上市公司暴雷与不市场化的监管制度有很大关系,2019年主要工作是推行做空机制,完善退市制度,让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的公司无处藏身,并鼓励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长线投资股票市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信息。 并自当日23:23起,以其本人微信号cyh********258(微信昵称“D**r”)发布在“blackrock”“投资界”等9个微信群中。此后该虚假信息在多个QQ群、微信群中被转发、传播。 经查,上述信息与客观事实不符,中国证监会易会满主席自2019年1月26日就任以来至陈毅衡发布该虚假信息期间,并未召开任何记者招待会。上述信息为虚假信息。 涉案虚假信息后经新浪微博账户、多家网络媒体广泛传播。林文全实际控制并使用新浪微博账户“遂昌快活林”,该账户截至2019年1月30日有138万粉丝且经新浪认证为金V账户,2019年1月29日00:58,林文全在QQ群“实盘打板”(群号80*****91)中看到“彭博社:易会满召开记者会推行做空机制”的虚假信息后,将上述信息复制到新浪微博账户“遂昌快活林”上发布,此次发布系上述虚假信息在新浪微博中的首次发布。证监会认为,林文全作为新浪微博账户“遂昌快活林”的实际控制和使用人,拥有138万粉丝,在发布和传播信息时未履行与其自媒体性质和影响范围相适应的注意义务,其利用新浪微博账户传播涉案虚假信息,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 王夏儒实际控制并使用新浪微博账户“分析师的百年孤独”,该账户截至2019年1月30日有64.5万粉丝且经新浪认证为金V账户。2019年1月29日9:22,王夏儒在微信群“博弈股市讨论”中看到群主“黎DM”发布了“彭博社:易会满召开记者会推行做空机制”的虚假信息,随即于9:23将该信息通过新浪微博账户“分析师的百年孤独”进行了转载发布。 证监会认为,王夏儒作为新浪微博账户“分析师的百年孤独”的实际控制和使用人,新浪微博认证的“头条文章作者、微博签约自媒体”,该微博账户简介为“著名财经博主”,拥有60余万粉丝,在发布和传播信息时未履行与其自媒体性质和影响范围相适应的注意义务,其利用微博账户传播涉案虚假信息,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 2019年1月29日晨,新浪财经综合频道新闻编辑吴化章在微信群多次看到涉案虚假信息,又在新浪微博账号“分析师的百年孤独”中再次看到涉案虚假信息。吴化章在未对信息来源和真实性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于当日09:41利用同事的工作账号,将“据彭博,新任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2019年主要工作是推行做空机制”发布在新浪网财经频道的底层消息库中。消息随即被多家主流网络媒体转载,阅读者数量迅速攀升。 2019年1月29日09:51,新浪网财经频道实际管理和运营的新浪微博账户“新浪证券”发布涉案虚假信息。随后,涉案虚假信息被其他网络媒体、新浪微博账户等广泛传播。证监会认为,吴化章作为传播媒介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对发布信息的来源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导致发布的涉案虚假信息被广泛传播,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 造谣者申诉,证监会部分采纳 对于证监会的处罚,林文全提出了四点申辩意见: 第一,传播行为与编造行为存在本质区别,主要区别在于主观过错的程度不同,传播者的过错在于未经核实转发信息,相对于编造者,主观过错较为轻微。但告知书对于编造者与传播者均拟处以顶格罚款,有违法律公平原则。 第二,林文全的传播行为与其他传播者的行为相比,在性质、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方面都相对轻微。参考以前处罚的传播虚假信息案例,应从轻处罚。 第三,林文全只是以学习为目的,在新浪微博中记录了涉案信息,没有利用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的主观故意,没有任何的盈利目的,没有从传播信息中获利,同时主动删除信息,并及时在新浪微博中进行辟谣,主动消除影响,积极配合调查,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 第四,林文全家庭情况困难,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林文全已经受到了教育并进行了改进,应该考虑其行为轻微的情节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从轻处罚。 证监会认为林文全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与陈某衡编造虚假信息的行为相比相对轻微,林文全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消除影响。我会对林文全提出的部分陈述申辩意见予以采纳,对林文全减轻处罚。 吴化章提出了三点陈述申辩意见: 第一,吴化章在事发时身份为新浪员工,时间为工作时间,地点是新浪公司,行为是为公司工作的行为,因此,吴化章与新浪应当为同一主体,不应当将个人列为处罚主体。 第二,编造虚假信息的严重程度要远大于转发,但告知书却拟处以相同的处罚程度,不符合公平原则。 第三,本次事件是第一次产生的突发事件,应当给予警告责令改正,而不应给予顶格处罚。 经复核,证监会认为: 第一,吴化章作为传播媒介从业人员,未对发布信息的来源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未按“从业人员应当恪守新闻职业道德,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按规定转载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杜绝编发虚假互联网新闻信息,确保互联网新闻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客观”的规定进行执业,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规定,吴化章作为被处罚主体于法有据。 第二,吴化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相对陈某衡编造虚假信息的行为相对轻微,证监会对吴化章提出的部分陈述申辩意见予以采纳,对吴化章减轻处罚。 证监会决定对陈毅衡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处以20万元的罚款;对王夏儒、林文全、吴化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处以12万元的罚款。 已有14起造谣案件领罚单,最高罚没20万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是证券期货法律法规严格禁止的行为,历来是证监会稽查执法打击重点。近年来,证监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坚决查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2016年以来共办理相关案件17起,依法做出行政处罚13起,对同花顺网络、曾改雄、曹磊等人进行了严肃查处;2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采取治安处罚措施。 可以看出,上述案件中,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多是通过“责令改正,20万元罚款”进行处理,最高罚没款超过40万。《证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 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明确,对“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监会表示,将继续对编造传播证券期货虚假信息行为严密盯防、快速反应、严肃查处,全力维护资本市场信息传播秩序。传播媒介及其从业人员应坚守新闻真实原则,勿要刊载、传播缺乏事实依据的传言消息。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坚持不信谣、不传谣,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责任编辑:李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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