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 新京报快讯(记者 邓琦)生态环境部10月16日消息,今年秋冬季京津冀区域大气治理攻坚中,将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 10月16日,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显示,今年秋冬季对重点行业中钢铁、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铜冶炼、陶瓷、玻璃、石灰窑、铸造、炼油和石油化工、制药、农药、涂料、油墨等15个明确绩效分级指标的行业,应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办法,确定A、B、C级企业,实施动态管理。 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 对2018年产能利用率超过120%的钢铁企业可适当提高限产比例。对其他16个未实施绩效分级的重点行业,《方案》要求各省(市)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应急减排措施,或自行制定绩效分级标准,实施差异化管控。对非重点行业,各地应根据行业排放水平、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程度等,自行制定应急减排措施。 据悉,今年是继2017年以来我国第三次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制定大气治理攻坚方案,这也是首次提出将确定A、B、C级企业,并实施动态管理。 此前河北石家庄发布相关管理办法,将选择试点企业,对参与应急响应和强化减排措施的规上工业企业,进行绩效评级,对企业实行差异化停限产,其中,A类企业可免于参与一级及以下应急响应和强化减排措施。 今年7月,生态环境部透露,目前正在制定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拟将全面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列为A级,这类企业在今年冬季重污染应对时不需采取限产或停产等减排措施。 责任编辑:刘文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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